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yakashen: 你列的這些點難道只有劈腿或外遇才能解決? 11/10 06:40
→ ayakashen: 就跟問 殺人一定是錯的嗎 一樣,每個人都有他做這件事11/10 06:42
→ ayakashen: 的原因,但沒必要合理化這些普遍負面的通俗價值觀11/10 06:42
噓 osmanthusjo: 3有些人會栽贓對方有精神病裝受害者,4對方都遭遇重 11/10 06:42
→ osmanthusjo: 大危機你這時候還能癢啊?是不能好好分手嗎?11/10 06:42
→ osmanthusjo: 分手要誠意,劈腿就是沒誠意,假設這些人不肯分手,11/10 06:46
→ osmanthusjo: 就算你劈腿他們還是不肯分,不分的人很多都不是愛, 11/10 06:46
→ osmanthusjo: 是因為恨,執著,沒別的生活,沒人支持等等,你劈腿11/10 06:46
→ osmanthusjo: 沒用的11/10 06:46
看不出來我舉的都是特例? 所以遇到特例對方又不肯分 那這一輩子就不能找新對象了?
噓 rangertsao: 一錯不能抵一錯 這是最基本該有的概念 最多是雙方都有11/10 06:50
→ rangertsao: 錯 比例問題 而不會因為一方錯很大 另一方的錯事就變 11/10 06:50
→ rangertsao: 對了 11/10 06:50
噓 lock0308: 別為你的理由找藉口11/10 06:52
推 SPADETWO: 1.你該尋求幫助而不是尋求外遇11/10 06:59
→ SPADETWO: 2.如果你的人生只有性 那還是早早分了以免耽誤別人11/10 07:00
如果你做的到男/女朋友一輩子都不願意 你也沒關係 這樣推文我認同
→ SPADETWO: 3.所以不能分手但是可以外遇??11/10 07:00
→ SPADETWO: 4.你是想分手還是想外遇??11/10 07:01
→ SPADETWO: 5.分手阿 問號11/10 07:01
我都說對方不肯分手了
所以只要對方打死不接受分手
就不能再找對象了?
按照各位的邏輯 一個女生被家暴快打死了 要跟男的分開 男的不肯
女的就不能再找對象了
不然就變成男的也有錯 但是女的也有錯 是這樣嗎?
噓 jeff0811: 你就直接說劈腿無罪就好,反正理由都涵蓋了 11/10 07:11
※ 編輯: xxx80076 (27.247.171.65 臺灣), 11/10/2019 07:19:03
※ 編輯: xxx80076 (27.247.171.65 臺灣), 11/10/2019 07:23:26
※ 編輯: xxx80076 (27.247.171.65 臺灣), 11/10/2019 07:25:49
※ 編輯: xxx80076 (27.247.171.65 臺灣), 11/10/2019 07:32:02
→ tracy0620: 什麼叫打死不分手?沒有分不掉的手,只有不想分的手 11/10 07:32
![](https://cache.ptt.cc/c/https/i.imgur.com/6ijzwOal.jpg?e=1718768722&s=DlzZgMHCpyqCKbRrlftKLQ)
噓 osmanthusjo: 女的被家暴快被打死了要怎麼找對象?? 邏輯問題一堆 11/10 07:48
→ osmanthusjo: 舉例又很差, 能夠劈腿表示還心有餘力 11/10 07:48
→ osmanthusjo: 告訴你啦,實務上劈腿的都是家暴打人的那個人 11/10 07:48
→ osmanthusjo: 有暴力傾向和破壞規則的都是同一類人, 不要偷換話11/10 07:48
→ osmanthusjo: 題11/10 07:48
→ osmanthusjo: 能夠劈腿,你一定有能力好好處理分手問題,但是你不11/10 07:50
→ osmanthusjo: 要你選擇劈,還陷另一方於不義, 說都是他怎樣怎樣11/10 07:50
→ osmanthusjo: 有毛病不肯分啦, 他真的怎樣都不肯分再說啦!11/10 07:50
