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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lo3176844 (大可)》之銘言: : RT : 最近在臉書社團中看到有板友提到「幼兒從母原則」 : 大概是說法官會依幼兒子女的利益去判監護權 : 但若父母親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會判給母親 : 這就是「幼兒從母原則」 : 問題來了,這種原則是否違反了性別平等? : 1.男生為了小孩要加班賺錢養家活口,這難道不是一種努力?難道生小孩才算努力? 現在醫院都鼓勵餵母奶餵個半年一年的 幼兒要吃母奶的話不從母從誰? 而且說真的,小孩比較黏媽媽這是天性 因為在媽媽子宮裡聽媽媽的心跳聲聽了十個月,所以他本能性的在媽媽懷中會比較安心 說真的啦,我身邊這麼多夫妻生小孩,很少有5歲以下幼兒不黏媽媽黏爸爸的,比較好的 狀況是兩個都差不多黏,但真的要比較還是黏媽媽的佔多數 : 2.如果說「因為小孩是女生生的」是從母原則的理由,那這是否是一種物化,把小孩當 : 作了物品? 理由其實就是因為小孩是媽媽生的,他最熟悉的是媽媽(比跟爸爸多相處十個月) 能讓小孩安心的也是媽媽,所以讓小孩跟媽媽 這是為了小孩的心理、利益著想 跟物化無關 : 3.結婚期間,賺錢花在小孩身上的部分,為什麼不能因有失公正的從母原則下造成的遺 : 憾,合理請求償還? 養小孩是義務,義務沒有在請求償還的 何況從母也是原則不是絕對 只要父親能在社工面前證明小孩比起媽媽更愛跟爸爸在一起 爸爸也能爭取到幼兒 問題是為什麼會有幼兒從母原則? 因為大部分狀況社工看到的就是爸爸比較不適合帶幼兒啊 法官不是看到幼兒就幼兒從母,一定都要派社工去看小孩跟爸媽相處的情形 如果爸爸沒有辦法讓小孩比較黏他,那爭取不到也是剛剛好 : 有八卦嗎?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OPPO CPH1919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93.206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95644427.A.219.html : ※ 編輯: wlo3176844 (180.217.93.206 臺灣), 07/25/2020 10:35: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5.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95645482.A.8E1.html
nutrino: 自助餐吃的真爽07/25 10:58
kaki1231: 我只好奇如果都是爸爸賺錢養家那怎麼會跟媽媽「條件差07/25 11:00
kaki1231: 不多」?如果是雙薪那有什麼好說嘴的07/25 11:00
traman: 有些義務一直被提 有些義務沒人看見07/25 11:02
Laurara: 判給爸爸也是阿嬤在顧 判給媽媽不少自己顧娘家養07/25 11:09
Laurara: 好幾個同學是社工 大概有聊過一些 還有社福的黑暗面XD07/25 11:11
lomenade: 中肯推07/25 11:51
osmanthusjo: 雙薪爸媽小孩對父母比較公平,單薪爸爸養家小孩黏照07/25 12:10
osmanthusjo: 顧人媽媽幾乎是常態07/25 12:10
osmanthusjo: 推這篇突破盲點。啊就爸爸不適合啊 不然也可以給爸07/25 12:10
osmanthusjo: 爸啊07/25 12:10
osmanthusjo: 你爸爸常陪小孩小孩黏你的話,法官也不是瞎眼07/25 12:12
osmanthusjo: 養家活口了不起,回家就當大爺奴役小孩,小孩會黏你07/25 12:14
osmanthusjo: 才怪07/25 12:14
osmanthusjo: 我沒說誰,我是指我爸07/25 12:16
charlie0112: 自助餐吃起來07/25 12:20
關自助餐屁事....
mindy201: 推這篇! 07/25 12:59
mindy201: 有些人就只是愛戰都不用腦子思考,如果你身為爸爸花很07/25 12:59
mindy201: 多時間在孩子身上,其他人看不出來?而且原則是原則,07/25 12:59
mindy201: 又不是絕對。07/25 12:59
SkyShih: 台女媽外遇偷吃還要法官聽她的07/25 14:17
我不太會應付講話不經大腦的人,可以不要給我找麻煩嗎?
mindy201: 樓上就是發言不用腦子的最佳示範 07/25 14:34
fin2008: 我記得台灣判給男方的情形很常見,因為男方的收入通常比07/25 14:41
fin2008: 較高…日本才是通常都判給母親吧?07/25 14:41
臺灣多數還是給媽媽
transiency: 跟一個眼裡只看得到錢,看不到幼兒心理需求的人講這麼07/25 14:48
transiency: 多,希望他對 “愛” 多理解一點。07/25 14:48
yaokut: 所以是暗示法官被收買嗎?不然法官幹嘛要聽她的?XD07/25 15:06
yaokut: 還是說家事法庭,只要聽單方的即可?無論從那個角度思考,07/25 15:13
yaokut: 都不合邏輯啊~ @@a07/25 15:13
scott123321: 爸爸負責養家,就讓爸爸出錢給媽媽養小孩呀07/25 18:37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55.21 臺灣), 07/25/2020 19: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