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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問題主旨: 板主群對於看板管理意見分歧 : 說明: : 想詢問站方,對於一個看板有多個板主時,在板務的處理上有所分歧, : 包括對於板規的制定、使用者的處分以及檢舉案件的處理。 : 不知是否可由站方協助說明對於「板主群管理看板意見分歧」之處理方式? : 謝謝。 由於不知道具體的看板、具體的事件, 這邊僅說明板主對板規意見分歧時的通用原則。 本站《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中關於板主的「板規制定權」, 在看板由兩位(含)以上板主共同管理時,板規制定權應由板主群共享並共同執行。 為了避免不同板主對於板規執行認知差距過大、 甚至必須執行自己不認同的板規之狀況, 具有兩位(含)以上板主的看板, 單一板主不具有片面制定未經板主群討論(不論任何形式與地點)、 通過(不論任何形式)之板規的權力。 即使該板對於板規之生效有任何既有慣例或規定, 例如公開(公告一定時間始具效力)、民主(經過一定民主程序始具效力), 前段所提的「板主群共享並共同執行板規制定權」仍是進入這些程序必要的「前提」。 不符合「板主群共享並共同執行板規制定權」這個先決條件, 原則上不應將公開、民主等程序要求, 作為解決板主爭議之公投工具。 換句話說, 除非板主群間願意共同遵守板友之共同決議,「並於決議後共同執行」, 請小組長盡量協調, 避免將公開表決變成僅僅是不同意見板主職務上的信任同票。 任一板主片面違反「板主群共享並共同執行板規制定權」此一前提時, 任何其他板主或該板使用者得向小組長進行檢舉, 原則上小組長得隨時宣告該板規制定、修訂之行為無效, 惟小組長認定該板規制定、修訂具有緊急、特殊、或任何明顯之必要性時,不在此限。 類似案件除非特殊狀況, 原則上以小組長、群組長(若群組長認為有處理必要)之認定為最終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59.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42555897.A.C82.html ※ 編輯: mousepad (114.37.59.54), 09/18/2015 13:58:39 ※ 編輯: mousepad (114.37.59.54), 09/18/2015 14:00:48
hateOnas : 可以接受申訴嗎? 114.45.22.67 09/18 14:00
hateOnas : 看起來應該是womentalk 板的問提 114.45.22.67 09/18 14:01
s5048218 : 生活娛樂館Zzz 101.8.19.183 09/18 14:01
mousepad : 就是前面說的檢舉囉,我傾向將之歸 114.37.59.54 09/18 14:02
mousepad : 在檢舉的範疇。 114.37.59.54 09/18 14:02
hateOnas : 不同意開選舉 所以就檢舉某板主任意 114.45.22.67 09/18 14:03
hateOnas : 開選舉後罷免的意思吧 114.45.22.67 09/18 14:03
hateOnas : 有三個板主的時候就可以連署罷免了 114.45.22.67 09/18 14:04
gun5566 : 謝謝。 122.118.51.41 09/18 14:11
hateOnas : 看最新公告...嘆 看板 114.45.22.67 09/18 14:30
gun5566:轉錄至看板 L_TalkandCha 09/23 17:57 steve1121: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6/08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