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enJuJu: 這篇不錯10/10 10:56
推 greenbag: 推10/10 11:15
推 ChenDotQ: 有困難就逃避,人生會一直打轉10/10 11:19
→ sabrinalll: 也許是太年輕結婚性格未定,不知道怎麼面對教養繼子 10/10 11:20
→ sabrinalll: 的責任吧?10/10 11:20
→ sabrinalll: 被生活現實面嚇到了,安親班帶小孩跟擔負繼母責任完10/10 11:22
→ sabrinalll: 全不同。10/10 11:22
推 anotherka: 推10/10 11:23
→ pttwonba: 原原po已爆,直接回這篇,她老公真的選錯結婚對象了,10/10 11:40
→ pttwonba: 而且還是連兩次10/10 11:40
推 jojia: 推推文 被現實面嚇傻+1 婚前沒好好考慮過的事婚後都逼到眼10/10 11:45
→ jojia: 前來10/10 11:45
推 sp900303: 推,覺得這篇直戳核心10/10 11:46
推 mindy201: 原原po的回文大概被淹沒了,她有推文說,老公的前妻是過10/10 11:53
→ mindy201: 世了。10/10 11:53
→ mindy201: 覺得這篇原po真的直指核心,可是原原po連自己的孩子都不10/10 11:53
→ mindy201: 想生,可見問題不見得是「不懂得」教,而是不想,缺乏意10/10 11:53
→ mindy201: 願這種事很難勉強,大概跟原生家庭有關,但當做沒退路想10/10 11:53
→ mindy201: 一遍很可行。10/10 11:53
推 s862342003: 你說的太好了,希望原PO聽進去10/10 12:04
推 wenmilkyway: 推這篇~ 10/10 12:15
推 soga0309: 孩子不是原po的,要她扛起母親的責任也太苛求。她能更好10/10 12:23
→ soga0309: ,不行的話也不是她應該的啊。況且你用3歲去算,她那時10/10 12:23
→ soga0309: 候是要用什麼身份去管教小孩?爸爸的女朋友?會不會有點10/10 12:23
→ soga0309: 可笑。你遇到一個好繼母,但不代表所有繼母都要是那個10/10 12:23
→ soga0309: 樣子的才算合格。 10/10 12:23
抱歉我要說重話
繼母不這樣 當什麼繼母
婚姻不是兒戲 交往的時候就知道有這個孩子
不想養你交往個頭
婚前可以不管 但踏進婚姻前不想一想的?
一般不想承擔的女生早逃之夭夭了
看上男人的溫柔 又不要他的缺點
享受著焚化爐的好處
但不要焚化爐蓋在我家旁的概念
推 Muratlo: 這篇實際又正確10/10 12:30
推 willow: 呃我以為在知道對方有孩子的情況下答應結婚就是有擔起母10/10 12:34
→ willow: 親責任的義務耶10/10 12:34
推 wenmilkyway: 話說小孩3歲正忙,爸爸還有空去交女朋友...10/10 12:38
推 JOKERKILLER: 推態度10/10 12:40
→ wenmilkyway: 這篇原Po的繼母真的很用心照顧,原原PO的確是可以不10/10 12:40
→ wenmilkyway: 用做到這樣,但她寫的那些看了很無語,連聯絡簿都不10/10 12:40
→ wenmilkyway: 想簽10/10 12:40
推 sibrocho: 男方條件真的蠻糟的 女方負擔不了就早點退場吧10/10 12:44
推 pinkoooo: 推 原原po根本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認真規劃理財六萬真的10/10 12:46
→ pinkoooo: 還好10/10 12:46
推 milkhouse: 推,原原PO還是個沒長大的孩子,如何當母親。10/10 12:49
推 pita30: 這個版怎麼把離婚講的跟分手一樣容易XD10/10 12:51
→ pita30: 是離家出走後把FB跟LINE封鎖就算法律上的離婚完成了嗎10/10 12:52
推 pharmacylo: 有的人只想跟這個人結婚,而不是跟這個人的家庭結婚10/10 12:54
那就別結婚了 婚姻哪有這麼好
→ disappearair: 不覺得有當母親的義務欸也沒收養啊10/10 12:59
法律上是姻親 不犯法就不承擔?
