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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站務好,本人補充說明如下 一、Facebook為社群平臺,但是我個人從註冊PTT至今,仍未公開我個人本名,也就是說totomomo4123透過比對照片、語氣等手段認為我就是Elynn889 二、雖本站ID含有889之使用者不只一名,但該文章的889只有我一人(elynn889),所以totomomo4123將此照片PO上來,無庸置疑的是totomomo4123將該篇照片讓鄉民認為Elynn889就是那個照片上面的人,明顯有洩漏於biker板讓第三者知道本人真實姓名。 三、totomomo4123到今天現在為止,仍就其Facebook為公開可取得資料做答辯,以避重就輕的方式來躲避站方處罰,但從totomomo4123答辯內容來看很多話是有疑點的,甚至是自己挖坑出來給自己跳的。不禁想問totomomo4123,你的個人資料未經同意被公開的時候,還能夠這樣回答嗎? 四、其洩漏個人資料,明顯違反站方個人資料處理規定,也觸犯到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與第20條、著作權法規定,totomomo4123到如今從未對我有任何的道歉,甚至反控這是為可搜尋、可公開的資料,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只為了讓自己全身而退,若站方放過此人,未來或許還會變本加厲的公開。懇請站方以最嚴厲的處分手段處分totomomo4123,還給本人一個公道,也給社會大眾與鄉民一個交代。 五、本人從註冊帳號至今,從未對個人資料有將其公開之,也從來沒將任何一位我知道真實姓名的鄉民公開於本站,為的就是遵守站方規定與符合法條規範。連最基本的道德觀念都無法堅持了,很難相信totomomo4123能夠遵守站方、板務其它規定。 感謝板務、站方對於此事件之關注 以上說明完畢,Good day. elynn889(NcMar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2.109.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560179051.A.D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