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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玩出幾個小問題,煩請前輩解惑,感恩~~ 1. 水晶球本身用途是進行檢定,偷窺牌庫 倘若是在劇本 12 Flesh walkers,擁有水晶球者(屬於條件),可殺死分身 那麼殺死分身的當下,還可以轉交水晶球給別人嗎 (也就是,這樣有算使用水晶球嗎) 2. 我持有某物品,說明為:"當你用這把武器進行力量攻擊時多擲3顆骰子" 若別人攻擊我,我是被動方,我可以使用上述能力嗎 3. 以下的連續動作是否合理呢: 腳色移動到某處->撿死亡腳色掉落的物品->物品裡有狗與Holy Symbol->神志立刻+2-> 派狗去更遠處撿長矛->拿到長矛後攻擊此房間的敵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5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Game/M.1440311205.A.BC3.html
kiluaagnes: 拿到武器的當下不能使用 08/23 14:58
kiluaagnes: 被動方不能使用武器 08/23 14:58
kiluaagnes: 1應該是可以 08/23 14:59
theash: 1,3 應該都可以 08/23 16:42
theash: 阿,3 不能 08/23 16:42
theash: 就是那條該死的規則 同回合只能 08/23 16:43
theash: 撿取/丟棄/給予/使用 選一就不能進行其他對物品行動 08/23 16:44
fire231: 樓上已經說了,你每回合只能對同一個物品使用其中一種動 08/24 00:21
fire231: 作,撿了就不能打,打了就不能丟 08/24 00:21
fire231: 由於我手邊沒有劇本,第一個應該算是條件,而不是要使用 08/24 00:22
fire231: 物品攻擊,所以你並沒有對水晶球做任何的動作 08/24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