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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資訊太少了,唯一的資訊就是常常吵架。 大部分的情侶都受不了常常吵架,但是如果分手、 誰能承受對方說「你真的TMD太魯小!」 無論這個理由爛不爛,事實就是對方想分手, 悲傷的是在一起需要兩個人都願意, 分手卻只要一個人想這麼做就好, 不需要任何人接受。 所以爛嗎?被丟下的人有很大部分都會覺得很爛, 不過那都不是重點了,包括~ 被丟下的那個人。 送你一句話:不要的最大 (補充:另外,我覺得如果資訊給的這麼少, 卻希望網路上無關的群眾去評論「爛」或「不爛」 是很不客觀的,因為這句話確實聽起來很糟糕 但我們卻不曉得先前雙方究竟誰比較過分, 我個人覺得斷章取義並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 也希望原原po可以思考一下) ※ 引述《feedcat (噁心貓咪)》之銘言: : 如題 : 雖然最近常常吵架一直煩他,但是這個理由是不是無法接受? : 我朋友問我的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Redmi Note 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97.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68808300.A.52C.html
watson8132: 你想分手你可以先講,好嗎?09/18 20:14
comms0525: 我被女友罵鑫鑫腸09/18 20:15
GREATID: 幫二樓QQ……還有,我並沒有覺得原原po的朋友不可憐,只09/18 20:19
GREATID: 可惜這就是事實09/18 20:19
※ 編輯: GREATID (1.161.197.205 臺灣), 09/18/2019 20: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