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m276 : 好問題 36.233.161.144 05/12 23:46
→ DenTisGirl : 不過一般板主判決時,是沒有被處分 42.73.198.109 05/13 00:52
→ DenTisGirl : 人自陳輔以判案 42.73.198.109 05/13 00:52
→ DenTisGirl : 這點實務上的差異可能需要注意 42.73.198.109 05/13 00:52
推 gggping : 板主判決後,若被處份人不先向板主 59.127.204.163 05/15 23:41
→ gggping : 溝通,板主如果誤判就無法立即處理 59.127.204.163 05/15 23:42
→ gggping : 組務板亦會多案或延宕 59.127.204.163 05/15 23:42
推 Jasy : 雖然我個人標準和k代群組長一樣,不223.136.136.244 05/20 03:03
→ Jasy : 過這真是值得釐清的問題。223.136.136.244 05/20 03:03
推 hateOnas : 我個人是 就算小組長判決了 還是會220.136.171.246 05/22 18:03
→ hateOnas : 去信溝通一次 不服再上訴220.136.171.246 05/22 18:04
→ hateOnas : 不是應該這樣嗎?220.136.171.246 05/22 18:04
推 joy3252355 : 好問題 部份組務確實有規定需先溝通 120.127.180.80 05/23 01:39
推 littlebike : 我的看法跟大家差不多,因為板主在 163.20.242.33 05/23 21:08
→ littlebike : 判決並未了解使用者的狀況,若直接 163.20.242.33 05/23 21:09
→ littlebike : 上組務,並沒辦法給原板主了解狀況 163.20.242.33 05/23 21:10
→ littlebike : 而組務作為第二層,在判案時應考量 163.20.242.33 05/23 21:11
→ littlebike : 兩方的想法,因此我認為這可以仿照 163.20.242.33 05/23 21:12
→ littlebike : 訴願先行程序,讓版主也有重審的機 163.20.242.33 05/23 21:12
→ littlebike : 會,進而減少誤判及濫訴的浪費。 163.20.242.33 05/23 21:14
→ littlebike : 當然各小組也有考量,有些甚至會讓 163.20.242.33 05/23 21:14
→ littlebike : 被申訴之板主答辯(部分可能會等答辯 163.20.242.33 05/23 21:15
→ littlebike : 完再裁決,也有部分是把答辯當成權 163.20.242.33 05/23 21:16
→ littlebike : 利,是否使用由各版主決定)。 163.20.242.33 05/23 21:16
如果以我管轄的群組來說的話 當案件申訴至組務板時
其實依據規定 申訴當事人也會把案件經過詳述一次 並且通知板主前來答辯
如果程序已經走到這一步 答辯也可以在板上進行
所以我是覺得不一定會對判決造成影響
當然要求在申訴前先行溝通這點我也覺得OK
但依照現行規定是否需要強制 或是依照各組判斷來執行就是一個問題了
不過有的小組板甚至會規定說必須要在案發後數日內先向板主申訴 否則失去上訴資格
目前也有人是正在直接往小組跑申訴流程
如果針對這個問題 之後板務站長的見解是應該要先與板主溝通
因為時程上必然會讓申訴人的案件超過該小組的"向板主申訴的時限"
那是否會導致該人失去申訴權益 我認為可能也必須釐清一下
雖然就我的立場來說 並不希望他們會因此失去申訴權益就是了
※ 編輯: kid725 (112.104.92.160), 05/24/2017 23: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