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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nesys75 (不宅的某色)》之銘言: : 比你早兩個月分手,或者說一個月?其實也說不清楚了。 : 試圖挽回的時間,到底該不該算是已經分手呢? : 對方有時接受挽回,過兩天卻又找藉口反悔的劇情一再上演。 : 到了最後自然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 本來分得看似美好,還要關心做朋友什麼的漂亮話, : 彼此也都說過應承過,最後還不是走向陌路。 : 大概是十月,開始知道自己無法再這樣下去,狠下心來封鎖了所有連繫。 : 說是狠下心,其實也是被忽視久了,知道無力回天。 : 之後偶而手賤,還是會解鎖一下看看她過得好不好。 : 然後發現她活得很好。 : 等臉書規定的48小時過去,再封鎖起來欺騙自己 : 騙自己其實早就當沒這個人存在。 : 然後發現自己還是很愛她。 : 那又能怎樣呢?是她不愛了啊。 : 三月初她生日,我也動過和你相同的念頭 : 簡訊敲了兩三頁,默默刪掉。 : e-mail打了一面,覺得不妥。 : 最後,想拜託她姐跟她說一聲生日快樂。 : 不是替我說,就單純姐妹倆的一聲祝賀便好。 : 想完就覺得自己蠢到爆了。 : 這些事情做了又有什麼意義? : 早點放棄希望,或者接受沒有希望的現實,才能早點走出來。 : 雖然我自己辦不到就是了。 : 可悲的是,這事情還沒辦法努力呢。 : 「人無法決定會為誰動心, : 但至少可以決定放不放棄。」 : 我放棄。 你如何讓自己可以灑脫的放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33.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63699776.A.DDA.html
genesys75: 一點都不灑脫好嗎… 05/20 14:56
roberttony: 沒有人可以灑脫吧...... 05/20 17:32
victor0722: 不會 ,我是用恨的來逼自己努力和成長 ,讓自己變得 05/21 23:52
victor0722: 更好 。 05/21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