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ardCou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選擇申訴類別: 沒選擇不受理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申訴人:tn00270144 申訴之群組長:skyjazz 申訴事由: 這篇小組裁決文 ┌─────────────────────────────────────┐ │ 文章代碼(AID): #1Yp2_LxR (About_Life) [ptt.cc] [證04]L_TalkandCha/QQKKQK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57548757.A.ED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以arsonlolita已經卸任當作駁回之理由 後續大部分內容是引述被檢舉人arsonlolita對於bignana的不滿情緒之言論 ┌─────────────────────────────────────┐ │ 文章代碼(AID): #1Yn385Xi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L_TalkandCha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7025029.A.86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根案件完全無關之過往恩怨 以此為理由裁定arsonlolita被檢舉案未達。 這已經是很明顯的濫用小組長職權來進行鬥爭宣洩個人不滿情緒。 本人至(About_Life)申訴 ┌─────────────────────────────────────┐ │ 文章代碼(AID): #1Yp2-Atk (About_Life) [ptt.cc] [申訴]L_TalkandCha/QQKKQK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57548682.A.DE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97 Ptt幣 │ └─────────────────────────────────────┘ 群組長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Yqzfvq_ (About_Life) [ptt.cc] Re: [申訴]L_TalkandCha/QQ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58051193.A.D3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 Ptt幣 │ └─────────────────────────────────────┘ 衍伸案件已於 #1YmuWWdB (About_Life) 請小組長進行案件調查, 本案亦非 L_TalkandCha 小組檢舉案當事人申訴,裁定不予受理。 1.還在調查又如何,這已經是一起判例了 目前衍伸案件的確還在調查,然而小組長未來會如何判定? 是否會改判,還是再次進行相同認定,亦或者揭過不提 都是未知數 目前能確定的是小組長已經進行裁定 ┌─────────────────────────────────────┐ │ 文章代碼(AID): #1Yp2_LxR (About_Life) [ptt.cc] [證04]L_TalkandCha/QQKKQK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57548757.A.ED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在沒有經過上層推翻的前提下 這判例將會是往後小組還有旗下看板版主裁決標準。 旗下版主都能以無關案件過往個人恩怨,當作處理看板事務之理由 天啊! 八卦版要亡啦!! 2.本人的確非小組檢舉案的當事人 但我認為無論是當初檢舉八卦版主違反版主自律事項 還是後續小組長之裁定是否有濫權之虞 皆屬於公眾事務。 在小組長如此明確濫用職權下,群組長卻以非原小組檢舉案當事人之理由做出 不受理的裁定。 此例一開,往後小組長知道原檢舉人不會上訴前提下 將可能再次產出這種引述無關案件事由,宣洩個人情緒之判例,給旗下看板當作 判決指引。 雖然這種情況會令人感到期待與興奮,但ptt申訴制度不應該是這樣的。 對於skyjazz不受理裁定,還有打壓藝術創作的行為 本人深感遺憾與痛心,還是痛徹心扉的那種!! 3.補充 https://reurl.cc/an2gE4 我不是原檢舉人 假如群組長認為我沒資格,對判決結果來申訴改判 這點我可以理解 但請考量,我那篇申訴大部分主張都是 小組長是否有於小組裁決時濫用裁決權力來宣洩個人情緒 請分開考量 而不是混為一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67.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658248809.A.E67.html ※ 編輯: tn00270144 (218.35.167.34 臺灣), 07/20/2022 00:47:30 ※ 編輯: tn00270144 (218.35.167.34 臺灣), 07/21/2022 23:00:26
eminem2003 : 天怒人怨的是QK好嗎,眾所皆知 203.204.39.221 08/10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