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schino (Moschino)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求助] 女友跟男老闆出差只訂一間房
時間Wed Aug 29 13:02:06 2018
※ 引述《sendtony6 (TY)》之銘言:
: : 九月女友跟她老闆要去香港出差五天
: : 老闆因為工作室剛成立預算吃緊
: : 故只打算訂一間房間
: : 雖然這件事我大概也有猜到
: : 卻是我特別問女友後
: : 才跟我說只有訂一間而已
: : 我不知道女友為何隱瞞這件事
: : 而面對只有一間房間的情況
: : 她似乎也能接受
: : 沒危機意識
沒有危機意識的不是她
: : 會是我眼光太狹隘嗎?
: : 畢竟我也才剛出社會,接下來要等當兵
: : 而他們出差的那五天
: : 剛好是我在軍中的第一個禮拜
: : 坦白說我不是一個道德感特別強烈的
: : 甚至不介意女友跟別人上床
: : 只要有事先跟我講然後別得病就好
: : 她也知道這點
俗話說: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一個當老闆的人怎麼會不知道要保護自己呢
跟女下屬同房
萬一越想越不對逕怎麼辦
萬一事後被告性侵怎麼辦
告性侵 定罪率很高的 管他有沒有證據
大家都會說 進去了怎麼可能沒做 沒做她怎麼會哭 她怎麼會告
而且即使後來發現是誣告
也沒辦法還給男生清白
詳情自己google都有新聞
像是某個藝人被告性侵工作都丟了
後來證實是誣告 但那段期間就是沒工作 還被當強姦犯 回不去了
話說回來 老闆為什麼沒有好好保護自己
在我看來 真相只有一個
鄉民都跟你說過了 我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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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SNT: 提醒你一下,真有事事發地點會是香港,告不成。 08/29 13:05
→ Moschino: 了解 香港不罰性侵嗎 08/29 13:11
※ 編輯: Moschino (114.36.42.3), 08/29/2018 13:13:08
→ DSNT: 在當地告可能告得成,但是你本文是講台灣司法,對他們來說 08/29 13:16
推 katana89: 台灣法律不處理境外糾紛 08/29 13:16
→ DSNT: 香港叫境外,告不成。 08/29 13:16
→ fallforyou11: 這類的論述已經好幾篇為什麼還要一直回orz 08/29 13:25
推 Biatch5566: 都是中國人 不用分這麼細 08/29 13:27
推 kyois: 應該是境外通姦,因為最輕本刑3年以下所以不適用本國刑法 08/29 15:26
→ kyois: 強姦最低本刑有超過3年喔 08/29 15:27
推 jyekid: 境外性侵台灣當然可以追訴提告 08/29 23:15
推 youvegotamai: 不要誤導人,犯罪地在台灣或是犯罪行為人、受害人是 08/30 21:07
→ youvegotamai: 台灣人,符合其中一點台灣就有管轄權 08/30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