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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做就不要做, 勉強自己或勉強對方都很痛苦。 不然就是一邊要妥協結婚前都自尻, 但有機率忍不住找別的女人解決去, 或是一邊妥協配合對方上床, 但是有機率多年後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性觀念不合最佳解就是分手。 女人不想上床很好了, 把事情發到網路上挺你的會很多, 男人不想上床就慘了, 除非有宗教因素不能婚前性行為, 不然會被懷疑在外面吃飽了、性無能, 下半身思考怎麼可能不想上床, 可沒有人會聲援不想上床的男生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7.181.177.141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73975513.A.3DF.html
fim: 大膽!!敢在台灣提男權 11/17 15:33
beanartist: 別傻了,婚前不做的很高機率婚後會做也只是為了生育而 11/17 15:36
beanartist: 已,這Case擺明了就是一個需要一個不需要,趕快分一分 11/17 15:36
beanartist: 比較實在,不要浪費彼此時間啦。 11/17 15:36
liudwan: 樓上正解 11/17 22:34
jupto: 分手才是正解 11/18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