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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幹嘛?就是合法性行為啊。 我們可以看一下家暴法的歷史 鄧如雯在國三時被林阿棋強暴,在當時的解決辦法,就是叫鄧如雯跟林阿棋結婚 後來長期家暴,民國82年鄧如雯殺夫 催生家庭暴力防治法 這表示什麼? 表示女人被幹過之後,除了這個男人妳就沒有其他選擇了 這時空背景距今還不到30年 你說時代不同啦,現在婚前性行為那麼多! 所以104年家暴法修文納入「親密關係」,情侶之間也適用家暴法 所以你說結婚是為什麼? 沒為什麼,幾百幾千年來,就是為了合法性行為 直到近10年,同居及婚前性行為的普遍,才開始挑戰婚姻制度 不結婚也許是時代變革,但結婚就是長久以來的教育及傳統價值觀 若因為現今較多元的文化及選擇,就開始批評否認結婚,其實也只是佔著時代的利便自以 為高明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93.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78367444.A.288.html
lunchia4nuse: 我發現不認同結婚的拼命發文,認同的心照不宣 01/07 11:25
jidou: 一樓說的,我很認真,一篇一篇檢查喔,不認同的沒有拼命發01/07 12:52
jidou: 文,認同的(比例上)沒有這麼少。只是有拐個彎子罵人的那一01/07 12:53
jidou: 型:結婚只要錢啦!(支持者看起來不少)結婚為了損單身者01/07 12:53
maktubdog: 除了有宗教信仰的人以外,我不覺得有那麼多女性為了這01/07 12:59
maktubdog: 件事情要簽下去;當女性知道另外一半是因為這種原因而01/07 12:59
maktubdog: 想結婚,我認為意願會下降不少。01/07 12:59
就我這篇在講的,時空背景不同啊~ 「不結婚」的選擇是近代才有的 拿近代的思想一直反駁長久以來的習慣不是很詭異嗎? 時代就是在變啊,不然情侶為何要修進家暴法?
jidou: 樓上多的,結婚"只"為了性,感覺很差,現代應該也很少01/07 13:12
jidou: 只為單一理由就結婚的,應該不多(?)。我否認結婚,咦?這種01/07 13:13
jidou: 完全個人想法,為什麼也要被罵一下啦(應該改成我不想結婚01/07 13:13
jidou: 跟他人無關,我想到的,跟你寫的應該不一樣)01/07 13:14
jidou: (也要被罵一下啦XD 有表情符號比較好)01/07 13:15
※ 編輯: sinomin (101.14.193.187 臺灣), 01/07/2020 13:37:35
spp782002: 其實這篇很中肯,在媽媽那個年代交往都只有牽手而已 01/07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