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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站長你好 有事情想問一下 是關於申訴程序的問題 根據以前頒布的申訴處理規則規定 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滿 想要申訴看板板主所作出的判決的話 可以逕行至小組板申訴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但是後來okcool又發了一篇文 更正了一些細節的描述 文章代碼(AID): #1CLXxDNX (SYSOP) [ptt.cc]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280712397.A.5E1.html 當中有說申訴流程是 板主 > 小組長 > 群組長 > 板務站長 而我在處理小組板的申訴時 如果是針對看板文章的檢舉案 我會說應先向板主申訴 若是對板主的判決不滿 可逕行申訴至小組板 也就是原本的標準 但有人認為 因為修正案改為 板主 > 小組長 > 群組長 > 板務站長 所以即使是對板主的判決不滿 也應該先找板主上訴 否則申訴無效 但我的認知是 板主既已判決 那麼在這個流程上就等於是通過了"板主"的處理程序 因此雖然在程序上 使用者依然可以選擇先與板主溝通後再上訴小組板 但我會認為案件經板主判決過後 使用者已擁有向上申訴的權力 因此無論使用者有先行與板主溝通 我都會允許至小組板申訴 而我去信詢問okcool後 他說他已非站長 即使是過去他發的文 現在解讀權力也不在他 因此建議我詢問現任板務站長的意見 所以想問一下 根據站長的見解 若從站規規定來解讀 當板主對使用者做出判決後 使用者是否能逕行向上申訴至小組板? 因為我認為這是程序上必須釐清的議題 因此提出發問 希望能獲得解答 不好意思麻煩站長了 感謝 -- 「譁! 原來是個穿著很亮盔甲的金皮卡。 鹹濕的眼神、淫賤的笑意、乞撚人憎的動作,已知道他是基佬中的極品的了」 Fate/zero 全四卷 歡樂發行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24.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94516962.A.F0B.html
yam276 : 好問題 36.233.161.144 05/12 23:46
DenTisGirl : 不過一般板主判決時,是沒有被處分 42.73.198.109 05/13 00:52
DenTisGirl : 人自陳輔以判案 42.73.198.109 05/13 00:52
DenTisGirl : 這點實務上的差異可能需要注意 42.73.198.109 05/13 00:52
gggping : 板主判決後,若被處份人不先向板主 59.127.204.163 05/15 23:41
gggping : 溝通,板主如果誤判就無法立即處理 59.127.204.163 05/15 23:42
gggping : 組務板亦會多案或延宕 59.127.204.163 05/15 23:42
Jasy : 雖然我個人標準和k代群組長一樣,不223.136.136.244 05/20 03:03
Jasy : 過這真是值得釐清的問題。223.136.136.244 05/20 03:03
hateOnas : 我個人是 就算小組長判決了 還是會220.136.171.246 05/22 18:03
hateOnas : 去信溝通一次 不服再上訴220.136.171.246 05/22 18:04
hateOnas : 不是應該這樣嗎?220.136.171.246 05/22 18:04
joy3252355 : 好問題 部份組務確實有規定需先溝通 120.127.180.80 05/23 01:39
littlebike : 我的看法跟大家差不多,因為板主在 163.20.242.33 05/23 21:08
littlebike : 判決並未了解使用者的狀況,若直接 163.20.242.33 05/23 21:09
littlebike : 上組務,並沒辦法給原板主了解狀況 163.20.242.33 05/23 21:10
littlebike : 而組務作為第二層,在判案時應考量 163.20.242.33 05/23 21:11
littlebike : 兩方的想法,因此我認為這可以仿照 163.20.242.33 05/23 21:12
littlebike : 訴願先行程序,讓版主也有重審的機 163.20.242.33 05/23 21:12
littlebike : 會,進而減少誤判及濫訴的浪費。 163.20.242.33 05/23 21:14
littlebike : 當然各小組也有考量,有些甚至會讓 163.20.242.33 05/23 21:14
littlebike : 被申訴之板主答辯(部分可能會等答辯 163.20.242.33 05/23 21:15
littlebike : 完再裁決,也有部分是把答辯當成權 163.20.242.33 05/23 21:16
littlebike : 利,是否使用由各版主決定)。 163.20.242.33 05/23 21:16
如果以我管轄的群組來說的話 當案件申訴至組務板時 其實依據規定 申訴當事人也會把案件經過詳述一次 並且通知板主前來答辯 如果程序已經走到這一步 答辯也可以在板上進行 所以我是覺得不一定會對判決造成影響 當然要求在申訴前先行溝通這點我也覺得OK 但依照現行規定是否需要強制 或是依照各組判斷來執行就是一個問題了 不過有的小組板甚至會規定說必須要在案發後數日內先向板主申訴 否則失去上訴資格 目前也有人是正在直接往小組跑申訴流程 如果針對這個問題 之後板務站長的見解是應該要先與板主溝通 因為時程上必然會讓申訴人的案件超過該小組的"向板主申訴的時限" 那是否會導致該人失去申訴權益 我認為可能也必須釐清一下 雖然就我的立場來說 並不希望他們會因此失去申訴權益就是了 ※ 編輯: kid725 (112.104.92.160), 05/24/2017 23: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