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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過分,然後呢? 現在問題是你爸媽覺得不過分, 結婚可以是兩個人的事情, 也可以是兩家人的事情 現在地雷已經埋下去了,以後誰知道會不會因為這些事情 引發更多問題 過不過分是你爸媽跟他爸媽決定的 不是鄉民決定的 像我覺得娶個老婆,給聘金天公地道,天經地義 老婆嫁妝是房子,做老公的當然不能輸對方 隨便拿個幾百萬甚至幾千萬聘金也合理呀 我家給得起 36萬這種小錢 男方爸媽也不想給 說真的,我也覺得合理, 一點也不過分, 畢竟36萬對某些人-例如我,出國一次就花光了 但是我知道36萬也有不少人是辛苦賺6個月-1年才存得到 甚至兩年才存得到 當然,如果對方一天就能賺36萬,卻捨不得給 你可能需要好好思考看看為何對方不願意給 是在測試你是不是為了錢嫁入他家? 還是在測試你是不是值得跟他兒子走一輩子的人 ※ 引述《ponyking (請勿餵食)》之銘言: : =========記者勿抄,也請已經抄的記者撤下新聞,謝謝========= : 朋友沒ptt帳號代po,以下第一人稱, : 因為父母疼愛我,所以在確定要結婚時,便決定給我一間房作為嫁妝當新房(無房貸), : 前幾天父母跟男友爸媽談到婚禮相關事宜時,要求小聘36萬(大聘不拿), : 男友父母拒絕,他們的意思大約是說現代人沒有在收聘的, : 而且嫁妝是給新娘,聘金又不是給新郎,要聘金沒道理, : 因此雙方父母不歡而散, : 可我的觀念一直是以為有嫁妝就有聘金,沒嫁妝就沒聘金, : 依媽媽透露,雖然小聘會給我們夫妻貼補家用,但他們就是要拿,那是一種奇蒙子, : 事後,我私底下告訴男友我爸爸的意思, : 男友反問我,那他父母直接把36萬給他不好嗎?同樣也是貼補家用, : 我現在一下覺得男友家沒道理,一下又覺得好像也有點道理, : 大家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41.134.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74647370.A.BBD.html
ppc: 人家很有錢啦 只是不想給而已 (扭 09/24 00:27
sakey55: 其實有可能是以為女方來挖錢的! 09/24 00:37
PercyJackson: 你好有錢喔,我好羨慕QQ 09/24 08:32
samson5441: 來釣魚的嗎? (灑餌) 09/24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