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nsla: 重點是有搭肩膀 10/10 12:28
噓 Taiwanbiru: 可是他有跟其他女生的親密照耶,而且也有tag,護航會 10/10 12:31
→ Taiwanbiru: 不會太弱? 10/10 12:31
原文資訊太少啊
搭肩是怎樣搭肩 是 男-女 還是男-女-男 之類的?
情況差很多耶
我覺得這要分開來看喔
如果同時也有別的男的搭那女的肩 我會覺得這不算親密照
如果他搭朋友的肩 原po不爽 原po可以跟他表達不滿吧
跟他說如果再犯 原po就提分手 這不難吧
第二方面就是他不讓原po放合照吧
我認為原po男友的意思是
不喜歡放親密關係的照片 就是俗稱的閃照
不是動作上的親不親密
→ Taiwanbiru: 公跟私分開經營?笑死人了。依照現在離婚率跟男女朋 10/10 12:35
→ Taiwanbiru: 友在一起的態度,保留其他可能也不是什麼奇怪的想法, 10/10 12:35
→ Taiwanbiru: 但是如果想保留其他機會又想當正人君子,那就很欠電。 10/10 12:35
噓 irina0629: 可以接受另一個女生tag 10/10 12:36
推 moyun127: 我覺得很中肯 10/10 12:38
噓 novae: 可以被別的女生tag 10/10 12:41
噓 fansla: 沒有什麼很難分辨,有的只有你眼中只看到自己,不想退讓, 10/10 12:44
→ fansla: 那不tag會死嗎? 10/10 12:44
→ fansla: 閃是別人覺得的,不想放就說不想放,怕什麼閃?再來去放 10/10 12:46
原po男友不就已經說不想被放嗎
為什麼要強迫人家啊啊啊
你想找可以tag的男友 你可以放生現任啊
幹嘛為難彼此
→ fansla: 跟別人的如果是聚餐合照就算了,什麼沙發搭肩的,真的沒 10/10 12:46
→ fansla: 看過白目還這麼大聲的 10/10 12:46
→ fansla: 同時還有別的男的搭那個女的肩不算親蜜?同時有別的男的 10/10 12:46
→ fansla: 插那個女的算不算? 10/10 12:46
→ fansla: 我都快笑死了 10/10 12:47
不爽分手啊 你有什麼障礙嗎
噓 fansla: 本來就該放生啊,我不是說可以不要放,但是去放跟別人的 10/10 12:49
→ fansla: 來打自己女友一耳光???????????? 10/10 12:49
→ fansla: 我一直都認為分手啊,你的障礙在哪? 10/10 12:49
→ fansla: 笑死,明明就是那個男的為難那個女的,我為難誰? 10/10 12:50
噓 novae: 原po你在崩潰什麼啊...... 10/10 13:00
→ novae: 你有什麼障礙可以講,我們可以一起笑你 10/10 13:01
我從來不覺得討論個人意願是一種崩潰耶
如果對方不願意 你何必強迫人家
你如果因此感到悶悶不樂 你也可以換一個啊
要笑要罵 都歡迎哦 :)
→ fansla: 我說實在的,人生中有多少事情要煩惱?柴米油鹽醬醋茶,工 10/10 13:03
→ fansla: 作生病,連吃飯買東西都要煩惱?男生不給tag、結果去給別 10/10 13:03
→ fansla: 人tag還不誠心道歉,這不是自找屎吃是什麼?本來就該分手 10/10 13:03
→ fansla: 了 10/10 13:03
大大別激動啊 你是當事人嗎 不要這麼兇啦
※ 編輯: PPmYeah (1.168.146.83), 10/10/2016 13:06:21
→ fansla: 我跟你講一個故事,前提是我也不喜歡被tag,但我不會跟這 10/10 13:13
→ fansla: 男主角一樣。故事是之前在某個公司裡面,有個女生暗戀我, 10/10 13:13
→ fansla: 然後可能她太害羞,反正後來我去接近她,她也扭扭捏捏, 10/10 13:13
→ fansla: 我就也剛好另外交了一個女友,某天我跟一個同事提了這個 10/10 13:13
→ fansla: 消息。隔天,公司裡面至少幾百人說我是負心漢。我只是要 10/10 13:13
→ fansla: 證明我也不喜歡被tag,因為出了社會之後一堆人喜歡廢話, 10/10 13:13
→ fansla: 可是原本那個故事裡面的男的實在太跩了。一臉欠揍樣。 10/10 13:13
噓 novae: 喔你不用腦補我男友,我們超愛互相tag 10/10 13:59
噓 novae: 我要不要換男友有問你意見嗎?腦補什麼啊 10/10 14:00
那個「你」不是真的針對妳啦 我只是習慣用第二人稱了
無意傷害妳 真是抱歉啊啊
不然我換個說法好不好
如果對方不願意 我們何必強迫人家
我們如果因此感到悶悶不樂 我們也可以換一個啊
我沒有想腦補妳啊啊 這誤會大了 orz
※ 編輯: PPmYeah (1.168.146.83), 10/10/2016 14:11:28
→ sugachowada: 不喜歡被TAG+1,但我覺得原原PO的重點不是在這邊 10/10 14:39
噓 littleyuan: 可是原文都說說是兩男兩女跟情侶ㄧ樣坐沙發上搭肩了。 10/10 14:40
→ littleyuan: 。你還來句為什麼不相信他 10/10 14:40
推 abev66: 不喜歡被 tag +1 10/10 17:50
推 virus2058: 我只能告訴你,有些人的確不喜歡因為公開女友而無法跟別 10/10 20:55
→ virus2058: 人曖昧,沒什麼特別原因 就不.喜.歡. 10/10 20:55
噓 cute101037: 噓,沒有理由那位。任何事情都有理由,只是看你能不 10/11 12:33
→ cute101037: 能了解而已。這個看的很明顯了。 10/11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