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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usepad ( )》之銘言: : ※ 引述《david3809 (霜月薰)》之銘言: : : 是 那是我原本的立場 : : 但是有經過討論的話我應該會被說服 : : 我覺得是前者 : 好,所以, : 1)你對「diablos君於MobileComm的行為」本身, : 本來的立場是覺得「該處罰,但礙於沒有處罰明文依據,所以無法處罰」; : 2)如果來得及在coon182板主公告前討論, : 你覺得應該會被coon182板主說服而聯名公告, : 但討論沒有發生。 : 目前我這樣的理解有誤嗎? 沒有問題 : 那如果你是可能被說服的, : 但討論沒有發生, : 你看到他在公告放上你的id後, : 採取的行動是什麼? 在那之後 1.與coon182談這件事情 2.與diablos說明我並沒有參與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41.193.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25443874.A.C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