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駁回。
被檢舉人於Marginalman板發文教唆他人
要"一起去把黑特弄得面目全非",
卻於本申訴案中辯稱"誤信自己未犯規定",
此令一般具有基本智識之人皆匪夷所思,
顯為虛狡辯詞。
如此於A看板教唆他人前往B板擾亂秩序之行為,
若得以縱容,
必明顯影響本站營運,
故縱不依任何板規、站規,
僅憑申訴人註冊時或依本站要求所同意之使用者條款第8及8-1條,
本局負責人具站長及站務管理者身分,
即得立即停止提供申訴人於本站之任何服務,
遑論申訴人於申訴理由中所稱"容有不妥"之理由,
皆全無可資憑採之處。
又申訴人已上站602次,
卻稱不知看板警察之成立,
或不知看板警察之規定,
並無理由。
蓋無論本站sysop板m文公告(2011年okcool站長公告),
或同看板置底文,
或於本站熱門看板八卦板m文....均有資訊,
對於本局開處罰單之紀錄亦一律公布於 ViolateLaw 板中。
類似如所管之業務範圍或運作方式,
甚至於八卦板、維基百科網站甚至最近關於防制假訊息之新聞報導,
均得查知。
申訴人否認看板警察局規定對申訴人之拘束效力,
或主張不知規定,
並不可採,亦無礙於原處分之適法性。
至於本站現行看板警察制度係
2012年由時任板務站長、現任總監之okcool公告成立,
目前由法務站長兼任局長並對重大違規進行裁判,
對本站處理違規及違法行為管控具有重要功能與意義,
如此制度恐非申訴人三言兩語得以廢除。
申訴人關於廢除警局之請求本局不予理睬,
請申訴人另覓管道反應。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iLeyaSin365 (365)》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iLeyaSin365
: 申訴判決:本局 iLeyaSin365 聚眾擾亂秩序 檢舉案( #1T8VvaH0 (Board-Police))
: 申訴理由:
: 1).查 本案之依據法規為Board-police之板規,既非PTT站規,也非所發文章
: 所屬之版的該板板規,獨立自成一格。
: 被檢舉人並未被公布本版之板規,極易
: 造成被檢舉人誤信任自己未犯規定而被檢舉,
: 被檢舉人認為容有不妥。
: 2).復按PTT站規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雖有類似規定(妨礙秩序),
: 唯有無違規認定權人應為該版版主(PTT站規第八條第一項)
: 於本案Board-police逕認為有妨礙秩序,縱然實體有據,仍有程序之不當。
: 綜上理由,被檢舉人請求撤銷罰單
: 並請求廢除板務警察局,否則應將版務警察的板規列為PTT之公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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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4.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562556555.A.B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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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ngbow2 (1.164.14.221 臺灣), 07/08/2019 11: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