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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KOTD 先前已於 violation 板就同一檢舉案件 (實為管轄錯誤之檢舉案)回文發表意見, 經本人以推文告知後, 仍於本看板再次就同一案件從事相同行為。 前述行為已違反板規第 4-1 條規定, 爰處罰單乙張。 另請注意,CP 屬站規層級之規範, 其適用與認定並非單一看板板主所得任意排除或豁免。 縱使個別板主表示同意, 亦不因此免除被檢舉人應負之違規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38.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783860597.A.2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