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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ccc101419 申訴判決:本局marathons檢舉案 申訴理由: 站方法務長您好, 本人於3/6發文數篇徵求汰換老舊機車之文章 經上開m版友檢舉後 貴局判斷屬CP違規而刪除並給予罰單處分,惟查 1.機車買賣徵求相關文章本有BikerShop專版 惟該版於2月底唯讀至今 即便已選定新版主 仍遲遲未開放發文 https://imgur.com/8rWuAbV 本人欲購買之Gogoro新款機車 又有限定早鳥專案限時優惠 https://imgur.com/2ZxiZg2 因辦理汰舊報廢及申請補助均需時間 本人在苦候開放不至的情況下 不得已改於各地區看板發文徵求 2.本人業已詳閱各地區板板規 並未違反各版版規 倘各地區版規定須註冊(前提為居住於該區)方能發交易文者 本人即未發文於該版(北投區版、南港區版、松山區版、萬華區版、文山區版) 或先發文自介後待符合規範後方準備發交易文(如士林區版 本人居住於士林) 倘該版規定交易文僅能於置底交易文推文者 本人即遵循該版規定以推文徵求 (如大同區版、中正區版) 無上開限制者,本人方於該版版規准許發交易文日(週六)刊登徵求文 (如大安區版、信義區版、內湖區版、新莊區版、中山版) 且非以直接轉文之方式 而是逐篇重新繕打說明 本人實已善盡遵守相關發文規範之使用者義務 3.本人固在不知情之情況下違反CP站規 (本人使用PTT十餘年來均未有相類情狀 實不知有此規範存在) 惟此係在在專版無法使用 非可歸責於本人之情況下 且如前所述本人已盡量遵守已知之相關發文規範 系爭判決情輕法重之處理方式 本人實難甘服 4.另系爭處分不僅將本人相關徵求發文全數刪除 甚至本人在士林版的自介、biker版詢問報廢流程之發文也一併刪除 除處以罰款外 又限制本人三天內不許繳納罰單 https://imgur.com/OFEJx2E 因有罰單未繳時無法發、推文 等同變相限制本人三天之發文權利 且此三天不許繳納罰單之規定 並未見於貴局"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規定"第五條規範內 似有違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七條 違規行為法定原則之嫌 綜上所述,懇請貴局重新檢視系爭判決內容之合理性 撤銷原判決 或另為適法之處分 實感法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47.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615087826.A.D46.html ※ 編輯: ccc101419 (1.161.247.157 臺灣), 03/07/2021 20: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