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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網址 http://www.tcoc.org.tw/articles/20150128-24771d61 新天鵝堡公司以斷貨為手段,限制下游事業的轉售價格,遭公平會重罰 2015年01月28日 12:44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於本(28)日委員會議通過,新天鵝堡企業有限公司銷售桌上遊 戲(桌遊)商品,要求下游事業就案關桌遊商品銷售價格不得低於建議售價之行為,已限 制下游事業自由訂價之能力,損及市場價格競爭機制,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故處 新天鵝堡公司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新天鵝堡公司對所代理出版之桌遊商品訂有建議售價(即零售價格),而其 下游事業,包含實體及網路零售商與經銷商,亦多以該公司訂立之前揭價格規範銷售案關 桌遊商品,可認新天鵝堡公司對案關桌遊商品之經銷(或零售)價格有關鍵性決定權。 按關係人於露天拍賣網站經營網路賣場,販售新天鵝堡公司之商品,並以新天鵝堡訂定之 建議售價9折銷售該公司代理出版之桌遊商品,卻於102年12月間接獲新天鵝堡公司電子郵 件警示不得續以低於建議售價之價格銷售案關桌遊商品,足證新天鵝堡公司除掌有案關桌 遊商品之價格決定權外,更以電子郵件警告其下游事業必須遵守其建議售價,並表示將以 斷絕供貨之方式迫使下游事業配合調整其售價。 新天鵝堡公司更於發電子郵件當日執行斷貨措施,俟關係人於網路賣場標示恢復為建議售 價,經新天鵝堡公司同意後始恢復供貨。新天鵝堡公司另自承有要求網路零售商於各該網 路賣場頁面標示其訂立之建議售價,倘有業者經勸說後仍未標示建議售價,新天鵝堡公司 後續將不與該事業來往,足證新天鵝堡公司除訂定商品建議售價外,復以電子郵件等方式 警告及實際斷絕供貨等積極手段,迫使其經銷商之下游事業以其建議售價銷售案關桌遊商 品,新天鵝堡公司限制下游事業再轉售價格之行為,洵堪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248.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Game/M.1422767160.A.A23.html ※ 編輯: timer000 (118.160.248.208), 02/01/2015 13:06:43
AlcoNic: 哈哈哈你看看你 02/01 13:22
youga: 唉....削價競爭真的好嗎? 02/01 13:27
kaseno: 買家跟玩家不需要去理解不維持一定價格之後會發生的後果 02/01 13:55
kaseno: 反正是倒店家 跟它們沒有關係 買不到中文遊戲還有英文遊戲 02/01 13:55
supergto: 看過實際案例 削價競爭>其他倒光>開始抬價>人口流失>倒 02/01 14:00
supergto: 不過該商品本身也開始走下坡就是 幸好抽手的快 02/01 14:01
bestloveq: 讚……總算自食惡果! 02/01 14:22
aqua5461: 去年9月提出過 #1K7f4dCW 現在風向又變了喔... 02/01 14:32
dennis02: 之後會如何呢,持續看下去 02/01 14:37
moonofseven: 天鵝堡可以給盤商9折阿,大家沒得賺就不會削價嚕~ 02/01 14:39
aqua5461: 得處5萬~2500萬 結果只罰20萬元叫重罰? 02/01 14:40
aqua5461: 連公平會都認定鵝堡在做違法的事了 還有人可以護航 02/01 14:43
aqua5461: 換個角度來說 現在鵝堡應該不會限制盤商售價了(如果守 02/01 14:47
aqua5461: 法的話)那盤商或桌遊店 可以不理建議售價 直接回饋消費 02/01 14:48
aqua5461: 者 希望能看到折扣或優惠變多的情形 02/01 14:49
JimEPLab: 終於 = = 公平會這次總算有行動了 02/01 15:12
JimEPLab: 只是不知道會不會被提行政訴訟然後又敗訴... 02/01 15:12
JimEPLab: 不知道這次的證據力夠不夠重判就是 02/01 15:13
