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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哥超不喜歡備份文章Der~) ※ 引述《a2751083 (COCO)》之銘言: : 只是想了解大家的想法 : 請不要備份謝謝 : 不想太多預設條件 : 所以簡約敘述我們的背景 : 我是女生 : 我男朋友的工作不是固定上下班 : 有任務就必須出動 : 因為這個關係所以很常會出現約好然後取消的狀況 ^^^^^^^^^^^^^^^^^^^^^^^^^^^^^^^^^^^^^^^^^^^^ 因為工作需要而建立(或改變)相處模式這也很OK呀 : 因為這個狀況變成大部分的情況 : 我會去安安靜靜的陪他至少兩個人是在一起 : 他也喜歡這種模式 : 可是我覺得這個關係有點失衡了 : 就拿幾次的例子來說 : 比較重要的日子像是聖誕節跨年 : 有約好一起吃飯慶祝 : 但是他又有任務了 : 當下聽到難免會失望 : 我也沒抱怨只是說好 : 他就跟我說*這是我的工作你應該要體諒我 ^^^^^^^^^^^^^^^^^^^^^^^^^^^^^^^^^^^^^ : 你不要每次都預設很多立場然後自己失望* ^^^^^^^^^^^^^^^^^^^^^^^^^^^^^^^^^^^^ (小聲問)妳說「好」的時候口氣是不是很雞掰呀? 如果不會很雞掰那他反應過度 如果會很雞掰那就是妳的問題。 : 以後幾次約好吃飯也訂好餐廳 : 發生相同的事情 : 他還是一樣說我必須體諒他 ^^^^^^^^^^^^^^^^^^^^^^^^ (小聲問)妳怎麼都不會跟他說「必你媽B」呀? 往往人與人之間是先有一方的有求必應,才會有另一方的予取予求。 : 然後善後接下來的計畫 : 事後有溝通過他還是很強硬的態度說這就是他的工作 ^^^^^^^^^^^^^^^^^^^^^^^^^^^^^^^^^^^^^^^^^^^^^^ (小聲問)那這樣雞掰妳也是他的工作喔? 幹,那他甚麼工作?雞掰員?雞掰士?還是雞掰師? : 我自己的想法是 : 體諒當然是可以 : 我也做出最大的讓步陪他東奔西跑 : 即使半夜也會陪著他 : 但我覺得不應該把它當做理所當然 ^^^^^^^^^^^^^^^^^^^^^^^^^^^^^^ 當妳自己先把自己給理所當然了, 那麼妳會被理所當然我一點都不意外。 : 或許事後彌補的模式我還是可以接受 : 但他總是認為當下我必須體諒他 : 事情過了他也不會對我說聲抱歉或是謝謝我 : 事情過了就算了 ^^^^^^^^^^^^^^ (小聲問)算了?妳騙誰? 妳要是真的想算了,那妳大概也不會PO上來了。 發現了嗎? 他之所以不改,很可能就是因為「妳會算了」。 找個適當的時機,明白的告訴他 「幹,應甚麼該?老娘不是活該要體諒你的!」 : 其實久了心裡還是不平衡甚至覺得我只是他有空才需要我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如果妳認為他這樣對待妳妳不可以,那麼妳應該想一想 妳是不是不小心讓他以為他可以了?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40.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18161525.A.C94.html
miconches: 只能推了 02/09 15:38
keepboba: 他說的事情過了就算了,是指男生吧(呼應前一句的不道 02/09 15:49
keepboba: 歉也沒道謝) 02/09 15:49
就算是這樣,女生也已經讓男生以為「可以就這麼算了」
a2751083: 您好我是原po 02/09 15:55
a2751083: 我指的意思是他覺得事情過了就算了! 02/09 15:55
a2751083: 另外內文我有提到我有跟他溝通過這件事情喔 02/09 15:55
他覺得可以算了,那問題應該是在於妳沒有讓他覺得妳是認真的?
peacemoon: 通常"認真"溝通完,可能會安撫幾天,然後又本性難移 02/09 16:25
cyijiun: 可憐的人未必可惡,難不成地震受災戶都很惡劣嗎 02/09 16:39
有道理。我們可以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有瑕疵, 但你提出的例子跟本篇的情形還是很不一樣的。
gen001: 同意這篇,男友是妳養成的,業務沒有身不由己到這種地步 02/09 17:25
annietw: 給樓上原po,建議你下次這種情況不用陪他。他沒做到答應 02/09 18:44
annietw: 的事情,你還是照陪,是陪心酸的喔!去做自己的事情,你 02/09 18:44
annietw: 已經體諒他臨時有工作沒發脾氣了,半夜陪他做什麼,那是 02/09 18:44
annietw: 他的工作,不是你的。 02/09 18:44
agtmrw: 推這篇 02/09 19:54
cyijiun: 例子本來就不一樣,是因為你提出的句子不適用每一個情況 02/10 10:37
cyijiun: 啊,你怎麼會拿例子不同反駁我? 02/10 10:37
我都已經承認「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有瑕疵了你還要怎麼樣? 要我登報道歉說我說錯話了還是? ※ 編輯: letmegoogle (114.24.217.208), 02/10/2018 10:40:03
snow0112: 體諒是互相的, 他如果沒有體諒到你的心情, 你可以分手 02/10 13:19
snow0112: 找一個適合你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工作也有不同的狀況 02/10 13:22
snow0112: 你不能接受他的態度+工作性質, 就找別人, 一定有適合的 02/10 13:23
snow0112: 至少, 一個願意正視你心情的人, 不要這種自以為是的人 02/10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