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azmin (剌糾CHANG)》之銘言: : 昨晚因為小問題又開始了吵架 : 不想和好。 : 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朋友,老實跟你說,如果交往的時候,你們會吵的點有N。 結婚後,會吵的點就是 N*10,包括牙刷怎麼擠都會吵。 今天新聞不才說,為了要不要給兒子買一塊滷味的肉, 夫妻從攤位吵回到家裡,最後先生不耐煩,整包滷味 往老婆身上丟過去,造成老婆燙傷。 主要就是這種問題。 家庭要和樂,絕對吵的頻率不能太高,不過因為這單純 只是交往問題,倘若不以結婚為打算,交往,那就一人出一樣, 稍微忍著點,忍不了換一個即可,就沒那麼嚴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30.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03240612.A.29A.html
dazmin: 我們起初同居幾乎沒什麼爭吵,是於遠距離後才開始增加。 08/21 00:04
dazmin: 擔心婚後吵架,也因此有結婚前先同居這種理論。 08/21 00:04
dazmin: 覺得應該再同居試試才是 08/21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