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76301: 告不起來啦==,是說這種人有夠恐怖的01/21 13:16
推 ganlinlausu: 這種 的起來警察會忙死01/21 13:17
推 tracy0620: 別理他,嚇你的而已。太過分可以錄音蒐証打去正風室檢 01/21 13:20
→ tracy0620: 擧他01/21 13:20
推 LadyTomato: 你的前任超像我前任,莫非後來是你接手了XDDD01/21 13:22
也是警察嗎哈哈哈哈
推 say29217074: 難怪很多警察法學素質堪憂01/21 13:24
※ 編輯: g50323 (110.28.225.226), 01/21/2019 13:25:27
推 hearry: 警察不意外01/21 13:25
→ kobe8112: 我會拿簡訊直接檢舉,不過這種人有恐怖情人特質, 01/21 13:31
→ bossonwin: 他那句話 已經有有恐嚇的嫌疑 這種容易惱羞成怒的 很容01/21 13:32
→ bossonwin: 易對付 基本上你冷處理不理他 他就自爆了 記得蒐證自保01/21 13:32
→ kobe8112: 你該擔心的是他會不會濫用職權/不顧一切來傷害你01/21 13:32
→ bossonwin: 錄音錄影截圖 保護自己的安全01/21 13:32
推 Laurara: 不起來 警察六七萬 吃學生妹還AA 笑死 你瞎了嗎01/21 13:32
→ kobe8112: 那句話哪裡有恐嚇嫌疑了,完全無法理解...01/21 13:32
推 Laurara: 建議你冷處理 不要再有任何回應 回覆訊息之類01/21 13:34
目前都是冷處理 真的不太想回覆他
→ shikiaki: 不要再浪費自己的時間在他身上了01/21 13:36
※ 編輯: g50323 (110.28.225.226), 01/21/2019 13:36:52
→ bear58: 那句話根本不構成恐嚇...某些鄉民素質堪憂01/21 13:37
→ silo: 請他列明細啊XD 01/21 13:38
推 jyekid: 告不了 如果男方是警察 這更好辦 01/21 13:40
→ jyekid: 公務員就怕惹事上新聞的 冷處理 蒐集好證據 01/21 13:41
推 mysecretid: 不可能告成 免怕 只是他有夠沒風度 哈哈 01/21 13:41
→ jyekid: 接下來他大概說 我用電腦就可以查到你全家資料 01/21 13:42
→ jyekid: 你最好還我錢! 如果他打電話來 每通都錄音保全證據 01/21 13:43
→ DreamsInWind: 給他告 檢察官會噹他01/21 13:43
推 abyepi: 嚇妳的,不過要小心對方濫用職權 01/21 13:44
請問濫用職權是指?
推 lucky1314w: 叫他先把發票明細準備好再來談01/21 13:44
※ 編輯: g50323 (110.28.225.226), 01/21/2019 13:45:19
推 sonia9004: 請他列明細跟你請款,然後你同意核對後再回簽,這交易 01/21 13:45
→ sonia9004: 才能成立 01/21 13:45
推 stan76610: 前面看一半以為是我前任(脾氣不好那邊)但我前任是以 01/21 13:48
→ stan76610: 幫我出錢為樂... 01/21 13:48
噓 orlando1007: 問他要多少,大氣點還一還,他反而慚愧 01/21 13:49
推 sophia810130: 記得有一樣的案子,有上法院XDD,好像是說心甘情願 01/21 13:50
→ sophia810130: 的部分判不還,詐欺才要還,恐嚇罪的好像有判罰金? 01/21 13:50
推 stan76610: 但我覺得你要謝謝他講出那種倒胃口的話XD 這樣至少聽01/21 13:50
→ stan76610: 完move on 超快,覺得自己鬼遮眼就是最快走出失戀的辦 01/21 13:50
→ stan76610: 法01/21 13:50
→ sophia810130: 不過詐欺的話,也是要有證據呀 01/21 13:51
噓 YALEMY: 那妳就還啊 妳真的是有少出不是嗎 01/21 13:51
推 mj2124: 不要理他,都AA了 01/21 13:52
→ sophia810130: 是可以錄音說要告他恐嚇啦,反而比他告妳詐欺更容易 01/21 13:52
→ sophia810130: 。 01/21 13:52
→ LadyTomato: 還好不是同一人。我前任是平常裝闊搶著出,吵架就會叫 01/21 13:53
→ LadyTomato: 你還錢,真的拿錢給他又不收,就是要讓你有把柄被他盧 01/21 13:53
→ LadyTomato: ,超級有事 01/21 13:53