→ osmanthusjo: 人不可能怎樣都不肯分,就是你處理不好而已11/10 07:51
推 eowynknight: 「一個女生被家暴快打死了 要跟男的分開 男的不肯 女11/10 07:53
→ eowynknight: 的就不能再找對象了」不是吧?!你中間少的那些該做11/10 07:53
→ eowynknight: 事項呢??11/10 07:53
推 eowynknight: 被家暴逃都來不及了,怎麼會這時候去找男友?找了就11/10 07:56
→ eowynknight: 能不被家暴嗎??這時候是要先找警察家人朋友避開危11/10 07:56
→ eowynknight: 險,先以生存為目標吧?11/10 07:56
推 eighth: 快被打死了正常人應該會先報警,或做其他向外界求援的動作 11/10 08:11
→ eighth: ,脫離暴力威脅之後搞不好還得花一段時間走出被家暴的陰影11/10 08:11
→ eighth: ,哪來的心力玩劈腿?11/10 08:11
噓 BruceChen227: 這想法ㄏㄏㄏ11/10 08:12
→ eighth: 推osmanthusjo大11/10 08:12
噓 a9463838: 噓爆這邏輯 無言 11/10 08:17
→ a9463838: 都舉例家暴了 還想用劈腿來合理化11/10 08:17
噓 ianlin1216: 分手還要問對方啊? 11/10 08:25
→ ianlin1216: 都幾歲的人了 11/10 08:25
噓 sheep0121: 不肯分手就不能分了?被家暴直接報警啊,這還要教喔, 11/10 08:29
→ sheep0121: 還是你以為你外遇那個家暴的對象就不會打你了,然後會11/10 08:30
→ sheep0121: 笑著祝福你跟你分手?11/10 08:30
噓 kids990132: 對方不肯分手就不能分手?11/10 08:30
單方說了就算 那以後交往看到更喜歡就直接跟對方說分手 這樣就不算劈腿了 因為已經
分手了
※ 編輯: xxx80076 (27.247.171.65 臺灣), 11/10/2019 08:34:40
噓 jason72830: 邏輯謬論 對方錯不代表你的行為能夠合理化 11/10 08:36
→ u48652004: 先分手不會嗎? 11/10 08:37
→ jason72830: 只是兩個都錯 各打五十大板 11/10 08:37
噓 osmanthusjo: 本來就是單方說了算啊,你以為不是嗎?利益喬不攏而 11/10 08:39
→ osmanthusjo: 已啦,撒錢下去婚都可以離了。不想撒錢又不想被罵只 11/10 08:39
→ osmanthusjo: 想當好人,好處都給你拿光啦 11/10 08:39
→ osmanthusjo: 還栽贓別人咧!(搖頭) 11/10 08:40
噓 shikiaki: 直接分手就好啦 ,何必劈腿 11/10 08:40
→ osmanthusjo: 你當然可以看到喜歡的就提分手啊,但是你要承擔追不 11/10 08:42
→ osmanthusjo: 到下一個的風險 11/10 08:42
噓 sylvia25856: 你說的這些點 都是可以先離婚先閃人的好嗎 11/10 08:42
→ osmanthusjo: 還要被上一個親友一起罵渣罵到爽,這樣你都做不到, 11/10 08:43
→ osmanthusjo: 下一個怎麼看得上你? 11/10 08:43
→ osmanthusjo: 說愛我要追我,結果龜龜毛毛畏畏縮縮婆婆媽媽的,閨 11/10 08:44
→ osmanthusjo: 蜜一討論直接遭眾嫌 11/10 08:44
→ osmanthusjo: 劈腿就是以欺詐之術無風險獲得兩方好處,所以才討人 11/10 08:45
→ osmanthusjo: 厭啊 11/10 08:45
噓 HayaSan: 分手本來就是單方面決定就好 沒有分不掉這種事 11/10 08:46
推 smallxxoo: 社會現實面會很符合你的論點,但在這邊道德至上,幫你 11/10 08:46
→ smallxxoo: 補血一下 11/10 08:46