不管有沒有孩子
講難聽點婚姻是法律刻意設定福利來受苦的
我從不勸婚 雖然再給我選一次我還是會嫁我老公 但結婚要付的道德責任比一般人想的大
太多了
→ net: 那個男的就是拐一個來當分母+保母阿 不然小孩3歲的時候還有空 10/10 13:02
→ net: 去交女友10/10 13:02
推 ann7773631: 我也覺得她根本沒做好當媽的心理準備10/10 13:03
推 j3f28: 推10/10 13:15
推 ninien: 推~10/10 13:15
推 viviya: 他們負債110萬又沒育兒津貼 你們經濟差太多好嗎。育兒的 10/10 13:18
→ viviya: 部分同意,但並不同意走錯路還要堅持走到底10/10 13:18
我沒叫他不離婚 只叫他爲這件事情想清楚了
要離再離
還有他的孩子小學 有政府了
我們的在學齡前
幼兒園要錢 保母要錢 哪裡好很多
我還有一個自閉兒要早療
一週四次 好過在哪裡?
我不喜歡比爛 但很多事情不是帳面上數字就絕對好過或難過
推 averyavery: 真的 原原po情感上比較適合當老公的小孩 小孩養別人10/10 13:21
→ averyavery: 小孩終究負擔太大10/10 13:21
推 yan1979: 原原po我也是看到想吐血 自助餐到了極點 老公貼心我夾 小10/10 13:25
→ yan1979: 孩子搗蛋我不要 小孩子才是那個最該生氣的人吧10/10 13:25
推 ekai168: 推 好文10/10 13:33
推 icypenguin: 要求19歲的小女生當3歲小孩的媽太難了,不覺得她對孩10/10 13:37
→ icypenguin: 子有什麼教育義務,說真的有支撐孩子的經濟讓他吃飽10/10 13:37
→ icypenguin: 穿暖我覺得就夠了,剩下的應該是他老公該做的10/10 13:37
這男人又不是很有錢
選擇嫁的時候有討論過孩子的去留嗎
可能劃分清楚嗎? 不要用施捨的角度看孩子
這才是最惡質的言論
還是那句話 婚姻其實是國家拿來保障孩子的騙局
不想玩不要玩
我認識好幾個18.19當媽的 人家可是孩子顧得很好 少拿年紀當令箭
推 Smallpox: 小孩子的感情跟婚姻就是這樣吧10/10 13:39
推 zeoki: 當你決定要當繼母時,就是得扛起母親的責任。沒有人逼她呀10/10 13:41
→ zeoki: !她是有選擇可以不當繼母不結婚,小孩才是沒有選擇權的。10/10 13:41
推 Usachan1119: 我無意冒犯 但是從早婚又是嫁給這樣的對象 我認真覺10/10 13:50
→ Usachan1119: 得夫妻二人的原生家庭可能都滿弱勢的10/10 13:51
→ Usachan1119: 引用之前板友所言 對於男女相處只是一種屁孩想像10/10 13:53
→ Usachan1119: 以為濃情密意就是婚姻的全部 根本沒有思考到結婚後要10/10 13:53
推 icypenguin: 不太明白,為什麼結婚後對父母就是"自己的父母自己顧 10/10 13:54
→ icypenguin: ",而小孩子就是要對他負起母親的責任?就像給公婆孝10/10 13:54
→ icypenguin: 親費一樣,有讓孩子吃飽穿暖就足夠了不是嗎,當然能10/10 13:54
→ icypenguin: 教育、給予母愛當然最好,但不能的話其他責任難道不10/10 13:54
→ icypenguin: 是老公該負責嗎?(我是真心不懂,沒有惡意)10/10 13:54
所以你也是被粉紅泡泡騙到的那一個
自己的父母自己顧
只是一個要求結婚的人不要孝道外包的口號
但事實上怎麼可能不用幫忙處理
老公在上班 我休假
公婆出車禍我是能幫老公上班讓他去處理
還是我幫他去醫院比較快 經濟效益比較高?