→ YALEMY: 6:4還是有多出啊 但我看應該不只這樣 妳大概有些隱瞞沒講 01/21 13:53
推 yaha1229: 你們有簽契約嗎?叫他去告啊,看看法院認證是你詐欺還01/21 13:56
→ yaha1229: 是他北七 01/21 13:56
→ thereunder: 我是不相信都AA了對方還會這樣講啦,你要不要再努力回01/21 13:59
→ thereunder: 想一下? 01/21 13:59
推 DynastyFigo: 公務人員還這麼北七 政風打下去啦 01/21 14:01
推 sophia810130: 想知道有沒有少出,請他去告詐欺呀,是覺得也不用激 01/21 14:03
→ sophia810130: 他,他有把握能告自己會搜集發票吧~還要有明確妳如 01/21 14:03
→ sophia810130: 何詐欺他的錄音或借款,他的帳戶妳的帳戶的金錢流向 01/21 14:03
→ sophia810130: 等等。 01/21 14:03
推 aamomi: 給他告 01/21 14:04
推 vesia: 約會費用如車錢飯錢不可能構成詐欺啦01/21 14:04
→ sophia810130: 在交往期間,非詐欺的你情我願的金錢往來,法院是不 01/21 14:04
→ sophia810130: 管的。01/21 14:04
→ vesia: 騙婚要求給錢給鑽戒等東西到手卻拍拍屁股走人才算 01/21 14:05
→ vesia: 你就把對話截圖、電話錄音,真的恐嚇要查你堵你就告他 01/21 14:06
→ vesia: 1999投訴或直接民代服務處、蘋果記者之類的 01/21 14:07
→ jyekid: 交往期間送禮物沒有詐欺問題啦... 01/21 14:08
→ nacy204327: 直接申請家暴令比較快 01/21 14:08
推 vesia: 對方是公家單位的基層人員的話,你根本不用怕 01/21 14:09
→ vesia: 上面長官釘得很嚴;除非對方本身就是長官,嗯 01/21 14:10
→ kosuzu: 警察……… 01/21 14:10
→ laugh8562: 不用理他+1 01/21 14:10
推 jyekid: 原PO是學生 要當到能呼風喚雨的長官也得破40吧01/21 14:11
→ sweetolive: 隨便他啊,要是真的告你,就看看能不能反告他誣告。 01/21 14:11
推 ab200538: 告不成。01/21 14:12
→ Cute2344: 他告也不用擔心。要擔心的事他是不是恐怖情人,妳自己小 01/21 14:15
→ Cute2344: 心一點吧 01/21 14:15
推 bilibo: 告不成吧... 怎麼證明誰出多少錢? 01/21 14:15
推 a0913: 警察吃小大一還要求還錢 早知道我也去考... 01/21 14:16
怎麼知道我大一啦XDDDD
推 zxcv0261: 直接線上報案到他的局裡 01/21 14:18
推 CCClance: 搜證完後去報案.記得加上“心生畏懼”這四個字 01/21 14:18
推 h760108: 說穿了就是不想還錢? 01/21 14:21
推 osmanthusjo: 這告不成的,沒憑沒據的。且交往時大多算贈予01/21 14:24
→ osmanthusjo: 如果他威脅你找個律師告他 01/21 14:24
※ 編輯: g50323 (110.28.225.226), 01/21/2019 14:25:49
推 gamebird: 告都可以告 但告不告的成而已 他告你這麼鳥東西 01/21 14:25
→ gamebird: 你可以說之後再反告他誣告嚇嚇他 警察的法律程度ZZZ 01/21 14:25
→ jyekid: 原來才大一 這告不成啦 不用緊張 如果不信版友 01/21 14:26
→ jyekid: 找官方免費的諮詢就知道了 千萬別被嚇到 01/21 14:27
推 DATION: 當然可以啊 妳可以告他恐嚇 01/21 14:29
噓 a8925433: 啊你就佔人家便宜了還不還 台女xDDDD 01/21 14:29
好了啦沒有人給你佔便宜不要生氣
→ vesia: 小大一如果交往期間未成年發生關係肯定對方完蛋(監護人可告 01/21 14:31
→ vesia: 歪樓 01/21 14:31
→ vesia: 印象中就算是合意,監護人也可以提告的樣子 01/21 14:32
※ 編輯: g50323 (110.28.225.226), 01/21/2019 14:34:00
→ vesia: 回到本文,反正注意人身安全保全證據以防萬一就對了 01/21 14:33
→ Yeslol: 一堆警察的法學素養真的讓人吃驚,沒事啦!絕對告不成。你 01/21 14:36
→ Yeslol: 還可以打去督察室說你被他這樣講好害怕!馬上有專人替你處 01/21 14:36
→ Yeslol: 理喔。 01/21 14:36
