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nifriend: 堅定自己被害的立場幾乎就會活不下去 除非遇到願意採 07/05 22:29
→ minifriend: 信間接證據的法官 07/05 22:29
就跟出車禍結果發現行車紀錄器壞了一樣
→ RealJustice: 請問從哪邊認定第一次是強暴呢? 單方面描述就算? 07/05 22:40
我又不是檢察官 只是做一個假設事實的論述
→ RealJustice: 又不是沒看過新聞 分手告強暴 被法官認定不是 07/05 22:41
推 nono1234: 推無論如何不幫自己 別人就無法幫你 無論多痛苦 這是沉 07/05 22:44
→ nono1234: 重的事實 07/05 22:44
推 sinomin: 你好單純...事實就是加害人常常無罪.而被害人需要一直回 07/05 22:55
→ sinomin: 想敘述被侵害的過程 07/05 22:55
難道聽信一面之詞嗎 誰知道是怕還是有鬼
→ minifriend: S大 唉 法律跟社會都是站在加害者那邊啊 我朋友就這樣 07/05 22:57
→ RealJustice: 這時候就忘記被誣告性侵 然後法官還清白的例子了? 07/05 23:11
不是說了有1/3不起訴嗎 但多數人無視
→ cyijiun: 那你發這篇文章有什麼意義 對你來講根本沒意義的事情 07/05 23:12
→ cyijiun: 對你來說發文者根本就不想求助 你還要表示什麼 07/05 23:12
→ cyijiun: 強調你有多麼厲害 多麼勇於為自己奮鬥嗎 07/05 23:13
→ cyijiun: 你什麼都說你知道 卻不知道這種人最怕遇到的便是責難嗎 07/05 23:14
沒錯我責難他 我不想聽單方面說法 我想看搜查後的客觀證據
推 JIA3336: 推s大 07/05 23:16
→ JIA3336: 大致認同"法律沒有辦法幫助不想幫自己的人"但要走法律途 07/05 23:16
→ JIA3336: 徑沒有這麼簡單… 07/05 23:16
沒有這麼簡單就放棄 這樣的邏輯嗎??
→ JIA3336: 不是說難就放棄,而是希望能有點同理心…您的文章我只感 07/05 23:28
→ JIA3336: 受到對於受害者的指責 07/05 23:28
是的 我在指責 在這1/3不起訴的年代 被質疑一點也不超過
※ 編輯: email9527 (61.228.192.126), 07/05/2017 23:31:23
→ JIA3336: 不超過嗎…因為推文會太長,稍早有回文了,或許心情因素 07/05 23:35
→ JIA3336: 很混亂,但希望能傳達一些我的看法 07/05 23:35
噓 minifriend: 不起訴=沒這回事?你知道性侵證據有多難嗎 07/05 23:39
→ minifriend: 另外正常起訴只有4成誰跟你1/3不起訴黑數十倍 07/05 23:41
→ minifriend: 你到底是在指責誰質疑誰?乾脆說台灣印度都沒性侵了 07/05 23:41
→ linlinjiang: 浪費唇舌 她根本不打算採取行動 真相是什麼也無從得 07/06 00:14
→ linlinjiang: 知 07/06 00:14
→ a216832: 大家說沒有同理心的是惡意嘲諷質疑受害者的人 你若不是 07/06 01:05
→ a216832: 何必拉椅子坐? 07/06 01:05
推 PCL1515: 原po是來求助又不是來討拍,一直要人有同理心是幹嘛?同 07/06 01:26
→ PCL1515: 理心是能幫她嗎? 07/06 01:26
→ JIA3336: P大 是的、我認為同理心是能幫助原原PO的,甚至也能幫助 07/06 02:27
→ JIA3336: 其他有同樣遭遇的人,因為能感受到社會是比較友善的。實 07/06 02:27
→ JIA3336: 質的建議當然需要,但在此同時,多點同理,我認為能讓當 07/06 02:27
→ JIA3336: 事人感到「支持與陪伴」,有時部份旁人認為的「建議」對 07/06 02:27
→ JIA3336: 於當事人而言其實是種不合理的質疑,甚至是事不關己的傷 07/06 02:27
→ JIA3336: 害…在人受傷脆弱的時候,很有可能擊垮當事人對他人的信 07/06 02:27
→ JIA3336: 任…許多案例是在說出遭遇後遭到親友的忽視、質疑,進而 07/06 02:27
→ JIA3336: 不敢提、默默吞下的…我希望的,是避免造成受害者進入這 07/06 02:27
→ JIA3336: 樣的狀態,但目前還是很普遍的惡意質疑會很直接的影響受 07/06 02:27
→ JIA3336: 害者,看到風氣如此,更加不願意提…並不是希望一味的同 07/06 02:27
→ JIA3336: 理,而是希望能稍微顧及受害者的心理狀態(不知能否傳達 07/06 02:27
推 JIA3336: 或許是我看的面向太奇怪,但本篇原PO也說了"我們沒有辦 07/06 02:34
→ JIA3336: 法幫助不求助的人"光這句就可以看出,原PO是有意幫助原 07/06 02:34
→ JIA3336: 原PO的,只是、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被害者不求助?人 07/06 02:34
→ JIA3336: 都有脆弱的時候,何況遭受他人侵犯傷害後?但是平常將這 07/06 02:34
→ JIA3336: 樣的社會風氣看在眼裡,真的遭遇時,很多時候會造成受害 07/06 02:34
→ JIA3336: 者害怕不被相信,而選擇沉默…如此一來又會陷入惡性循環 07/06 02:34
推 zzz71084482: 因為法律制裁不了壞人,所以就上網討拍 07/06 08:12
→ Doralice: 幫做加害者的方式又不是只有法律一途,社會的接受度也 07/06 08:50
→ Doralice: 很重要(不然為何還要怕被其他人知道) 07/06 08:50
推 Doralice: 不是當事者檢查官的人把逼問當作蒐證才是莫名其妙 07/06 08:51
→ Doralice: 是要協助另一方律師原先擬定好辯詞嗎 07/06 08:54
→ osmanthusjo: 原原po的個性不像樓主這麼強韌,不然她早就告了 07/06 18:18
→ osmanthusjo: 拖越久越難跟法官說 07/06 18:19
推 AdamHsu: 你把法律想得太簡單了 07/08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