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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mousepad/sitos站長 假設已經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貼給板主看過, 經過充分與板主溝通以後,板主仍然堅持水桶、劣退之後,不張貼公告的話, 板主是否違反站規? 如果違反站規的話,那麼板主會受到什麼樣的處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9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77486376.A.565.html
AskWhat : 你要向小組長檢舉版主違反站規。115.165.243.122 12/29 21:54
AskWhat : 小組長就會要求版主改正,不改正就115.165.243.122 12/29 21:55
AskWhat : 始罰,例如警告、撤換。115.165.243.122 12/29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