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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la6232 (小藍)》之銘言: : 前男友是我大學時同班同學, : 因為相處時常吵架, : 後來就分手了, : 之後我的前男友跟我們班另一個女生在一起, : 出社會一段時間後, : 現在他們要結婚了, : 女方透過FB邀請我, : 希望我能參加, : 如果換做你們會去嗎? : 畢竟我跟男方好幾年沒聯絡了。 先問妳想不想去 這件事沒有該不該 妳又沒欠他們.... 妳這次去了, 哪天輪到妳結婚, 妳也要邀請他們嗎? 妳和準新娘平常是會聚餐的朋友關係嗎? 說不定她只是廣傳喜訊不小心按到妳, 很久沒連絡的話就不用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75.1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89923063.A.D38.html
choco1013: 有時候也是無形中的炫耀不是嗎?如果平常就不是會聯絡 03/19 19:56
choco1013: 的朋友就不需要去了。對方或許也是甲大氣,做表面給大 03/19 19:57
choco1013: 家看的。 03/19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