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byMclaren: 男方父母親可能看女版系列文也覺得男生要好好保護? 12/10 19:05
會擔心吧!男方看就傻傻的,涉世未深,簡直就是中頭彩會打電話問父母意見那種(其實我
也會啦)
推 osmanthusjo: 必須推你這篇, 因為老人家的思維的確是這樣。但如12/10 19:15
→ osmanthusjo: 果問年輕人, 他們就不會這樣想了。 第一房租高,第12/10 19:15
→ osmanthusjo: 二, 年輕人不會那麼愛佔道德至高點去八卦評論別人12/10 19:15
→ osmanthusjo: , 老實說, 別人同不同居真的干我屁事 12/10 19:15
→ osmanthusjo: 男生既然要講給爸媽聽, 總是把自己的事 變"眾人"的 12/10 19:16
→ osmanthusjo: 事12/10 19:16
→ osmanthusjo: 主動變眾人的事,還喬不定爸媽,就是豬隊友啊12/10 19:17
陽奉陰違這種小事都做不好!丟男生的臉!(?)
推 fishouse: 千萬不要為了省一點小錢寄人籬下 12/10 19:19
→ fishouse: 更何況還沒結婚12/10 19:19
年輕人想省錢又想甜蜜錯了嗎?xD
推 WantUback: 心靈沒準備好的狀況下同居真的會很慘 不管寄人與否12/10 19:21
看起來就是沒準備好R,月收入一萬七…
※ 編輯: LINGYOONA (180.217.137.122), 12/10/2017 20:02:49
推 demitri: 同意12/10 20:10
嗯,我又想到一招,給原波做參考:事已至此,別無他策,只好先分手,然後女方為療情傷
出租家中空房,男方為療情傷搬家承租,入住後跟房東日久生情、乾柴烈火,就在一起了,
全劇終。
※ 編輯: LINGYOONA (180.217.137.122), 12/10/2017 20:30:05
推 ATLAS17: 推這篇,想的很周到 12/10 23:32
推 xj65lm3: 簡言之,雙方之外的都是局外人,他們的意見、要求其實不 12/11 14:25
→ xj65lm3: 重要 12/11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