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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是根本不必和自己處不來的人相處。即便是未來岳父。 當然這樣叫不給面子。 不給面子就不給面子。 原po下次可以邀女友他父親,去國家音樂廳聽演奏會。 如果他不來,那下次他邀去喝酒泡三溫暖就也不必去了。 這叫禮尚往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3.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66427869.A.61D.html
osmanthusjo: 如果今天是女生遇到這種婆婆,絕對會叫她塊陶 06/20 21:27
osmanthusjo: 男生就算了,結婚後說不定就會裝忙不見人影 06/20 21:30
Nick17: 你有去過女友家嗎? 06/21 00:42
cattity: 樓上,po文的都結婚了。。。。 06/21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