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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對第1部分私信中說對方名字,雖說無相關規定可循, ^^^^^^^^^^^^^^^^^^ gkc(暱稱:冠元大師)這個人, 在承諾表達悔意的最後陳述中, 第二句即脫離字字句句緊扣立場2之要求, 意圖辯解。 以下拒讀,本案終結。 各方靜待板務站長最後裁定。 在此之前gkc這個人恢復本板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7.9.66.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16126696.A.19D.html 刪除第三句以後之引文。 ※ 編輯: mousepad (87.9.66.84), 01/17/2018 06: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