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
無法同意您的申訴。
在相同 IP 的情況下,
非常可能是多重帳號,
也可能是借用帳號,
故本局的規定即明白規定予以處罰。
況且即使不一併計算,
兩帳號也都有重複發表文章 5 篇以上,
因此依規定必須處理。
上站未滿 60 次者予以砍除帳號。
本案維持原決定。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註1:本站制式發文提醒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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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章 發 表 綱 領 ●
▕ 【 四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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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
▕▕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
▕▕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
▕▕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 5 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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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本局業務受理規定
8.上站次數未滿 60 次即違反 CP 規定者,予以開處罰單後,砍除帳號處分。
9.上站滿 60 次,將依以下CP標準開處罰單:
05 ~ 9 篇:罰單一張。
10 ~ 19 篇:罰單二張。
20 ~ 29 篇:罰單三張。
依此類推。
若為分身帳號,或不同帳號但上線位置相同,則統一計算分別處罰。
例:不同之三帳號,共 CP 19 篇:三帳號各開處罰二張。
※ 引述《sweetiely (小拉)》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sweetiely
: 申訴判決:本局 TWMeditation/sweetiely 多重帳號CP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版主,真的很抱歉,
: 我們2個人在咖啡店,幫忙一個校園公益活動的宣傳
: 並不是多重帳號
: 因為是第一次所以不瞭解相關規定
: 以為cross post的意思是
: 不能轉錄超過5次
: 所以我們一篇一篇貼
: 因為是初犯,請問可以寬諒一次,和返還帳號嗎?
: 以後知道了!不會故意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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