→ offstage: 其實你根本不需要再在意別人的想法,人生是你自己的 11/10 08:50
推 simongarden: 你提的案例的確是社會真實面,活在粉紅泡泡的人無法 11/10 09:05
→ simongarden: 接受現實,把離婚講的跟買單一樣簡單,先幫補血 11/10 09:05
噓 ghoul125: 舉這些是能證明什麼 11/10 09:14
推 lolen: 你說的案例通通都可以打離婚官司,也都找可以找到新聞判例 11/10 09:18
→ lolen: ,但離婚跟分手相比之下麻煩的地方就在於錢,錢搞定,離婚 11/10 09:18
→ lolen: 一點都不難。 11/10 09:18
噓 cytotoxicT: 後來被發現外遇也沒有比較好 像我爸 而且最後還不是 11/10 09:20
→ cytotoxicT: 離婚了 11/10 09:20
→ doa2: 除了離婚比較麻煩,交往是你說分就分了啊 11/10 09:21
推 kenny888: 對阿哪有分不了的,少在那邊找藉口 11/10 09:22
→ kenny888: 女提分手遭轟命危 11/10 09:22
→ kenny888: 警方指出,昨天下午二時許,吳嫌又到安親班找黃瓊瑤,正 11/10 09:22
→ kenny888: 在上課的黃瓊瑤接到吳嫌電話,從三樓教室下樓,兩人在安 11/10 09:22
→ kenny888: 親班門口碰面後開始爭吵,講沒兩句話,黃轉身想走,不料 11/10 09:22
→ kenny888: 吳嫌一時惱怒,竟掏槍從她後腦開兩槍。 11/10 09:22
→ ll1117: 先分再搞,很難嗎? 11/10 09:22
噓 anitgirl: 連交往過都沒有的空想... 11/10 09:23
→ kenny888: 這男嫌情緒控管不佳,女老師數度提分手被拒,後來直接避 11/10 09:26
→ kenny888: 不見面,男方就去工作的地方兩槍 11/10 09:26
→ eighth: 樓上講的案例基本上就是有分手了吧,只是恐怖前情人硬要繼 11/10 09:32
→ eighth: 續纏著甩不開,這種情況假設女方有交新男友我不覺得叫劈腿 11/10 09:32
推 kenny888: 分手提了就算分,這我認同,但婚不是提了就離,算了沒我 11/10 09:44
→ kenny888: 的事,你們聊qq 11/10 09:44
推 traman: 我認為只有一種 分手對方會自殺 11/10 09:45
推 simongarden: 先定義分手,單方提出不管對方是否同意就算數嗎? 11/10 09:49
噓 wetland: 個案有必要拿出來討論嗎? 11/10 10:07
噓 kmaster: 拜託先離婚,背叛婚姻就是垃圾那來那麼多藉口 11/10 10:08
推 simongarden: 哪個感情事件不是個案? 11/10 10:14
推 melody503: 身邊不只一個人遇過重鬱患者以死威脅不分手、道德綁架 11/10 10:23
→ melody503: 、精神壓力、索取分手費,不過我相信是人的問題,不是 11/10 10:23
→ melody503: 病的問題就是了 11/10 10:23
噓 sam860217: 婚姻因為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能單方面說要結束就結束 一定 11/10 10:27
→ sam860217: 要辦好離婚 但是分手本來就是可以單方提出後就結束關係 11/10 10:27
→ sam860217: 的阿 原po回推文的邏輯?看到更喜歡的 要跟你分手哪裡 11/10 10:27
→ sam860217: 有錯嗎??你要怪就怪你自己要找這種的吧 11/10 10:27
噓 wawa13579: 你理由伯喔 自己沒處理好前段感情還敢肖想下一段? 11/10 10:30
噓 ellan810227: 不會解決問題只會製造問題? 11/10 10:30
噓 wawa13579: 你有想過沒處理好會害到原本對象也會害到下一個對象嗎 11/10 10:32
→ wawa13579: ?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 11/10 10:32
