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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 11/08 mymury □ [心情] 分手兩年後再見面 ┌─────────────────────────────────────┐ │ 文章代碼(AID): #1MFaKTMe (Boy-Girl) [ptt.cc] [心情] 分手兩年後再見面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46921501.A.5A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 Ptt幣 │ └─────────────────────────────────────┘ ● 2 M 12/06 mymury R: [分享] 我的包養女友 ┌─────────────────────────────────────┐ │ 文章代碼(AID): #1MOolxjM (Boy-Girl) [ptt.cc] Re: [分享] 我的包養女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49339899.A.B5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5 Ptt幣 │ └─────────────────────────────────────┘ A.輕微違規:水桶七天論處,文章刪除(推文無法刪除者增至十天)。 8.與男女感情互動無關之新聞或連結。(含簽名檔) C.重度違規:水桶三個月,文章刪除+退文(無法退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1.性愛、交易、宣傳、廣告、徵求、洗版、灌水、婚姻、政治、聯誼、八卦、   反串、宗教、姓氏討論等任何與板旨無關經板上決議通過禁止之主題。 5.討戰文/引戰文/鬧版文。   此類文章定義:   a.同一使用者於單篇文章中同時觸犯兩條版規以上(含兩條)。   b.同一使用者於兩篇以上(含兩篇)文章皆觸犯板規。   c.在規範內的連續推文屢次(含兩次)觸犯板規。 d.經舉發同一使用者利用不同ID發表回應,其文章內容皆觸犯板規。 第一篇超過時限無法退文,第二篇退文。 兩篇總計 7+7+3m+3m+3m+3m 以上 大概就是494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61.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49502561.A.1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