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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唸書時曾經和一對情侶同住就是類似情形。 男生是房東兒子,女生是搬進來後才變成男女朋友的 那是間四房的房子,樓下一間樓上三間。 聽說原本女生是住樓下房間,但我搬進去時他們已經在二樓前面主臥同居, 還有主臥旁最小的房間是他們堆東西的地方。 家務都女生做,整理打掃、他們吃飯也都女生煮。他們誰做對我沒什麼影響, 反正只要兩個有一個會做,不要都我做就好。 我還住在那裡的某天,他們有次度假回來就宣布結婚了。 接著過沒多久就說買了房要搬出去。因為他們要搬,男生媽媽決定 要收回房子整棟出租,我跟另一位房客租約到期也就搬走了。 後來我去拜訪過他們新房一次,沒多久我也買了房邀請他們來。 只有男生到並且跟我說他們分手了。我:啥? 男生說其實他們根本就沒結婚,是女生很想結他們才宣布結婚女生還改姓。 接著男生開始跟我抱怨,除了房租是交給他媽媽的女生有繳以外, 他們其他所有生活費、水電瓦斯、買菜開支等等都是他出的。 新家女生沒出錢,他為了表示愛她還登記給她20%持有。 現在他要拿回來必須要花錢買下這部份不然女生有權隨時進出跟住在那。 我是想說跟他們住一年多,男生在家都不做家事也不煮飯, 還是比較亂的那一個,多出點錢也不算虧啦! 另一個教訓就是沒結婚不要跟人合夥買房,要是分手你會搞得很麻煩。 以上給你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2.40.176.82 (英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88317047.A.5BF.html
hightmeper: 謝謝分享 05/01 15:22
SaChiA5566: 所以我也是覺得比較好。很愛時什麼都好,不愛了牽扯 05/01 16:04
SaChiA5566: 不清 05/01 16:04
advance760: 你的排版看了好痛苦 一堆打錯重複的 05/01 17:05
※ 編輯: qqqm (92.40.177.54 英國), 05/01/2020 17:26:04
n1030103: 人品跟修養問題,一開始選人就選錯後面當然不會有好結果 05/01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