推 Samuellu: 吉成功再說,恭喜分的好01/21 14:36
推 xser23: 到底怎麼看上的... 01/21 14:37
推 knml: 你又沒騙他,而且他告你還要提證據,這最好提得出來XD 01/21 14:38
→ He: 訊息趕快截圖下來寫局長寫信到警政署政風單位投訴啊,保證他被 01/21 14:39
→ He: 電的不要不要的。 01/21 14:39
推 xicexlovex: 恭喜脫離 01/21 14:39
推 annliy2000: 別理會。01/21 14:45
推 protoco: 告不成啦搞笑逆 他幹脆去買飲料說飲料不好喝告店家詐欺 01/21 14:47
推 qsc810148: 給他告呀,是我就沒在怕 01/21 14:47
推 Callmefatty: 當然告不成啊 01/21 14:48
推 softpapa: 政風室可以打下去了 01/21 14:52
→ opaque: 說要告不算恐嚇,因為是走法律程序。告不成的,這是交往期 01/21 14:52
→ opaque: 間的贈予。問題在於他還會不會來騷擾你,因為他心有不甘。 01/21 14:52
噓 jj782995: 透露個不是秘密的常識:警察法律知識都很差01/21 15:00
推 justin81828: 第一個可能,對方腦殘警察虛張聲勢,第二個可能,你 01/21 15:01
→ justin81828: 內文有所隱瞞,所以他是警察有把握能告成,那真相只 01/21 15:01
→ justin81828: 有你只道,門心自問沒問題,那就別鳥他,他要告還沒 01/21 15:01
→ justin81828: 告成,你還能反告他誣告,警察當成這樣,被同事長官01/21 15:01
→ justin81828: 笑死 01/21 15:01
推 iluvcorn: 警察的刑法和刑訴 嗯.. 01/21 15:03
推 jyekid: 應該是看他大一好騙吧 01/21 15:03
推 sc113943: 警察很多都是法盲 被臨檢還要反過來跟對方科普 01/21 15:07
推 bio2133: 列明細請款+1,不然 他恐嚇取財01/21 15:10
推 qwejoezxc33: 警察就是有牌黑道啊 01/21 15:13
推 mindy201: 這就恐怖情人標準格式 01/21 15:14
推 KKKAO: 認真覺得你要跟他玩他會更慘呵呵 01/21 15:18
推 acesslai: 妳是有用什麼詐術(身體)嗎?覺得沒有這麼簡單 01/21 15:21
→ axlfun: 讓他告吧 01/21 15:24
推 ebiya: 恐怖情人標準操作 真的北七01/21 15:27
推 tb1201: 告不告成功一回事,但如果是心甘情願付出事後又要求還錢就 01/21 15:32
→ tb1201: 丟臉了! 不過你是不是讓他覺得你一直花他錢 半強迫他付 01/21 15:32
→ tb1201: 出,他才不爽 01/21 15:32
推 zoo7802943: 前幾年警察大量招收,裡面不少妖魔鬼怪==這詐欺告不 01/21 15:38
→ zoo7802943: 成啦~別理他封鎖快逃 01/21 15:38
→ susanna026: 覺得 要不要連夜搬家 感覺 很可怕 01/21 15:40
噓 maylin810: 你就隨便給他個1、2千這事情不就解決了嗎,事實就是你01/21 15:43
→ maylin810: 的確欠他錢啊 01/21 15:43
推 jyekid: 欠錢也來個借據吧 自白不能成為唯一證據 01/21 15:45
→ jyekid: 收據 證明 01/21 15:45
推 kobe8112: 樓上的思維實在異於常人,佩服佩服01/21 15:45
→ kobe8112: 居然被插了... 01/21 15:45
→ LadyTomato: 很多人分手都會擠出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恐嚇你分手就會 01/21 15:47
→ LadyTomato: 被告之類的 01/21 15:47
推 yz122534: 你又沒欠他錢 不用怕 倒是你人身安全要注意= = 01/21 15:47
→ maylin810: 直接給他錢堵上他的嘴後面就不會有太多麻煩,誰知道不01/21 15:48
→ maylin810: 給他之後會做出什麼可怕的事,而且事實是他的確幫你付 01/21 15:48
→ maylin810: 過錢無論多還是少 01/21 15:48
推 mayii1020: 某些推文可撥哦 要計較幾塊錢去用買的比較快啦 01/21 15:48
→ mayii1020: 交往期間同意的 分手才來討多可悲 01/21 15:49
→ kobe8112: 付過是事實,自願難道不是事實嗎,邏輯也太爛了吧, 01/21 15:51
→ kobe8112: 更遑論「誰知道不給會做出什麼事」,難道就知道給了不會01/21 15:52
