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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駁回。 申訴人遭檢舉之文章, 共有六篇重複, 經調查後, 有一篇因違反板規遭板主刪除(Lifeismoney 板,板規1-7條), 其他五篇並未自行刪除, 乃於本局受理檢舉後開處罰單後系統刪除。 檢舉人的理由之一為 Url 相同, 惟此僅為參考因素, 申訴人違反之站規為"發表同內容文章 5 篇以上", 同一使用者發表同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於本站即為 CP 違規, 本局於受理後將依站規予以刪除, 此可參考各看板發文提醒畫面: ▔▔▔▔▔▔▔▔▔▔▔▔▔▔▔▔▔▔▔▔ ● 文 章 發 表 綱 領 ● 【 四不政策 】 ▔▔▔▔▔▔▔▔▔▔▔▔▔▔▔▔▔▔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 5 篇以上。 ~~~~~~~~~~~~~~~~~~~~~~~~~~~~~~ 以及 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第1款/第4目、 本局本局業務受理規定第9條第1項。 本案維持原決定, 未來請申訴人遵守本站站規, 勿於本站一文多 PO, 以免排擠其他有益資訊。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tzar (螞蟻)》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tzar : 申訴判決:本局 11342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檢舉人的檢舉理由是Url相同,但本文章為政府機關公益問卷,問卷入口連結當然相同 : 此外,每一個發的版,我都看過版務內容,挑與問卷或問卷內容性質相關的發文 : 並非隨機亂發,也不是為了廣告或營利來發文,是真的希望這些版的版友幫忙填寫 : 即使其中有兩篇因版主認定較為不符版務內容,版主告知後也已經刪除 : 而且每一文章都是我一個字一個字打進去的, : 雖然是在短時間內po好幾個版,但都是因為是與版友關心的內容相關才發 : 並非如同機器人或故意廣告般的亂轉文章。 : 我希望ptt警察能夠再次審理,並將被自動刪除的文章還原,畢竟也花了很多時間key文 : 不然至少可以讓我自刪一兩篇文章,這樣就不會超過5篇, : 直接開罰就不能發文也還要等15天,真的很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32.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463250552.A.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