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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a1598546》 之銘言: : 如題 : 我們遇到自己喜歡的人 : 但是有男/女朋友 : 去追求真的很不可以嗎 : 但他們也只是比較早認識了對方 : 難道要為了大家說的道德標準 : 然後放棄自己喜歡的人嗎 : 大家的想法是什麼呢? 我覺得齁這就看被追求者的態度了, 假設說那個人在有男/女友的狀況下還給追, 就擺明是個渣男婊子而已, 大家通常會去罵那個給追的人。 反過來說, 如果他表明有對象了,要你識相點 你還硬要追求的話, 就是眾人劍指的噁男/賤貨了 大概4這樣吧我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1.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96898910.A.2F6.html
a1598546: 那假如是認識新朋友的情況下慢慢的喜歡上的呢 畢竟應該 08/08 23:26
a1598546: 不是大多數人會透露自己是可以被追的 而是相處過後慢慢 08/08 23:26
a1598546: 喜歡上的 08/08 23:26
greensh: 你可以選擇要不要行動 選擇後就好好承擔隨之而來的評價 08/08 23:30
greensh: 而不是選了明知會被大多數人不接受的作法 又大喊你們為 08/08 23:31
greensh: 什麼要罵我 08/08 23:31
Ninboke: 喜歡並不一定要擁有 08/09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