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再提及檢舉人本名。
本案前面雙方的說明我看過了,
涉及本名的陳述或引文有本名者,
予以鎖定。
因為本局看過了原本的文章,
再確認一次:
對於檢舉人於SuperBike板所發表(轉錄)如下文章
[新聞] 石碇居民抱怨超跑重機噪音擾人 侯友宜指
被檢舉人於文章下推文如
貼上含有檢舉人註冊本名之圖片,
並說"又在假鬼假怪了,明年考試加油"
以及對於檢舉人於SuperBike板所發表如下文章
Re: [問題] X14或Z7選擇?
內文有檢舉人即文章發表人自陳發生車禍的敘述。
被檢舉人於文章下推文如
貼上含有檢舉人註冊資料本名之圖片,
並說 OO(檢舉人註冊資料本名本名)看你腦袋撞的蠻嚴重的/
都精神分裂了,你還好嗎?/祝你年年考試順利
這些內容,
被檢舉人的抗辯是:
(1)所貼的資料並非檢舉人本名,
只是檢舉人的朋友。
(2)會貼只是因為將FB公開資料
隨手截圖下來並在ptt出現一模一樣的圖片的文章
中提出疑問而已。
對嗎?(請被檢舉人回答)
另外,
本案除了車禍(這部分是案發內文本來就有的)外,
還涉及考試。
如果檢舉人的確參加考試,
而有參加考試的相關資訊以及外人如何知道參加考試,
麻煩檢舉人提出證據說明。
(認為涉及隱私可以私下信)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請 t8754035 於 2019/6/26 23:59:59 以前,
: 前來本局說明本檢舉案。
: ------------------
: 於本站以未經本人同意散布個資為由遭檢舉,
: 屬重大違規,
: 亦可能觸犯我國現實中之法律。
: 若本局認定成立,
: 於本站則將處罰單、停權以上之處分。
: 本案本局認有請被檢舉人 t8754035 至
: 本局 Board-Police 板說明之必要,
: 故公告請被檢舉人至本站說明。
: 請被檢舉人說明檢舉人檢舉是否屬實,
: 有何正當理由等等。
: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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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561184240.A.0DC.html
※ 編輯: longbow2 (111.249.18.75 臺灣), 06/22/2019 14: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