→ kobe8112: 得寸進尺,造成更多麻煩嗎,該說天真還是... 01/21 15:52
→ maylin810: 好吧,不過就我個人來說不管對方是否自願我都不想欠對 01/21 15:55
→ maylin810: 方,即使沒有分手也會在其它地方補回去,原po覺得不用 01/21 15:55
→ maylin810: 還那就不要還r 01/21 15:55
推 overpolo: 如果他查你的個人資料 蒐證 規定是不能隨便查的 01/21 15:58
→ offstage: 告人者要負責舉證 01/21 16:04
→ offstage: 你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聽信推文亂建議做任何事,你01/21 16:05
→ offstage: 什麼都不要做,等對方犯錯就好。 01/21 16:05
推 purple0217: 對方"自願付出"的前提,是認定不會"被提分手" 01/21 16:11
→ enjoy: 有錄音就告他,加弄的他生活圈人盡皆知 01/21 16:18
推 xc091832: 把交往證據以及簡訊拍照印幾分,交給能信任的同學家人01/21 16:19
→ xc091832: 老師等等等,跟他講白只要妳有三長兩短兩長三短非自然意 01/21 16:19
→ xc091832: 外,這些證據就會被po上PTT八卦版,保證他丟工作...... 01/21 16:20
噓 redface1209: 這種警察素質 01/21 16:22
噓 machiner: 不會 交往期間你情我願 沒有借貸關係 另外存著證據告他 01/21 16:23
→ machiner: 恐嚇01/21 16:23
噓 viviya: 沒有恐嚇啊 他說要訴諸法律是正當途徑 01/21 16:23
推 g9122xj: 看你跟他拿的錢中有沒有使用跟借的名目不符的,沒有的話 01/21 16:24
→ g9122xj: 沒什麼好告的 01/21 16:24
→ viviya: 為什麼一堆人認為這叫恐嚇 01/21 16:24
推 Nivekush: 哈哈哈哈哈哈 01/21 16:27
→ airlow: 嚇你的啦01/21 16:28
推 uanz: 絕對可以告!請告他恐嚇! 01/21 16:33
噓 bear58: 一堆白痴鄉民以為這樣就叫恐嚇,那真把人告上法院不就是 01/21 16:33
→ bear58: 實行恐嚇的事?XDD 有夠低能的 01/21 16:33
噓 yyyy20: 鍵盤律師 鍵盤法官 趕快出來啊 01/21 16:34
→ bear58: 恐嚇的構成要件拜託看一下,不懂法律沒關係,但不要秀下 01/21 16:34
→ bear58: 限亂教人阿 01/21 16:34
推 mm0107386: 這確實不是恐嚇...某些鄉民真的別亂教人01/21 16:37
推 Toris: 先告他恐嚇取財 存證記得寄到公司 01/21 16:38
推 Pcinereus: 自願的告不成 01/21 16:38
推 tver: 告不成的啦。不過居然有鄉民認為這構成恐嚇????? 01/21 16:38
→ earthkeeper: 看起來還不構成恐嚇的要件,鄉民法律呵呵01/21 16:39
噓 cress0128: 我覺得他會這麼說 代表妳有很多分手的過程沒講 01/21 16:56
噓 cress0128: 先說一下你們怎麼分的?妳有沒有劈腿 01/21 16:59
別再亂腦補啦XDD
※ 編輯: g50323 (110.28.225.226), 01/21/2019 17:01:50
推 abckk: 有貓餅 01/21 17:01
推 lmc10310: 這應該告不起來吧 超沒品的 01/21 17:06
推 otakunan: 吉不成,別理他 01/21 17:06
推 aidansky0989: 不會怎樣的,舉證都有困難,先恭喜你脫離苦海 01/21 17:08
→ canis831025: 他是警察的話,這段話直接拿去他任職的派出所檢舉 01/21 17:10
→ canis831025: 順便告他恐嚇 01/21 17:10
→ canis831025: 看推文原來不是恐嚇啊,抱歉理組不懂 01/21 17:11
推 HsiangMing: 他可以告 妳會無罪 01/21 17:13
噓 ryan0714123: 警察基本上就是法盲 01/21 17:13
→ HsiangMing: 他要妳還約會錢不算恐嚇啦 不還錢就打斷妳手腳這種才 01/21 17:15
→ HsiangMing: 是 01/21 17:15
→ cress0128: 好啦原PO 不腦補了~因為你的重點是能不能吉 跟分手無關 01/21 17:16
→ cress0128: XDDD 01/21 17:16
推 tellthe: 好丟臉的台男XDDDD外加釣出丟臉言論,這種噁心做法居然 01/21 17:22