我再強調一次
婚姻從來都不是相愛的兩個人最後幸福美滿
Happy ending
而是政府為了保障孩子發展出來的騙局
你看到的福利只是為了彌補義務太可怕的蜜糖毒藥而已
→ Usachan1119: 面對的是什麼 這點我覺得雙方都很幼稚 男方甚至不負 10/10 13:54
→ Usachan1119: 責任 小孩的重要成長期卻是去拐嫩妹(妻子如果還在世10/10 13:55
→ Usachan1119: 那不就是劈腿?文中未提及故不妄議)10/10 13:56
推 zeoki: 因為父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小孩不是,而且她不是單純繼母10/10 14:12
→ zeoki: 還是小孩的主要照顧者之一。應該在結婚前就知道自己會成為10/10 14:12
→ zeoki: 孩子實質的媽媽。10/10 14:12
噓 Hunterme: 重來10/10 14:29
→ Ajisai: 實質上就是事主完全不管小孩的話 你們覺得她老公還會一直10/10 14:51
→ Ajisai: 幫她洗頭髮吹頭髮而心裡完全沒有任何不開心嗎?10/10 14:51
推 may0714: 從原原po知道有繼子存在依然決定踏入婚姻開始,她就是一10/10 15:20
→ may0714: 個妻子&媽媽的位置了,不要一直用年紀來開脫好嗎?10/10 15:20
推 may0714: 推原po說的,不是不能離,而是該以不能離的狀況去思考如10/10 15:22
→ may0714: 何解決現況,可以解決後離婚最起碼也學到了東西,不然以10/10 15:22
→ may0714: 後遇到問題也只是逃避中離而已10/10 15:22
推 angelliao37: 推10/10 15:52
推 huuban: 推10/10 15:58
推 chudly: 妳很正面10/10 16:13
推 molunjojo: 離婚不是逃避阿 把自己過那麼苦 刷一個人生成長的經驗10/10 16:33
→ molunjojo: 值重要嗎10/10 16:33
任何生命的磨難都是該學習的好機會
離婚了什麼都沒學會
跟離婚了學會點東西
那個對自己是好的?
難聽點 婚姻市場上不是年輕就佔優勢
常有婚姻版版友說一句話不妨參考
他之前為什麼離婚很重要
像這樣想不清楚結婚又想不清楚就離婚的
就算是18歲小處女長的跟林志玲一樣美也沒屁用
另一半上到了婚姻版還是會被勸塊陶的
誰會想娶一個不能跟著成長的另一半?
→ molunjojo: 隨著小孩越大 老公年紀在職場上越弱勢 坑只會越大10/10 16:35
推 molunjojo: 當初為愛沖昏頭就算了 趁年輕趕快重拾25歲該有的生活10/10 16:37
→ molunjojo: 比較重要10/10 16:37
推 hbooreo: 如果不愛那孩子就離婚,不然是害了一個家庭 10/10 16:58
推 yuhung: 這篇很實際啊!而且心態很正面10/10 17:26
※ 編輯: katherinetao (223.136.11.66), 10/10/2018 18:18:27
推 PhilumniS: 推 10/10 18:01
推 cuix: 看法一致~真的決定要結婚前就該考慮清楚自己能不能承擔後10/10 18:05
→ cuix: 媽的角色10/10 18:05
※ 編輯: katherinetao (223.136.11.66), 10/10/2018 18:41:58
推 irene6: 結婚就是責任的開始10/10 18:38
推 bettylin9: 推 今天如果自己還想當個孩子不想負擔照顧別人的責任,10/10 18:40
→ bettylin9: 就別做這種選擇。孩子真的是無辜的,你們大人吵這誰的10/10 18:40
→ bettylin9: 責任到底關他什麼事...想想自己想不想當那個小孩?那10/10 18:40
→ bettylin9: 個小孩需要什麼樣的媽媽才是重點,當個大人就是要有能10/10 18:40
→ bettylin9: 力願意負擔別人的責任,能負擔自己的責任只能算是個成10/10 18:41
→ bettylin9: 年人。10/10 18:41
