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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曾經有過性暴力經驗 簡稱性侵未遂 在我跟先生認識決定交往之時 我全盤託出 我也問過自己,如果不是未遂而是已成功 我還會說嗎? 我應該還是會。 因為比起外在的想法,什麼都不說的自責感才是深深地吞噬我的靈魂。 這不是我的錯 但我卻不能說 好像是家醜不外揚 好像是這就是我的錯誤 在我諮商後,我更跟身邊的人/在網路上表達自己的經驗。 我收到很多回饋。 是的,我相信這年頭能接受的可能不是多數。但我也相信能接受的,沒有少到讓人感到驚訝 。 至少我身邊有過跟我類似或更慘烈經驗者 很多在經過人生的幽谷後 慢慢走出之際,也認識了另一半。 而皆未隱瞞。 跟一般人一樣遇到一般情侶的磨合與困難 我很相信有類似經驗者比真實數據多 畢竟我認識的類似經驗者 都不是我參加什麼特別的協會或團體認識 那些人原本就是我的朋友 回到本文 我其實無法接受會說因為社會無法接受你,而且那你就是會慘一輩子,所以還是分開好的人 。 何不簡單的坦承 不是社會不能接受而是你自己不能接受 退一萬步,假設真的是社會不能接受讓他這樣,我也會撤退。 我無法跟一個凡事以社會的價值來思考的人,而不是以自身的價值觀來思考。 P.s. 我不覺得大家都需要全盤託出,但我知道我不說只是讓我生命繼續停滯。我說了讓我 終於慢慢開始處理很多問題,生命也前進了。然而,至少希望大家不要要求受害人的模樣一 定要是悲慘一輩子痛苦,或是一定要是個戰士。讓受害者自行決定講得與不講~~讓他們自在 地當他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85.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38582157.A.57D.html
PhilumniS: 推這個,而我也是想表達這個想法「讓被害者自己決定」 10/04 00:27
PhilumniS: ,看到某些為了正當化自己論點的人把想法上主觀的正義 10/04 00:27
PhilumniS: 當成當事者的正義,實在想吐。 10/04 00:27
PhilumniS: 要給予被害者是做自己的勇氣,說不說是當事者決定,跟 10/04 00:29
PhilumniS: 外人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10/04 00:29
catspajamas: 樓上你若是真的支持這想法,你那篇文可以去調整一下 10/04 01:13
catspajamas: 然後抱抱樓主,坦不坦白都是我們的自由 10/04 01:14
catspajamas: 樓上說「然後就是社會上無法接受的人還是多數,你們 10/04 01:15
catspajamas: 的勇氣能夠帶給多少人幸福?」我想你也回覆到他了 10/04 01:15
ai40: 很勇敢 加油 10/04 01:27
PhilumniS: @cat 不要把我對你說的話扯到這篇,我說的是,你口中說 10/04 02:25
PhilumniS: 坦白的勇氣能帶給這些受害者多少幸福? 坦白帶來的結果 10/04 02:25
PhilumniS: 本來就不可預期,況且這例子跟性侵也是有點差距,別一 10/04 02:25
PhilumniS: 付高高在上評斷人的樣子,妳根本就混淆了。 10/04 02:25
PhilumniS: 有勇氣願意坦白,跟坦白才有勇氣是天跟地,請搞清楚兩 10/04 02:29
PhilumniS: 者的差異。 10/04 02:29
catspajamas: 呃,我沒說坦白才算有勇氣啊@@ 10/04 02:42
catspajamas: 還有語言指涉的語氣本不明確,別誤解我存有什麼高度 10/04 02:43
catspajamas: 承上,你的原文屢次否定了受害者自我揭露的可能性 10/04 02:52
catspajamas: 因為你認為多數人無法接受,"我是說為什麼要坦白" 10/04 02:52
PhilumniS: 那段? 10/04 02:53
catspajamas: 也是你問的,而我放棄回應你,如今說本文能解你疑惑 10/04 02:53
PhilumniS: 多數人不能接受是事實,受害者自己評斷要不要坦白是他 10/04 02:54
PhilumniS: 的事情,到底什麼時後輪到妳來決定坦白才是好的? 10/04 02:54
catspajamas: 請勿錯置我的前題,我只贊成受害者有坦白的自由 10/04 02:56
PhilumniS: 本文跟本與我的論點毫無衝突,本來就是受害者自己決定 10/04 02:58
PhilumniS: 評斷要不要坦白,但是坦白好與壞不是外人可以評斷的, 10/04 02:58
PhilumniS: 所以我就不懂妳一直在繞圈圈打什麼太極? 10/04 02:58
catspajamas: 我駁斥你所主張的自我揭露是自私行為,用意亦然 10/04 02:58
catspajamas: 不,大叔,是你先把話說死的,我只是就事論事啊 10/04 02:59
catspajamas: 而且到底內外你是如何區分的,我就不能是受害者嗎 10/04 02:59
PhilumniS: 自我揭露本來就是自私的行為,只是把這個行為丟回對方 10/04 03:01
PhilumniS: 讓對方決定,妳要揭露,就要能承擔對方拒絕接受的勇氣 10/04 03:01
PhilumniS: ,回到最初的問題,妳要問,腦袋中就不能只接受一個答 10/04 03:01
PhilumniS: 案,這叫公主。 10/04 03:01
catspajamas: 我也沒說揭露後只能接受一種標準答案,本來就有風險 10/04 03:04
PhilumniS: 妳是不是受害者是妳的問題,關這點什麼事? 今天問了一 10/04 03:05
PhilumniS: 個假設性的問題,然後妳要用受害者的立場帶入不是受害 10/04 03:05
PhilumniS: 者的角色去思考? 然後讓這個問題又變成什麼檢討受害性 10/04 03:05
PhilumniS: 侵的議題,這真的很無言。 10/04 03:05
PhilumniS: 總之,就這樣吧,一個假設性的白目問題跟一個白目答案 10/04 03:08
PhilumniS: ,又變成什麼性侵受害者檢討什麼數字都出來就覺得,到 10/04 03:08
PhilumniS: 底現在人怎麼了?敏感到這種程度喔? 10/04 03:08
catspajamas: 樓主不好意思,在底下開視窗了,我另外回覆P版友 10/04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