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駁回。
重複發表五篇以上相同相似之文章,
即構成 CP 違規,
本站並未有任何規定排除"已唯讀"或"列入廢板"之看板上文章之規定,
申訴人"以為"已廢板且已進入唯讀模式之文章不會被計入,
純係其個人之臆測,
並不得成為免罰之理由,
故申訴人之理由並不可採。
本案維持原決定。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sfish (如實安住)》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sfish
: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我有留意到四篇限制
: 其中柯有倫一板,轉文後發現該看板已被站方廢板公告。
: 且該板已被放入Buzz_Museum唯讀
: 因此我以為該板文章數不會被計入,因而未予理會。
: 請問為何已廢板且進入唯獨模式的文章亦會被計入?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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