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wg:否決是我的筆誤 他原文沒這麼說 07/11 11:38
→ sawg:我原先的意思就是 他的說法是可以推翻站務站長原先的說法的 07/11 11:39
→ sawg:理由同本人上篇所述 07/11 11:39
s群組長與R小組長若真心認為此二案不相關,
在我才剛開始試圖了解本案、且只請負責本案的s群組長單獨回應時,
R小組長怎麼會自己跳出來,
拿一個你們二位宣稱與本申訴案不相關的案子,
公開聲明(原文)「若本申訴案成功,我將行使站方賦予小組長的板主任免權
以其不適任板主一職拒絕其回任」?
1.
就s群組長宣稱R小組長所言是另一案的邏輯而言,
你們二位自己露陷了。
2.
就R小組長發言的內容而言,
是在要脅板務站長,
意思是,不論板務站長對本案的裁定為何,
R小組長都已備妥其他理由拒絕板務站長裁定,
藉以干擾板務站長對本案的處理,
此行為與sawg群組長來信要求站務「不要插手」一事可謂沆瀣一氣。
3.
若是在沒有事先要脅的情況下,
其人回任「之後」若真找到理由再拔一次,
才算符合程序、也才屬於小組長的板主任免權(但仍受上級板務管理者監督)。
偏偏R小組長事先就宣稱將拒絕板務站長可能的裁定,
此處必須注意的是,
若板務站長真的裁定原處份無效,
小組長只有執行的義務、沒有作任何其他主張的權力,
「拒絕」板務站長裁定的後果,
我已於7/09的#1F-ahxuv (BoardCourt)提醒在先。
4.
就R小組長用以宣稱f申訴人不適任板主的理由而言,
已經淪落至巧立名目、明顯對人不對事的層次,
這邊還是希望組務代表本站行使權力時,
可以使用高級一點的理由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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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68.170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14.45.168.170 (07/11 15:31)
推 l980:辛苦了 07/11 15:56
→ sawg:抱歉 本人希望站務站長可以把"要脅"這段話收回去 07/11 21:44
→ sawg:拿時事來說 行政院不也在立法院審核美牛直言 07/11 21:45
→ sawg:若美牛案無法在立法院通過 行政院會直接頒布行政命令 07/11 21:45
→ sawg:難道這樣也叫"要脅"? 07/11 21:46
→ sawg:充其量頂多是對審理時的攻防 說要求未免太過嚴重? 07/11 21:47
→ sawg: 要脅 07/11 21:49
→ firingmoon:個人觀感不同 請勿以自身想法當作是他人想法 07/13 17:26
→ firingmoon:拿出其他案例或時事來比對有失偏頗 07/13 17:27
→ firingmoon:就連類似犯案判決都會不同了 07/13 17:27
→ mousepad:三權分立是分權制衡關係,群組長/小組長vs.板務站長 07/14 02:02
→ mousepad:是權力分立的制衡關係嗎?群組長是不是不了解PTT? 07/14 02:02
→ mousepad:況且,板務站長處理申訴案件時,群組長/小組長對板務站長 07/14 02:03
→ mousepad:做「攻防」?你是不是搞錯你的對造是誰? 07/14 02:05
→ mousepad:本串申訴中,所有我以申訴程序為主題的文章,都不是在為 07/14 02:06
→ mousepad:本案設定什麼特別程序,而全是本站站規規定的通例狀況。 07/14 02:06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220.136.191.133 (07/14 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