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gergon: 小孩是無辜的。01/29 10:57
→ nyyfederer: ....不一樣吧,她和老公又不是不喜歡對方01/29 11:02
→ nyyfederer: 為什麼一定要把男生代換成媽寶吸仇恨值?01/29 11:03
→ nyyfederer: 請問女生有媽寶嗎01/29 11:03
你看錯我的比喻了
故事中的老公 -> 原po
故事中的老婆 -> 原po女兒
故事中的媽媽 -> 原po老公
原故事是:不愛女兒,只為了討老公開心生小孩
我例子是:不愛老婆,只為了討媽媽開心而結婚
這樣類比你應該比較知道我在說什麼
→ zzz41432: 不管怎樣 她都是很噁心01/29 11:07
推 qutetom: 這兩件事概念都一樣,強迫自己做不喜歡的事,01/29 11:11
→ qutetom: 換取某一方的期望(老公 自己的媽媽)01/29 11:11
→ qutetom: 但把失去東西的恨轉嫁到別人身上(不愛的女兒 不愛的老婆)01/29 11:12
※ 編輯: duoCindy (180.217.153.89), 01/29/2016 11:14:26
→ qutetom: 這個恨被虛假的愛的包圍著,遲早有一天會崩潰而出。 01/29 11:13
推 Zeroyeu: 同意,這個女的欠罵,換成男的早被噓到天國去了吧~ 01/29 11:16
推 jmqo1136: 小孩比老婆更無辜、夫妻可以離婚、可是父母是血親 01/29 11:40
推 sujaya: 唉 真的很可怕 01/29 11:42
→ alexstag: 結婚可以選擇 小孩無法選擇出生 01/29 11:51
推 nikiyo: 推~許多護航的人似乎都太看輕身為人對實在情感的需求 01/29 12:01
→ nikiyo: 就像原po如果不被老公愛應該會很抓狂 01/29 12:02
推 FerrumCat: 原原po今天會這樣全都是自己的自私跟軟弱造成的,多少 01/29 12:06
→ FerrumCat: 能理解但不想同情.... 01/29 12:06
推 cage820518: 的確如樓上所說,原原po該負很多責任 01/29 12:09
推 shampoo0312: 居然為了自己(得到老公的愛),犧牲孩子(生下她卻說 01/29 12:22
→ shampoo0312: 無法愛她),孩子太可憐了(她連選擇的權力都沒有) 01/29 12:23
噓 cbr6000810: 文不對題 01/29 12:38
→ flyingfei77: 推 原po真的很噁心又很恐怖 01/29 13:19
→ flyingfei77: 又很自私 01/29 13:19
→ flyingfei77: 小孩被她生出來真的是不幸 01/29 13:19
推 a0919676956: bg版就是這樣啊,放到婚姻版一堆人罵死他們 01/29 13:29
噓 mnvcxz: 01/29 14:01
推 toothfairy: 我倒覺得這比喻是一樣的事情,原原po真的很自私,如果 01/29 14:11
→ toothfairy: 不愛小孩,就不要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那時候只是男朋 01/29 14:11
→ toothfairy: 友還有機會有種一點說我就是不想生,我們分手,又不是 01/29 14:11
→ toothfairy: 說生了就生了之後沒妳的事,生了你的角色會不一樣,是 01/29 14:11
→ toothfairy: 一輩子的事情,如果連她都知道自己是用外人的心情看 01/29 14:11
→ toothfairy: 著,那外人又怎麼看不出來…(也許只是不點破吧… 01/29 14:11
推 shuttttt33: 比喻的很好R 01/29 14:40
推 lemongreen81: 就算我們這樣講也沒用 唉 01/29 18:46
推 jamesiris: 更慘的是伴侶可以選 父母無法 01/30 04:32
噓 candy7777: 我覺得原pp不噁心,噁心的是從自己角度任意批評的人 01/30 08:57
推 lasslass: 這比喻很實際,希望原原po可以將心比心 01/30 09:02
噓 wcc0220: 神邏輯 01/30 09:23
噓 connie0129: 拿可以斷的關係來類比不能斷的關係不及格 01/30 16:44
推 guitarvolley: 樓上突破盲點了,不能選自己的媽媽真的更可憐 01/31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