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bihu: 不愧是律師08/12 14:03
推 yahoody: 推08/12 14:08
推 ericshin7: 推 沒經驗的人 才會以為一切都很簡單08/12 14:10
推 fengliyoung: 蠻想知道律師要幫爛人打官司時的想法是怎樣08/12 14:12
缺錢的時候:啊好啦我收錢辦事嘛,但不合理的主張可以不要提嗎?
不缺錢的時候:啊你要不要找別的律師啊?我幫你介紹好嗎?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4:13:48
推 snow0112: 推08/12 14:13
→ b10007034: 記得推薦缺錢的律師 哈08/12 14:16
其實我們都會挑啦,開會的時候覺得對方不是好咖通常都盡量推掉
推 simongarden: 推最後的結論08/12 14:17
推 fengliyoung: 推 你是一個正直的律師08/12 14:19
→ bndan: 當失敗代價過大時 失敗為成功之母要改成"別人"的失敗為自己08/12 14:19
→ bndan: 的成功之母 正視他人的失敗學習成功的可能 然後別去碰失敗08/12 14:20
→ bndan: 以成就最大成功的機率 利己主義角度就該如此 (攤手)08/12 14:21
所以基本上我都會建議朋友不要碰單親父母,因為光是對方要花錢在他跟別人生的小孩身
上這點就可能把感情磨掉
但如果對方不在意錢我就會覺得沒差反正試試看
推 tsunade802: 推08/12 14:22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4:26:13
推 ines1969: 推 08/12 14:26
推 mermermer: 推 如果是真的喜歡就去試試看,但在這之前先衡量自身 08/12 14:41
推 xj65lm3: 所以結論也是不要碰有小孩的單親~ 08/12 14:44
推 irvinglove: 推薦這篇文章 08/12 14:46
推 nic1248: 結論就是沒結過婚的,看就好,嘴惦惦。 08/12 14:52
→ bbbing: 有40%的沒問題,不就是說有一半左右真的是那樣嗎...08/12 14:54
推 a123444556: 推這篇 結論是沒經歷過的就閉上嘴+不要碰單親父母呢XD08/12 14:58
推 winken2004: 推08/12 14:59
推 fengliyoung: 樓上如果兩邊都沒問題幹嘛離婚啊 08/12 15:01
推 nann: 推這篇08/12 15:01
推 shu0526: 專業論述果然跟素人胡扯文有差(可以請教河馬圖的出處嗎 ^08/12 15:02
→ shu0526: ^" 08/12 15:02
推 vicky2283: 給你一個大大的賓果 08/12 15:03
推 lomenade: 考古學家那段形容得很生動xdd "雖然我身邊沒有這樣的" 08/12 15:08
推 qwer7894: 推,完整分析,況且這個時代離婚率這麼高 08/12 15:11
推 yaokut: 簡化後,就可以按照這簡化批評,再取得自己想要的結論 XD08/12 15:11
推 Laurara: 推推 08/12 15:14
推 dogbydog: 我懂我懂 沒當過總統就別批評總統08/12 15:18
→ dogbydog: 沒當過警察別噴警察 一定當不成oo才會噴oo08/12 15:18
我就知道會有人這樣講
所以我沒說不能批評,球評也不一定都很會打球
就跟美食家不一定要很會煮菜一樣
我只說沒有真實經歷過的人的批評,聽聽就好,因為他可能只是照著頭骨就畫一個想像圖
而已
推 annlee0430: 你這樣寫那些沒錢的牡丹又要氣pupu了喇08/12 15:20
推 n1030103: 推 08/12 15:24
推 funyu5566: 推個08/12 15:25
推 Arietta: 40趴沒問題反過來說就是60趴有問題啊,一個群體超過一半 08/12 15:26
→ Arietta: 有問題,這種還交往出事也只能說是自找的 08/12 15:26
所以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啊XD
推 dogbydog: 而且這個趴數也是他瞎掰的 沒有任何證明跟考究 08/12 15:27
我不就說是我自己的經驗嗎?
你要跟我爭考究也太好笑了吧
難道你跟別人分享的經驗都是經過證明跟考究的嗎?
我都註明是我自己的經驗了你還要扯什麼?
推 Arietta: 然後主題是單親爸媽能不能交往,結果跑去批評母胎單身的 08/12 15:31
→ Arietta: 人,這實在是很有趣 08/12 15:31
推 z030060374: 河馬圖可愛08/12 15:33
推 dogbydog: 是律師並不是心理學家也非社會學家 官大學問大在中國人08/12 15:33
→ dogbydog: 心中還是根深蒂固 李遠哲搞教改這種事情看推文還會層出08/12 15:34
→ dogbydog: 不窮08/12 15:34
我也是分享我執業承辦相關案件的經驗啊
哪有什麼官大學問大?你想太多了吧?
