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ard-Pol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ψ 檢 舉 人︰laptic ψ 被檢舉人︰ 《ID暱稱》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345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10 篇 (退:0) 《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6/18/2019 17:42:21 Tue 《上次故鄉》114.45.68.91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ψ 檢舉事由︰Cross-post ψ 檢舉說明︰ 依據 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規定︰ 五、CP 違規檢舉 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 者,屬 Cross-post 違規。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 一併計算、處分。 CP 違規之處罰僅追溯至遭檢舉日或本局主動處理日前 14 日。 日數之計算僅以"發文日"、"處理日"為準,不計入"發文時間點"。 9.上站滿 60 次,將依以下CP標準開處罰單: 05 ~ 9 篇:罰單一張。 累犯記錄參考: #1SVplECf (Board-Police)#1SVpqKhy (ViolateLaw)#1SVpqgEz (ViolateLaw) ψ 所附證據︰ 1 + 6/18 taipoo □ [心得] 盟訊實業瞎告蘇冠宇,聲請… (Tech_Job) 2 + 6/18 taipoo 轉 [心得] 盟訊實業瞎告蘇冠宇,聲請… (Engineer) 3 + 6/18 taipoo 轉 [心得] 盟訊實業瞎告蘇冠宇,聲請再… (Salary) 4 6/18 taipoo 轉 [心得] 盟訊實業瞎告蘇冠宇,聲請… (Employee) > 5 6/18 taipoo R: [爆卦] 盟訊實業告蘇冠宇 不起訴… (Gossiping) 補充:雖然第5篇文章是回應其於早前於同一看板(Gossiping)發表的文章,但內容與 其他四篇無差別(單從其張貼之網誌連結而言……) 請留意:1. Calendar 2. NewActivity 3. Zaction 4. Zclub (本部活動中心群組) 四板篇數不計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4.227.25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560856076.A.F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