→ tellthe: 還有人可以腦補想挺 01/21 17:22
推 pennymarkfox: 真的告了記得找律師 01/21 17:24
推 Hack: 不成的啦 他能提出什麼詐欺證據? 01/21 17:29
推 cress0128: 樓上有人好生氣 故事不清不楚 不能問? 01/21 17:29
→ kobe8112: 問跟腦補能混為一談也是不容易啦... 01/21 17:30
→ Hack: 可以錄音或蒐證 說不定他有恐嚇嫌疑 01/21 17:30
→ kuo818181: 別理他,又不是有跟他借錢,要還什麼...01/21 17:34
推 tzjajkmj: 跟某任男友分手的時候也是說: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未成年01/21 17:46
→ tzjajkmj: 我可以告你………有事嗎 01/21 17:46
推 z1231002: 別理他 那個87 01/21 17:49
推 felt6665: 警察法學素質差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嗎? 01/21 17:53
→ unicum6: 這 不起來 男的有事嗎 01/21 17:54
推 gokou542: 這個人好幼稚… 01/21 17:59
推 callTM: 笑死 有夠噁心的 01/21 18:01
推 anxitrimer: 他可以告 但不會贏 你放心吧 01/21 18:03
推 ZBeta: 不可能成功的 01/21 18:04
推 skylightwen: 告不起來的,富翁送車送房都拿不回來的說 01/21 18:06
推 jpd: 告成跟我說,我也要告劈腿的前任 01/21 18:09
噓 neon666: 64分 學生又怎樣 唉 這種女人 01/21 18:13
推 offstage: xc091832: 把交往證據以及簡訊拍照印幾分..... 01/21 18:14
→ offstage: 這是涉及私德無關公眾利益,任意散佈這些事情搞對方,小 01/21 18:14
→ offstage: 心吃上誹謗或公然侮辱罪 01/21 18:14
→ offstage: 原PO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刪掉這篇文章,不要再看鄉民出餿 01/21 18:15
→ offstage: 主意。 01/21 18:15
推 rima0217: 這個..連起訴都有問題,認真覺得他的法律概念要再進修, 01/21 18:18
→ rima0217: 主要構成詐欺罪,得需要使用詐術。除非他每次花錢都是你 01/21 18:18
→ rima0217: 騙他花的,才有那麼些微的可能。 01/21 18:18
→ wwe0217: 早知道脾氣不好,你還跟他在一起? 01/21 18:19
推 Parinya: 告不成(律師卡一個01/21 18:27
→ Nagisayan: 「告詐欺」這件事是合法的手段(合不合理另當別論),所01/21 18:39
→ Nagisayan: 以法律上不構成恐嚇的要素。相對的交往期間你情我願的 01/21 18:39
→ Nagisayan: 付出也不能算詐欺。他頂多嚇唬你,要是真心這麼想的話 01/21 18:39
→ Nagisayan: 那台灣警察素質堪慮。(我的話可能會直接找他上司談.... 01/21 18:39
→ Nagisayan: ) 01/21 18:39
推 iamhenyu: 簡訊留存 告恐嚇 然後又是警察身分 鬧大一點上新聞更剛 01/21 18:47
→ iamhenyu: 好 01/21 18:47
推 Daeee: 給他 敗訴後妳再告他誣告 賺 01/21 18:59
推 MalimaKaSu: 妳是不是跟我前前男友交往了 01/21 19:04
噓 stloqa: 什麼人都有 與職業無關 01/21 19:11
噓 imsphzzz: 告個屁,垃圾 01/21 19:14
噓 orlando1007: 不是兩性平等嗎? 01/21 19:14
推 annysweetas: 不會成立喔 他應該不懂法律歐北共欸啦 01/21 19:20
推 RITABAO: 都AA了~怎麼告啊~故意唬你的 01/21 19:24
噓 GermanGerm: 笑死 警專基層嗎 基層才會說這種幹話 01/21 19:29
噓 heaven2783: 記得喔,這種男人是你自己選的,你挑男人的眼光真是渣 01/21 19:32
→ heaven2783: 到有剩^ _^ 01/21 19:32
推 phmm307: 舉證的部分就會讓他忙死了吧 01/21 19:33
推 tw15: 呃那就還啊 01/21 19:38
→ tw15: 是不知道妳們aa到什麼程度啦 01/21 19:39
