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ψ 檢 舉 人︰nicetree (現擔任 NSwitch 等看板板主)
ψ 被檢舉人︰engfen
ψ 檢舉事由︰engfen洩漏海賊 hay板主個資姓名
ψ 檢舉說明︰engfen在海賊板推文暗指海賊 hay板主為 劉X愷(詳證據1中內文)
而後於C_ArtBoard板上檢舉信中
(因申訴而公告於組務板)捏照一名乘客名為劉志愷
將hay板主為 劉X愷 的資訊連結
ψ 所附證據︰
證據一
399 111/05 engfen □ [證據] ONE_PIECE版cabokino
文章代碼(AID): #1Rton0Po (C_ArtBoard)
1.複審內容之判決公告代碼: #1Rqj8CDH (ONE_PIECE)
推 engfen: 三組ip可不等於同一個人 都沒曾想過F會有其他親人 hay不 10/26 15:09
→ engfen: 是肉搜到萬巒來了 怎麼我那肥婆老姊的資訊 不是都被劉X 10/26 15:09
→ engfen: 愷看的一清二楚 10/26 15:09
→ engfen: 劉X愷 你要不要對我姊負責呀 10/26 15:10
2.複審論述:
首先 我提到劉X愷,中間有去除一個名子,而我提到的劉X愷,
是本人這個月南下坐高鐵認識的朋友姓名,他真實姓名為劉志愷
據我上次跟他聊天時,他沒有ptt帳號,我只是在這個板突然向劉志愷溫情喊話,
因為我上次跟他閒聊提到我姊,給我姊的照片給他看,
後來他看過我姊照片後就肉搜我姊資料
把我姊的資料看的一清二楚,而這種行為跟hay行徑很像,但不是講hay就是劉志愷
證據二
401 11/05 engfen □ [證據] ONE_PIECE版cabokino
文章代碼(AID): #1RtopyPf (C_ArtBoard)
我是在坐高鐵時認識的朋友,當場閒聊,怎麼會有對話紀錄,唯一一個就是高鐵票,我可
以
拍照給你看。
而hay板主,你不是和QK有兩個完全不同的身份證嗎? 帳號部若是假資料是會被砍除,所
以
你在ptt帳號部的資料是劉志愷的機率低到萬分之一。
應該是hay板主證明自己叫劉志愷,才是當事人,才可以檢舉我,所以請你拿出你說的身
份
證證明出來,或是申請帳號部去查驗。
請留意:1. Calendar 2. NewActivity 3. Zaction 4. Zclub (本部活動中心群組)
四板篇數不計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20.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541375352.A.B41.html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11/05/2018 07:51:53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11/05/2018 07: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