JimEPLab: 針對不公平的銷售 只裁定罰二十萬好像有點不夠大刀.... 02/01 15:13
shinchi: 真的是自食惡果 02/01 15:30
JimEPLab: 話說 是記者引錯法條還是我查錯.... 02/01 15:40
JimEPLab: 喔 我知道了 現行法規沒有明定違反十八條的刑責 02/01 15:43
JimEPLab: 只好說違反十八條 並使用四十條的罰則 02/01 15:43
JimEPLab: 難怪會只有二十萬元的罰款... 02/01 15:44
JimEPLab: 打錯了 是四十一條才對 五萬到兩千五百萬的罰款.... 02/01 15:47
JimEPLab: 這樣看起來仍然是輕罰 幸好後續有機會可以再罰... 02/01 15:47
supergto: 其實天蛾要玩 不需要警告 直接說你要的東西缺貨就好 02/01 16:01
supergto: 或是學戰X會 直接賣的比盤商便宜XDDDD(消費者都說讚) 02/01 16:02
supergto: 然後敢進戰X會貨的店家銳減...(反正我用PAYPAL沒差) 02/01 16:04
AlcoNic: 反正這就自由競爭的市場阿,天鵝想弄死盤商,盤商也一定 02/01 16:08
AlcoNic: 自找活路走,最後誰贏誰輸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沒有錢賺 02/01 16:09
ebv: 就市場沒競爭才會這樣胡搞瞎搞 02/01 16:10
AlcoNic: 全世界又不是只有天鵝在賣桌遊,我不認為少了它各店家就 02/01 16:12
AlcoNic: 餓死 02/01 16:12
supergto: 反正我看熱鬧(偶爾吐槽天蛾翻譯)就好 剩下是店家的事 02/01 16:14
angel0328: 為什麼我認為天鵝斷貨店家也有本事活下去... 02/01 16:16
supergto: 沒了天蛾不會餓死啦 不過媒體能見度會變低(也不是壞事) 02/01 16:17
new4taipei: 多一個商家總比少一個好,還是希望天鵝長長久久。 02/01 17:07
aqua5461: 別家調都有貨 就某家調都缺貨 這樣可以蒙混過去的話 02/01 17:19
aqua5461: 那根本不需要法律規定了。 02/01 17:19
JimEPLab: 如果真如此做 舉證上可能會有困難 比較難查 02/01 17:22
ff760725: 罰多少要看市場規模... 02/01 17:24
redblue9999: 算壟斷還能做成這樣也是很厲害了(? 02/01 17:38
teerh: 幸好我很認真學英文~XDDD 02/01 18:08
j87b0003: 幸好對天鵝堡中文化的遊戲都還好XDDDD 02/01 18:46
gary0217: 其實被天鵝斷貨真的完全不會怎樣XDD 02/01 19:57
ShadowKou: 我對不起英文老師>"< 02/01 20:59
lovemost: 對天鵝來說20萬應該算相當重了,天鵝是間很小的公司 02/01 23:16
lovemost: 2年前那時候大概只有十個人而已...真的滿小的 02/01 23:16
AlcoNic: 既然自己這麼小,又何必打腫臉裝老大 02/02 00:24
hikaruketsu: 還是要看營業額吧?公司不一定要人多啊 02/02 00:33
gary0217: 剛查詢了一下,資本額50萬,民國91年設立的公司 02/02 00:39
crazycomet: 有掛嗎 XDD有勇者轉去八卦嗎?? 02/02 01:05
lovemost: 有掛就是其實yoyo滿有一手的,那些絕版很久的遊戲都有辦 02/02 01:45
lovemost: 法弄到第一手再版...像女巫釀、馬尼拉...這算嗎? 02/02 01:45
tinyfan: 這樣就算滿有一手的?再版不就表示大家都買得到? 02/02 02:55
JimEPLab: 上面應該是說拿到重新出版權 O_Q? 02/02 03:04
crazycomet: 取得中文代理吧... 02/02 09:04
chuang1024: 20萬元罰鍰暫不乘以倍率計算,佔近四成的資本額,一般 02/02 10:39
chuang1024: 公司能稱的下去嗎? 02/02 10:43
tomlang: 回二樓,問題是現在天我鳥對下遊店家也沒多好 02/05 02:15
ckuyar: 鵝堡bye 02/06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