推 Blasla: 還什麼啦XD 是有借錢麻? 01/21 19:46
絕對沒有
→ assess: 有借貸關係嗎?不然怎麼告的成01/21 19:48
→ chrisnt: 你們有以不分屍為前提交往嗎?沒說好的話還是不要冷處理01/21 19:55
推 randy061: 太棒了! 沒有結婚 01/21 20:00
→ randy061: 現在開始都要 截圖 錄音 … 01/21 20:00
→ randy061: 還是警察,真是渣 01/21 20:01
推 squeegee: 好沒品的人 01/21 20:06
推 onizuka7kimo: 給他告啦,他只要一告妳就寫信給他們分局就好了 01/21 20:13
→ onizuka7kimo: 這告下去200%會輸的,但妳就應機會再和他碰面了 01/21 20:14
推 smileswan: 沒錢把什麼馬子,又不是全出了,恭喜妳啊! 01/21 20:22
推 holameng: 他是有借妳錢寫借據膩,要 什麼 01/21 20:30
推 lurba224: 原po又沒有po對方的名字,為什麼要刪掉這篇文章?? 01/21 20:31
推 lovetoo: 警察??!!刑法會不會唸太爛 01/21 20:32
→ Eastmond: 沒有證據哪告的成 01/21 20:35
推 xc091832: to offstage 感謝指正,之前朋友是這樣處理不知有法律問 01/21 20:38
推 wutsubasa: 去看漫畫詐欺獵人,戀愛跟婚姻詐欺是幾乎不可能告得成的 01/21 20:39
→ xc091832: 題,在這邊道歉以免誤導更多人 01/21 20:39
→ wutsubasa: , 在台灣應該也差不多 01/21 20:39
→ leterg: 再吵就跟督察室檢舉 01/21 20:40
→ leterg: 請他去告 01/21 20:40
噓 tozai: 很多這種都愛用法律唬人啊 下次記得AA制徹底 不要讓別人抓 01/21 20:42
→ tozai: 妳把柄算賬 01/21 20:42
→ suiminkusuri: 可悲台男01/21 20:50
→ connie0802: 這警察沒讀書吧01/21 21:00
推 toshism: 幹這人神經病01/21 21:00
→ marymeow: 查你資料更好 檢舉他濫用職權 他就掰了 01/21 21:24
推 memory790987: 他考試是怎麼過的= = 詐欺這樣用的 01/21 21:32
→ louis13: 妳真的該高興妳已經跟這種人分手了 真的丟男人的臉 01/21 21:42
推 louis13: 警察更好處理 想辦法錄他音吧 搞上法院他肯定黑掉 01/21 21:45
推 bake047: 小氣鬼阿 還是我有氣量多了 01/21 21:49
※ 編輯: g50323 (39.8.201.240), 01/21/2019 21:58:18
推 carefor: 請小心自己的安危! 01/21 21:59
推 shining8930: 怎麼會認識那種人,遇不到好男人?因為好男人都被妳 01/21 22:01
→ shining8930: 發好人卡啦~不過我沒發到唷~可以毛遂自薦嗎: ) 01/21 22:01
→ kop5236: 神經病 不用理他 01/21 22:06
推 sunskist0831: 詐欺最好可以這樣告... 01/21 22:12
噓 sana37: 到底原po哪裡欠錢啊 01/21 22:17
推 AlvaroMorata: 絕對告不成 01/21 22:20
推 paullintnn: 想太多了吧!請對方舉證 01/21 22:45
推 mema: 警察,那死定啦..........我說他 01/21 22:54
噓 a1025abcd: 64分叫AA? 那91分叫什麼? 01/21 23:14
噓 HGD1021: 其實刑法那些的也真的不是警察專業的啦 01/21 23:15
→ babyMclaren: 64叫AA 文章不可信。男方說法一定不止 01/21 23:34
→ babyMclaren: 但這版就是這樣 唉,習慣了 01/21 23:35
推 abcjoe61115: 這種鳥事有什麼好告詐欺,檢察官根本不鳥01/21 23:36
推 EbEbyaya: 輸不起啦 64又如何 當下甘願付分手又反悔不就輸不起 01/21 23:37
→ EbEbyaya: 台男水準就是被這種人拉低平均值吧 01/21 23:37
推 zx27771531: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但我看這個檢察官也懶著理吧 01/21 23:39
→ zx27771531: 傻眼 01/21 23:39
推 hahalol: 吉 01/21 23:44
噓 mysecretid: 就算男方全付又怎樣 別鐵公雞又裝闊好嗎 難看死了 01/21 23:47
推 BASEGO: 不可能告成 放心 01/22 00:01
