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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因為我實在太無聊所以才寫這篇... ※ 引述《dreaminc (啾)》之銘言: : 最近我買了兩間房子 文前先恭喜 買了房子畢竟是好事,五子登科最起碼兩子有了XD : 台北台中都有看,但是台北居住品質實在很糟,又髒又老的天母公寓開40萬/坪 : 看了幾間後,因為平時還要上班我就要我媽去看,告訴他不要有璧刀 : 開門不對廁所,前陽台不要對工作陽台。上交流道十分內。 : 後來某天她就要我搭高鐵回去正式簽約 : 然後開始找代書找銀行處理一些相關手續 我看人家買房子都是直接代書拉過去順便簽約的 步驟上比少一點 可能我在台中鄉下,鄉下人做事比較粗魯 : 我只是要說,今天原po只說了一句男朋友說"我媽用我錢在台中買房子" : 原po疑問男友是不是不知情,沒有經濟自主 : 就一群人幫他腦補也預設立場男友不知情也沒有經濟自主 : 順便勸他分手 : 你們都以為買房子就跟買飲料一樣?說買你就買的到? : 有些比較機八的屋主還要求要履約保證,真的以為拿現金就有人要收? 買房子不貸款,直接一卡皮箱給他現金你有看過嗎? 直接給現金除了銀行會注意有沒有洗錢問題以外 我還真不知道要什麼履約保證老實說 現金給了,買方就履約了 接著就剩下過戶而已... : 最重要的是,我媽買了房子,這句完全沒有內容資訊的話,買房子是過戶了還是簽約了 : 還是下斡旋而已? 我媽買了房子 my mom has bought a house. 現在完成式,已經完成了 還是你要用過去式? my mon bought a house. 也一樣完成了。 中文裡面,我買了一顆蘋果,狀態表示 我已經買了。 媽媽買了房子,狀態表示 媽媽已經買了。 這就表示必要程序都完成了 一般性來說我會覺得代書跟買受人都已經蓋完章了。 應有程序完成,並且原文也有說媽媽拿錢付清了阿... 這樣最多剩下過戶吧? : 原po也不知道他媽是找房仲還是網路看到個人賣房還是朋友 : 不管怎樣,這些在一般狀況下,都不是原po男友他媽在讓原po男友不知情的情形下 : 就可以把錢拿去買房子, 這種狀況鄉下很多啊 媽媽幫子女簽約未經同意: 無權代理 媽媽幫子女從戶頭裡面拿錢出來轉給賣方: 無權處分 媽媽拿子女的印章幫忙蓋契約: 偽造文書。 這超常見,在台灣老實說也很正常啊... 你知道台灣買賣房屋,只需要一顆五十塊的私章就可以了吧? 印鑑證明這種東西要做也很容易啊XD : 還是現在有人天真的要跟我說原po男友他媽就直接把錢匯到對方戶頭? : 所以到底有沒有小題大作,對阿,這就是小題大作。 : 我要買房子干女朋友什麼事?原po知道男友要投資還是要住嗎? : 但不管是投資自住,也都不干你的事。 : 如果原po本來就不干涉買房子這件事(當然,你沒有要付錢你管什麼?) : 那是要在意什麼? 但是明顯原po非常在意 : 我也知道原po在意什麼,前面回文有人說的很清楚。 : 另外原po這種女友真的非常掃興,我媽告訴我幫我下斡旋時真是超爽, : 馬上打電話 : 告訴我女友說 : "我媽用我錢在台中幫我買房子了,我等下要搭請假回去簽約" 還是要說恭喜 不過我不得不提醒這位大大... 下斡旋之後結果沒簽成的狀況也是有 當然大大已經要去簽約了就應該是已經差不多了 不過最好還是簽完約,押章都押好蓋好確認無誤之後才慶祝會比較好 否則偶有意外會滿囧的 : 女友也為我感到開心,這情形不是最正常的嗎??? : 也難怪我會這麼頻繁推文了 : 附帶一提,55p三房,那時買15萬,後來賣28萬。 : 如果當時女友也像原po這樣對我 行文至此,我還是有些話要跟最一開始的原PO說: 其實買房子是一件喜事 真沒有必要弄得這麼不開心 人生不只三五十年 未來的事情永遠都很難說 今天不管妳男朋友他老媽是無因管理,無權代理,還是無權處分都好 你男朋友至少是進階了有產階級 就算是在台中鄉下小地方,價值不如天龍黃金地皮,終歸還是個窩 幾十年後,當他父母行將就木 你們終究是要去照顧的 這種狀況下,在台中除了父母家以外有個地方窩,對你來說絕對是好事 至於你男朋友有沒有經濟自由... 自由本身是相對的概念 所以你自己判斷就好 但我以為,買了房子終究是好事一樁 房子土地都是會增值的 至少他媽媽不是拿他的前去賭六合彩 你說是吧? 阿如果你真的不能接受... 就放生吧 台中熱情好男兒,又是晉升了有產階級... 我相信你放生他應該也會過得不錯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11.51.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3619155.A.990.html
kb81: 很笨的女生 10/18 16:09
FinalAce: 看你的文章內容,我覺得你以後多無聊一點好了XD 10/18 16:14
你才講完我就發現我文章有誤植之處 差點貽笑大方...XDDDD ※ 編輯: ARCHERDEVIL (175.111.51.5), 10/18/2014 16:17:00
xhs: 幫你改一個錯字 has 不是have 他媽是第三人 單數XD 10/18 18:13
※ 編輯: ARCHERDEVIL (175.111.51.5), 10/18/2014 18:16:54
ARCHERDEVIL: 快挖洞把我埋掉拜託...orz 10/18 18:17
lutata: 當有一天父母老了 也是可以接到台北照顧 並非一定要在台中 10/18 18:55
vivi7angel: 請問樓上,那你有考慮到當事人或許不願意來住台北呢? 10/18 19:11
vivi7angel: 天龍國又小又擠又吵,你確定台中住慣的老人家受得了??! 10/18 19:12
lave70: 我看到的現象和親身經驗是 父母或已經在家鄉或一個地方 10/18 23:44
lave70: 居住或生活幾十年的長輩 多半不願意離開換另一個地方生活 10/18 23:45
QUEENANN: 推~ 10/19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