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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兩人加起來 10萬多 在台北已經可以過得很正常了 可以贏過一堆人了 所以你所謂的"養不起" 這個問題不存在 真正存在的是 "你還不想生孩子" 這個部分也很好理解 你年輕,也才交往4個月,這樣的情況下突然要你生孩子 雖然你承諾會娶對方,但是你下面的回答有提到 "怕生活過,如果不適合",這樣的假設問題 也就是說 其實你心裡還沒有把它當作真正一輩子的 "牽手" 這樣的情況下,在女方的立場 等下去肯定是吃虧的 那其實從你的言論看起來 你先問問自己 是不是不生小孩主義 如果是 可能就要跟女朋友談一談 小孩的議題 如果不是 未來還是希望有自己的孩子 那就認真思考 是否就是這段緣分,確定是了就恭喜老爺賀喜夫人 不然就趕快放生那女孩吧 ※ 引述《consortium (義勇人)》之銘言: : 最近跟女朋友吵架~吵架的原因是他三十歲了想生小孩,可是我28左右還不想生 : 我承諾過會娶她這沒問題,可是我不想要小孩,原因是自己未準備好! : 我們彼此都是月薪五萬多塊的上班族,都在台北上班,還沒同居(因為他家人反對) : 也只交往過四個月,我非常怕因為沒有一起同居生活過,如果最後不合適有小孩會 : 讓小孩變孤兒.....(畢竟如果同居發現不合適還可以分,結婚真的走不下去也可以離婚 : 為了婚姻而生小孩本末倒置) 我非常希望說結婚後順其自然,當兩人相處久了膩了 : 就會想生了,但是他的想法是希望可以按照他時間表走,31結婚 32生小孩, : 因為她擔心若是高齡產婦對小孩子不健康,但是這樣子我壓 : 力很大也覺得很無趣(按照時間表在操課的),對我來說如果沒小孩就算了,我沒有一定 : 要有小孩,有板大可以給我建議嗎? 謝謝! : (女友之前有位男朋友交滿久的~大約五六年,最後分手收場,不知澳是不是因為這樣所 : 以他很擔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77.2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3524726.A.B2B.html
lave70: 第一行...要看有沒有房貸 或是用租的 房租多少... 10/19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