→ BASEGO: 如果是警察 擺明是故意講來嚇你 不然這法律知識也太悲劇01/22 00:02
噓 shadow2002: 我也覺得原原PO講的多多少少有隱瞞的事實 01/22 00:03
唉 真的就這樣了....我也想有個什麼原因啊
※ 編輯: g50323 (39.8.201.240), 01/22/2019 00:14:15
噓 blueskymilk: 我比較想知道當初為什麼跟他在一起 01/22 00:26
推 marshmallowH: 威脅要提告這個手段不是不正當的,但目的的確是不正 01/22 00:36
→ marshmallowH: 當,原po小心為妙 01/22 00:36
推 Whans: 跟我前男友一樣 01/22 00:47
→ LUCHU20: 先把威脅對話留起來呀,別怕 01/22 00:57
→ LUCHU20: 冷靜回話、平淡回話 01/22 00:57
→ LUCHU20: 但我覺得要小心的不是告,而是恐怖情人... 01/22 00:57
推 easonchen60: 小心安全= = 01/22 01:06
→ plains: 他要舉證那年那月花了什麼錢在妳身上 還要確有其事 真的要 01/22 01:22
→ plains: 告就讓他忙啊 就沒時間糾纏你了 不過八成只是嘴炮威脅啦 01/22 01:22
推 ludaddy: 丟警察的臉 01/22 01:24
推 alvis000: 蠻好奇分手要討回錢或是送出的禮物到底什麼心態 01/22 01:40
推 Cynosury: 告不成詐欺,但前男友的行為也不構成恐嚇 01/22 02:00
→ ShiningRuby: 要告你也得提得出被你詐欺的金額明細。你想想他提得 01/22 02:30
→ ShiningRuby: 出來嗎? 01/22 02:30
推 NomeL: 請保護好自己,外出都找人陪 01/22 02:33
推 yangnana: 應該就不甘心分手,所以在盧吧?這種吵噁心,是我的話會 01/22 02:48
→ yangnana: 請他把請款明細列出來,然後把錢匯給他上司吧?因為不想 01/22 02:48
→ yangnana: 再碰面。 01/22 02:48
推 arishina: 呵呵你叫他再講一次直接告他恐嚇,順便打電話去督察室, 01/22 02:49
→ arishina: 看他還敢不敢再提,智障的警察真TM不少 01/22 02:49
推 RFV123: 噁 01/22 02:49
→ yangnana: 是說,原PO如果小大一,妳成年了嗎?這個警察根本欺負妳 01/22 02:51
→ yangnana: 年紀小吧?誇張 01/22 02:51
噓 DickJeter: 感情事那麼複雜 講的都別人的錯 這可信度 摁.... 01/22 03:35
推 suntas88: 他都不怕丟了飯碗喔? 01/22 03:57
推 buddhabar: 誰不交交個死條子? 01/22 04:04
→ KENGOD0204: 警察這樣搞,真為一般民眾難過 01/22 04:38
推 t340081231: 警察喔 那不意外 01/22 04:53
→ rayray123: 叫他提單據 然後還他 接著公布這件事情還有告知他上司 01/22 04:53
→ rayray123: 心甘情願裝闊 分手就威脅 這種還有人護航呵呵 下限 01/22 04:55
推 weselyong: …好無趣 01/22 05:27
噓 AGODC: 如果是妳情我願的根本告不了 01/22 06:46
推 edward4904: 你情我願的要告什麼www 01/22 07:26
噓 gary0210: 多賺人家一筆還公審 台女不意外 01/22 07:35
→ Mike9: 恐怖情人 01/22 08:05
推 ji394vul3nn: 笑死 01/22 08:14
推 j8630222: 錄音 留證據 他完蛋了 01/22 08:37
噓 helsinki1234: 噓警察 自己選警察就別意外 本來就這種水準而已你期 01/22 08:53
→ helsinki1234: 待這群合法流氓素質高到哪? 01/22 08:53
推 banana13: 告發他 警察不用做改做8+9 01/22 09:05
推 mayii1020: 什麼叫做自願付出是因為認定不會被分手呀?理財都有賺 01/22 09:13
→ mayii1020: 有賠了 感情這種東西跟我說不會變你自己信嗎?沒本事就 01/22 09:13
→ mayii1020: AA到底 不要送禮物不然還要計較誰送的貴了虧了 少在那 01/22 09:13
→ mayii1020: 分手還在要回來啦 之前一篇女送手機給男的 要回去也是 01/22 09:13
→ mayii1020: 難看好嗎? 01/22 09:13
推 SacrificesPi: 給他告啊 然後去法院讓他被洗臉 01/22 09:15