推 mikami1027: 沒有要當媽媽起碼也要有當養他長大的阿姨的覺悟10/10 18:46
→ mikami1027: 不然幹嘛跟有小孩的人結婚10/10 18:46
推 QuQc: 推這篇!我想原原po一定是過得很辛苦,畢竟繼母的壓力不是我10/10 18:52
→ QuQc: 們能理解的,更何況她這麼年輕,其實也不必苛責她。這篇真的10/10 18:53
→ QuQc: 很好,生的請一邊,養的恩情大過天!若原原po能轉念,也許會10/10 18:53
→ QuQc: 有截然不同的感受及人生 10/10 18:53
推 Keyblade: 一直有推文再說這小孩不是原原po的責任 喔?所以? 講這 10/10 19:02
→ Keyblade: 種話小孩就會不見嗎? 10/10 19:02
→ Keyblade: 就一個活生生的小孩在面前 還一直不甘自己事的逃避 孩子 10/10 19:03
→ Keyblade: 真的有夠可憐 10/10 19:03
→ Keyblade: 原原po可以選擇不要婚姻不要小孩 小孩沒有辦法選要不要10/10 19:03
→ Keyblade: 這個繼母耶 10/10 19:03
推 bejay1022: 當初看到第一篇就覺得真的是太年輕了,推這篇正解 10/10 19:15
推 qa1122z: 推 10/10 19:19
推 ninien: 淚推~我也實在不懂怎麼會有人覺得結婚了前妻孩子不干她的10/10 19:20
→ ninien: 事?既然結婚前選擇了、知道了就要面對,而不是說我就是無10/10 19:20
→ ninien: 法,那工作也都挑自己喜歡輕鬆做的就好,女生既然已經結婚10/10 19:20
→ ninien: 就該有成家的責任感,看文章只是讓人真的很為小孩擔心10/10 19:20
→ Ajisai: 說小孩不是她責任的~笑死 這種話拿去跟她老公講講看啊10/10 19:23
→ Ajisai: 講了等著瞧是大吵一架還是冷戰還是當下沒事卻留著哪天翻舊10/10 19:24
→ Ajisai: 帳......10/10 19:24
→ viviya: 欲逃爛婚姻 還要當成人生的功課修煉 免了吧10/10 19:34
推 pita30: 要付出的時侯就在計較沒有義務了XD10/10 19:55
→ sabrinalll: 還是要慶幸原原po坦承自己無意願或能力當繼母,考慮離10/10 19:56
→ sabrinalll: 婚,總比積怨拿小孩出氣好,前陣子小孩被父親同居人餓10/10 19:57
→ pita30: 所以幫老婆洗頭吹頭髮是法律上義務嗎10/10 19:57
→ sabrinalll: 吊在陽台的新聞太驚悚了...10/10 19:58
推 oshia: 他們真的超詭異== 10/10 19:59
推 nalthax: 推 10/10 20:04
推 sony0955: 推 10/10 20:15
推 tomhlover: 真的就是粉紅泡泡被婚姻現實戳破啊 10/10 20:58
推 fehime: 其實對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是不一樣的 。尤其那個孩子 10/10 21:06
→ fehime: 還沒血緣 。我絕對不會當人家的繼母 。10/10 21:07
推 rewqasdf: 推 10/10 21:17
推 masemase: 推你 我看原本那篇也看到整個火大 完全不負責任可憐到孩 10/10 22:10
→ masemase: 子 這些本來就是結婚前要想清楚的 可能以為結婚就是美美 10/10 22:10
→ masemase: 的拍婚紗 被娶回家當公主 結果真的面對現實面就嚇到要離10/10 22:10
→ masemase: 婚了吧10/10 22:10
推 rutp6j35566: 推10/10 22:52
推 jitaomef: 推10/10 22:55
噓 rewqasdf: 不要扯政府 成年人10/10 23:49
扯政府怎麼了
不扯政府他們的婚姻就可以多點粉紅泡泡嗎
有本事你開一篇解釋為什麼不要扯政府
登記要找戶政 民法立法委員修的