噓 techo0116: 邏輯已死 11/10 10:33
噓 mj2124: 想了N個理由責怪對方,就是不能好好說自己要分手 11/10 10:34
→ mj2124: 都是they的問題 11/10 10:35
噓 RenRenBoy: 為什麼都把個案當成通例啊 腦子有洞嗎? 11/10 10:36
噓 never1302: 分手本來就只是告知而已,管對方同不同意? 11/10 10:38
→ risedance: 並不是所有事情有合理的動機就能免除道德爭議,人世間 11/10 10:41
→ risedance: 有這麼簡單的話就好了 11/10 10:41
噓 DATION: 交往分手從來都是單方決定的 又沒有法律問題是在不願意三 11/10 10:43
→ risedance: 有更好的選擇何必選擇最爛的方式?劈腿和外遇這種行為 11/10 10:43
→ DATION: 小 至於暴力跟已婚的案例都可以由法律來處理離婚 你選擇 11/10 10:43
→ risedance: ,夠珍惜自己另一半的人都不會想做『 11/10 10:43
→ DATION: 不離婚進行另一段感情 不僅違法而且你要怎麼改新伴侶交代 11/10 10:43
→ DATION: 跟已婚人士交往的小三嗎 11/10 10:43
噓 vinonota: 少在那邊合理化外遇劈腿好嗎 11/10 10:47
→ daosu: 其實我很失望,我以為這篇是要理性討論我們為什麼會認為劈 11/10 10:47
→ daosu: 腿或是外遇會導致反感。但這篇看起來只是設定一些特例合理 11/10 10:47
→ daosu: 化劈腿跟外遇 11/10 10:47
噓 johnsonlin16: 你的故事? 11/10 10:49
推 Pigchi: 前面有人外遇劈腿比殺人?! 11/10 10:52
噓 r5e97nk63: 跟對方說句「我要和你分手」,很難嗎? 11/10 10:56
噓 allan168861: 這邏輯能力厲害喔 11/10 11:00
噓 jeudionemore: 邏輯課認真一點好嗎 11/10 11:05
噓 mist0529: 對 遇到特例不肯分 就給我吞下去 11/10 11:05
推 SPADETWO: 對方打死不分手? 你知道分手這種事只要一方成立就可以了 11/10 11:06
→ SPADETWO: 又不是離婚 就算離婚也可以打官司啦 11/10 11:06
→ SPADETWO: 你想打炮 人家不想 那你就分手去找個願意的阿 很難? 11/10 11:07
→ SPADETWO: 硬要留著不給打炮的幹麻 當佛祖拜嗎? 11/10 11:08
→ SPADETWO: 家爆好可怕不敢分手 結果跑去外遇???是真的很想被打死? 11/10 11:08
噓 lusheep: 4 11/10 11:10
噓 eunice1110xp: 都不行啊 難道不能先分手嗎 11/10 11:11
→ eunice1110xp: 不要位自己的軟弱找藉口 11/10 11:12
→ eunice1110xp: 為 11/10 11:12
推 lulalalulala: 補血 我覺得在被害的一方孤立無援的情況下 有人願意 11/10 11:22
→ lulalalulala: 拯救他願意好好愛他 施暴方又需要時間好好處理 這 11/10 11:22
→ lulalalulala: 種劈腿我覺得沒有不好 11/10 11:22
噓 SBLsosweet: 為什麼對方不接受就分不了? 11/10 11:23
噓 sinomin: 「家暴快被打死」…家庭暴力防治法表示:??? 11/10 11:24
噓 sallly520: 這社會這麼亂就是一堆人著各種理由替自開脫,笑死 11/10 11:24
→ sinomin: 貼心提醒,家暴法對象包含親密關係伴侶 11/10 11:24
噓 safefriend: 你說的這些狀況都可以用法律申請離婚 11/10 11:45
噓 valeria0929: 你自己推文都說是特例了,那還有什麼可討論的? 11/10 11:51
→ valeria0929: 不滿意就先分手啊,到底是有什麼障礙?被家暴還要乖 11/10 11:52