噓 Wupinchon: 台女又在佔人便宜 01/22 09:38
推 a963: 還啊 叫他明細列出來啊!一筆一筆算啊 不是很厲害 01/22 09:40
→ beoneg: 台灣一般警察的水準zzz,早點分比較好,誰知道以後會不會 01/22 09:45
→ beoneg: 背著妳喝花酒和收錢貪污 01/22 09:45
推 belucky: 檢舉到他的督察室阿 包準他寫報告 完全不敢再煩你 01/22 09:53
噓 everfree: 還屁啊?心眼比屁眼還小 01/22 10:07
推 willow: 問清楚要妳還多少啊 01/22 10:26
推 bake088: 普通去玩吃飯錢不要理他就好了 01/22 10:41
→ jerrylin: 就 給他去告啊 01/22 10:44
→ jerrylin: 看他哪個單位的 打政風處捅他 01/22 10:44
推 a963: 去玩去吃飯的照算 反正就叫他一條一條列!不能大概算一下, 01/22 10:46
→ a963: 就跟他說 沒有一筆一筆算 誰知道 他之後會不會又發瘋。少一 01/22 10:46
→ a963: 筆都跟他耗 01/22 10:46
推 a3338183: 詐欺告不成的,妳可以上爆料說這個警察的事蹟,不就後就 01/22 10:48
→ a3338183: 會上新聞 01/22 10:48
推 Anyotw: 查你個資啊,不過戶役政電腦一查都實名認證,紀錄留一輩子 01/22 10:52
→ Anyotw: ,莫衝動啊 01/22 10:52
推 maxxV3: 錄音,然後寄給政風+1。別怕。 01/22 10:57
推 maxxV3: 原來原post才大一?! 別怕。記得找人諮詢。別怕。你這個 01/22 11:02
→ maxxV3: 很好處理 01/22 11:02
推 propofol316: 警察這種素質XDDDDDDDDD 01/22 11:40
推 flutter8: 拿簡訊直接跟他上級檢舉啊wwww 01/22 12:29
推 virginmary: 大概是帥身材又好又是警察經濟基礎又不錯.不然小大姨 01/22 12:52
→ virginmary: 怎麼會看上他 01/22 12:52
推 gay7788: 提示一下,警察最怕上新聞 01/22 13:04
推 Andrealin191: 他強壯性交啊!! 01/22 13:17
→ Andrealin191: 抱歉,是 他強制性交!! 01/22 13:17
推 eetie: —》你有請他幫忙付過信用卡、水電帳單嗎? 01/22 13:52
推 eetie: 或是明顯以交往情誼為條件的支出? 01/22 13:54
推 eetie: 合不合理難舉證,但要有被抱復的準備,你可能人生轉大彎.. 01/22 13:59
推 ssabjm: 沒行房紀錄器就告他性侵 01/22 14:14
推 kenji047: 認真回答 被不被告是一回事 有告的成也有告不成的案例 01/22 17:08
→ kenji047: 但主要若想斷乾淨就該還的還一還 妳又不是乞丐 拿一個" 01/22 17:08
→ kenji047: 陌生人"的東西幹嗎 對吧? 01/22 17:08
推 kairi: 警察的法學素養......... 01/22 17:17
推 ss5010593: 警察還敢這樣?打去政風檢舉啊 01/22 17:30
推 sake: 正常公務人員不會隨便告人,沒空,自己也麻煩 01/22 20:34
推 s89828982: 跟我前男友超像= =(是警官 01/22 23:05
推 stellah3aez: 不管有沒有AA,自己當初心甘情願付錢的啊…為什麼要 01/22 23:59
→ stellah3aez: 一直糾結在到底有沒有AA? 01/22 23:59
推 tonyfenny321: 別說呀警察好嗎 我就知道告不成啊 是他學藝不精 01/23 00:18
推 liyingwang: 還好已經分了 01/23 12:34
推 bluetory99: 難怪台灣警察的地位那麼低 這種智障法律觀念也能當 01/23 16:28
推 cadance5on: 我也遇到這種整個氣回還10萬怎麼樣?! 01/23 19:04
推 shin51116: 哈哈哈哈哈哈 小屁孩喔 01/24 12:10
推 da1989: 保護好自身安全,恐怖情人 01/25 08:38
推 dawn5566: 太爆笑了吧 01/25 17:06
→ OSTW: 把你的經驗寫下來, 跟父母和好朋友說. 生氣摔東西,恐嚇要告 01/26 10:40
→ OSTW: ,覺得這個已經是在警察人格標準的紅線邊緣了. 你又是學生. 01/26 10:40
推 FFiree: 截圖投到市長或警政署長信箱 02/05 06:22
→ FFiree: 他很快就會被叫去寫報告了 02/05 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