有關婚姻的規則都他們弄的
不面對現實解決不了問題
推 sinben: 原原po公主病嚴重 把婚姻當兒戲 年紀輕輕隨便嫁現在才來10/11 00:07
→ sinben: 後悔10/11 00:07
→ jump9128: 原原PO根本就沒認清狀況就結婚....10/11 00:11
推 cyberia: 這篇滿中肯的10/11 00:35
推 libu: 推這篇,踏入婚姻前本來就該考慮清楚10/11 00:44
推 osmanthusjo: 結婚前本來就跟想清楚了 沒要生的話,可以交往就好啊10/11 00:54
→ osmanthusjo: 輕易結婚了現在要對方同意才能離婚了,問網友有屁用10/11 00:54
→ osmanthusjo: 推這篇10/11 00:54
→ osmanthusjo: 都說孩子的事都交給老公了還要怪孩子,孩子何辜。只 10/11 00:58
→ osmanthusjo: 是心態問題吧!改變一下心態就不會越想越覺得孩子怎樣 10/11 00:59
※ 編輯: katherinetao (223.136.11.66), 10/11/2018 01:11:41
推 er26562002: 推推 知道對方有小孩時就該知道如果結婚要負責 10/11 01:54
→ er26562002: 而且三歲還好可愛啊~小小孩們最好拉攏了 10/11 01:55
推 quary: 19歲的小女生或許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很多事情都是 10/11 05:48
→ quary: 經歷過才知道哪些是不可觸的。的確很多18-19歲的小女生也 10/11 05:48
→ quary: 把孩子顧的很好,但是不是每個人都愛小孩,不是每個女生都 10/11 05:48
→ quary: 內建母愛爆棚,有沒有愛就差很多了10/11 05:48
推 quary: 別太嚴苛一口咬定評斷別人的人生,你花多少時間達到現在妳10/11 05:51
→ quary: 的成熟度而原po呢?10/11 05:51
別講的我沒19歲白癡過
我也曾經還沒嫁就伺候男友的兩位奶奶跟爸媽
還要因為省級籍問題忍氣吞聲
但真的到要嫁的時候
想想未來50年可能都要這樣慘
最後還是逃婚(都開始談了)
一個孩子堵在哪 也不是閃婚
說不知道底線誰信.....
不動腦不問長輩經驗 怪我嘍?
我自覺很客氣了
孩子何辜 死了媽還要碰一個爛爸配小媽
幫孩子qq
推 tomhlover: 原原Po就結婚前以為愛可以戰勝一切啊 誰知道再多的粉10/11 08:53
→ tomhlover: 紅泡泡都無法彌補現實的壓力10/11 08:53
推 rabbit008: 我推這篇,不是對原po嚴苛,而是她愚蠢的選擇造就了比10/11 10:22
→ rabbit008: 更可憐、影響更大的受害者:那個8歲小孩。 10/11 10:23
→ rabbit008: 原po可以選擇當不當繼母,但小孩被忽視、被當拖油瓶, 10/11 10:26
→ rabbit008: 小孩有選擇權嗎?不要以為親近之後再拋棄,小孩就不會 10/11 10:28
→ rabbit008: 受傷。 10/11 10:29
※ 編輯: katherinetao (223.136.11.66), 10/11/2018 12:41:54
推 roc1110: 小孩是無辜的,如果原原po「承擔不起」當繼母的責任,請 10/11 17:10
→ roc1110: 快快離婚,別傷害了孩子...你是大人,可以選擇不要入這個 10/11 17:10
→ roc1110: 坑,孩子還未成年只有8歲沒有選擇權 10/11 17:10
推 HongkaiBoyz: 這篇也釣到太多奇葩.. 10/11 21:02
推 kaleo: 推 10/11 23:05
推 altarage: 我單親爸爸自己帶2歲小孩到現在快6歲,這現實文...推 10/12 00:58
→ altarage: 沒辦法用心對小孩就別勉強在一起,去另外組個自己的家庭 10/12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