→ valeria0929: 乖站著被打喔 11/10 11:52
→ valeria0929: 講白一點,你如果不是富豪,沒有離不了的婚啦,講不 11/10 11:54
→ valeria0929: 通就上法院啊 11/10 11:54
噓 Eligor41: 伴侶錯你就可以錯回去就不是錯嗎 沒有其他方法解決? 11/10 11:56
→ Eligor41: 你媽是不是沒生邏輯給你 11/10 11:56
推 alliana: 台灣其實沒那麼容易判決離婚,不過通姦還是會被告啊。 11/10 12:01
噓 flyingcatt: 邏輯已死 11/10 12:26
→ flyingcatt: 離開這段關係再開始下一段很難? 11/10 12:28
噓 sarutobi: 本來分手就是單方面說了算啊 11/10 12:34
→ sarutobi: 你遇到喜歡的就分手啊。比劈腿好 11/10 12:34
推 Kiritsugu04: 一堆不看文章的= = 11/10 12:45
→ jidou: 1到4,分比較快,5沒實例,如果真的非常不適合,對方也會發 11/10 12:47
→ jidou: 現 11/10 12:47
噓 BardxBaymax: 好了啦 11/10 12:51
噓 debaucher: 笑 11/10 13:00
推 hilotsubomi: 是,請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人是你選的,所以該分手該 11/10 13:04
→ hilotsubomi: 離婚,該消失該報警該打張老師該打家扶或衞福部就快 11/10 13:04
→ hilotsubomi: 做,你不自救,沒人可以救你,遠離病原體,愛惜你真 11/10 13:04
→ hilotsubomi: 正愛你關心你還可能被拖累的家人,不要讓他們再擔心 11/10 13:04
→ hilotsubomi: 牽掛提心吊膽為你操煩下去... 11/10 13:04
推 hilotsubomi: 幹嘛弄一個對方可以指責你控告你的把柄讓自己更難拖 11/10 13:08
→ hilotsubomi: 責?夠不幸福了還要拖住另一個搞不清楚狀況又沒道德 11/10 13:08
→ hilotsubomi: 觀念的小三,來讓你原本已經夠混亂的世界更混亂嗎? 11/10 13:08
→ hilotsubomi: 不能跟正常點的人交往嗎? 11/10 13:08
噓 snow0112: 干你屁事 11/10 13:08
噓 i4c2i3c0: 分手=你明確提出分手不給予空間複合+斷開與對方所有聯 11/10 13:09
→ i4c2i3c0: 繫 你是不是理解能力很差?? 11/10 13:10
→ jidou: 如果你想劈了,把遇到的問題po出來比較好 11/10 13:26
推 WaLaGiGi: 劈腿的對錯難定義,但外遇一定是違法的,以上 11/10 13:41
噓 rogergon: 這種觀念問題應該在交往前先說清楚,而非交往後讓對方 11/10 13:49
→ rogergon: 單方面承受其後果。 11/10 13:49
噓 deniel508717: 自助餐好ㄘ 11/10 13:54
噓 abby2007: 你可以分手啊 11/10 14:09
噓 michiechan: 廢話 11/10 14:11
→ carefree1028: 遇到上述事件,應該好好處理雙方關係後,再走向下 11/10 14:59
→ carefree1028: 一段。別用這些藉口合理化自己道德低落的行為 11/10 14:59
噓 kartg0028444: 你不會分手離婚嗎?? 11/10 15:00
噓 pei520: 啥叫對方不願意分手,說清楚後封鎖刪除不就分了嗎? 11/10 15:04
噓 rucarl: 一定是錯的。 11/10 15:11
推 namis77: 看社會新聞跟身邊例子就知道,不用上來問 11/10 15:20
噓 mercury: 分手本來就是單方說的算 不要自欺欺人了 11/10 15:40
噓 email9527: 沒錯啊 看到更喜歡的你就分手阿 確實就不是劈了阿 11/10 15:43
→ email9527: 是喜歡的瞬間就分喔 不是經營到對方喜歡你才分喔 11/10 15:44
推 takuya1: 分手不是離婚,單方面同意即可 11/10 15:48
噓 Nagisayan: 對方不願意就不分,外遇劈腿時就不用管對方意願了?還 11/10 16:19
→ Nagisayan: 是你說的會家暴的那些人會不同意分手然後同意劈腿? 11/10 16:19
→ celia000: 傻眼,分手不是單方面說的算嗎?又不是離婚還要兩個人同 11/10 16:24
→ celia000: 意喔= = 11/10 16:24
噓 IiiiIiIIiiM: 犯罪都出來說自己沒辦法然後找個藉口就全部無罪好了 11/10 17:10
→ IiiiIiIIiiM: 祝推動立法順利喔 11/10 17:10
噓 NomeL: 只要一方說分手就是分手 11/10 17:52
推 KUKIKEKI: 能理解有些人可能會「想分分不掉」但實際上只要夠狠心 11/10 17:58
→ KUKIKEKI: 說完分手直接斷絕一切聯絡 那就是分了 如果對方變恐怖 11/10 17:58
→ KUKIKEKI: 情人來堵你騷擾你可以報警 11/10 17:58
→ csp53164231: 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分開只要一個人決定,沒有分 11/10 18:42
→ csp53164231: 不了的手 11/10 18:42
噓 GRIPIT: 是^^ 11/10 19:08
推 y30048: 早該除罪化了,落後國家 11/10 19:09
噓 mirrorlee: 理由伯是你嗎 11/10 19:30
噓 jc9962: 超級自私而已 11/10 19:31
噓 rtyu2836: 遇到這些逃命都來不及了有空劈腿?當大家跟你一樣沒腦 11/10 20:58
→ rtyu2836: 喔 11/10 20:58
噓 tomwhite: 所以我說你為什麼不先分手 11/10 23:04
噓 SWALLOW0716: 這些問題確實很大,但劈腿或外遇是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11/10 23:08
→ SWALLOW0716: 逆?你好歹把有問題的人解決吧,分手又不用兩方同意 11/10 23:08
→ SWALLOW0716: ,你說完分手之後再怎樣都不算外遇了 11/10 23:08
推 littlechild: 舉的好幾個例子,感覺如果不好好處理,都很可能是情 11/11 00:25
→ littlechild: 殺的起因 11/11 00:25
噓 dawn5566: 交往要2人同意,分手1人即成立唷 ^^ 11/11 01:19
推 Brucy704: 先處理好前一段 後面比較不會被說話跟指責 11/11 07:45
→ ZAXUS: 分手只需要單方面提出 對方接不接受根本無所謂 11/11 09:23
噓 SkyShih: 妳一定是兩性專家或是心理諮商相關的人,對吧? 11/11 11:15
噓 zero1000: 分手不需合意,儘管找新人大方跟前任說拜拜不就好了,你 11/11 12:33
→ zero1000: 邏輯已死還嘴硬,可悲 11/11 12:33
推 drinkmywater: 拆散一對成就兩對 11/11 12:46
噓 myallmind: 你該不會只是想找劈腿同溫層XDDDDDD 11/11 16:23
噓 diudiuan: 嘔嘔嘔嘔嘔 11/11 17:27
噓 realnofish: 渣行為拿特例來坦,奇葩 11/11 18:29
噓 sheep9966: 到底要多沒腦才能問這種問題 11/11 22:08
→ baigyatsh: 所以一到5劈腿的下場不會更慘嗎 劈腿沒分手 對方就不 11/13 09:31
→ baigyatsh: 會家暴了 就不會發病了? 11/13 09:31
→ demitri: 是 情有可原還是錯 11/13 19:14
噓 kenokor7: == 11/18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