推 mermermer: 也對啦,碰上一個渣女就能地圖砲所有台女的這種比較好08/12 15:34
推 Ilovecats: 推,很有道理08/12 15:35
推 VHHH: 推 08/12 15:35
推 tiffanybale: 每次112律師發文就能在推文看到一些迫不及待讓人家 08/12 15:35
→ tiffanybale: 知道他是學店仔的人出現 呵呵 08/12 15:35
噓 damm: 噓樓上,是有多低,看到112就高潮 08/12 15:38
推 tiffanybale: 看到112就噓文的才是以人廢言吧 上次還認錯ID 丟臉仔08/12 15:38
→ damm: 我噓的是你,看到112就高潮;不然噓的是腦殘還嗆112 08/12 15:39
→ damm: 你應該分不出差別吧08/12 15:39
→ damm: 上圖有112嗎??08/12 15:40
→ tiffanybale: 真不愧是丟臉仔 律師是這位 你跑去artemxis的文底下08/12 15:41
→ tiffanybale: 噓律師 自卑到這種程度08/12 15:41
推 dogbydog: 你肉搜damm推文的圖是真的喔 醫生還是硬很多08/12 15:41
→ alafkenedi: 推 中肯 08/12 15:41
→ damm: 你可以自己問112律師,現在律師多得像狗一樣,便宜又大碗對 08/12 15:41
→ damm: 好了,分不出來差別就承認 08/12 15:42
推 mermermer: 原來現在不知道是什麼來頭的人都可以砲112律師,開眼界 08/12 15:42
→ damm: 112律師的成就來自這些人的累積,只能說恭喜....XD08/12 15:42
→ dogbydog: 好啦 樓上 砲陳水扁的多的是 你還在封建王權時代過活嗎08/12 15:43
→ damm: 娛樂性十足08/12 15:43
→ dogbydog: 好啦 蘇貞昌謝長廷陳水扁都無敵啦~112律師捏08/12 15:43
→ dogbydog: 還是死一個補一個的時代08/12 15:44
搞不懂你們在爭什麼...
另外,律師是沒有很多啦,108年全臺灣領證人數大概18028人,每年增加大約800到1000
人
全臺灣醫師107年可是有49019人呢....律師要像醫師一樣多大概還要20年以上,更別提工
程師人數了
律師像狗一樣多的話,醫師跟工程師豈非像蟑螂一樣多?
推 yaokut: 一開始不是「某些沒交過男/女朋友,或感情仍不順的,先批08/12 15:45
→ yaokut: 判這些單親的人」嗎?@@a08/12 15:45
推 dogbydog: 你被誤導了 只是有人引用洋人影片說不建議的理由 08/12 15:47
→ dogbydog: 洋人是不是感情不順?洋人的一百多萬個點讚的是否母單08/12 15:48
推 tiffanybale: 來研究一下版規看推文常提政治會不會被咬 呵呵 08/12 15:48
→ dogbydog: 通通無法查證 剩下就抹黑扣帽而已08/12 15:48
→ dogbydog: 去啊 XDDD 08/12 15:49
噓 damm: 沒水準的又只能靠版規追殺..看到112就高潮的低能08/12 15:49
→ damm: 也是女權鬥士嗎?08/12 15:50
推 dogbydog: 他是清新綜合專業鬥士的啦08/12 15:51
→ damm: 沒關係,務實一點,反正看到112就高潮 08/12 15:51
離題了啦
推 liudwan: 推08/12 15:52
推 ZuraJiaNai: 為什麼女字旁的放括弧內 是不是父權?08/12 15:52
→ damm: 邏輯上的推演可能是..112可以父權可以沙文08/12 15:52
推 yaokut: 他這篇討論的是關於影片按讚的人的背景嗎?還以為是說版上 08/12 15:54
→ yaokut: 討論的參與者呢!08/12 15:54
推 osmanthusjo: 推08/12 15:54
推 dogbydog: 兩者同樣無法檢驗啊,除非通通抓起來測fmri08/12 15:55
推 denpa5566: 推河馬可愛08/12 15:56
→ dogbydog: 何況不就事實提出論述,直接烏賊對象人格,有啥能談的08/12 15:56
推 tiffanybale: 看到112就噓 甚至不是律師的112也誤以為人家是律師無 08/12 15:56
→ tiffanybale: 腦噓 這種智商 跟你口中的智障台女相差無幾吧08/12 15:56
→ dogbydog: 對 亞洲的話日本中國也都有仇女犯罪 08/12 15:57
→ dogbydog: 忽然想造讚養 韓國反而是仇男犯罪08/12 15:58
噓 damm: 我對看到112就高潮的人噓,被過渡到對112噓?? 08/12 15:58
→ damm: 女權...科科 08/12 15:58
推 mermermer: 讚養他在出韓國女超前的影片是被喻為台韓交流的優良08/12 15:58
→ mermermer: youtuber,但那幾個影片後也讓滿多看清,畢竟是韓男 08/12 15:59
→ mermermer: 為韓男說話無可厚非。08/12 15:59
推 dogbydog: 畢竟韓國家暴(默許????) 所以反作用力造成那樣的網站08/12 16:00
→ dogbydog: 或結社也很正常吧..? 感覺像是超時空要塞一代的劇情08/12 16:01
推 Laurara: 其實會認真地圖炮仇男仇女的 差不多都很魯啦...08/12 16:02
推 dogbydog: 不一定啦,教主跟陽明醫生哥 就算是愉快犯08/12 16:03
推 yaokut: 某些文章不也把單親的男/女,抹成只有一種情況,有人要談08/12 16:04
→ yaokut: 嗎?XD這篇看起來就是限定特定類型,且特定類型得做出特定08/12 16:04
→ yaokut: 行為,才符合他所說的就是了。 08/12 16:04
噓 damm: 樓上應該是想說魯人沒有發言權。世界上最大的魯人姓孔名丘08/12 16:04
推 Laurara: 一個醫生一個環球科大...仇女就無差別開台女地圖炮 板上08/12 16:05
→ Laurara: 被說仇男的不就是單炮仇女男而已 為什麼這樣叫仇男啊08/12 16:05
→ damm: 不儘是魯人,還超級魯,沒人要.....回應某L08/12 16:05
推 a989876: 推結尾08/12 16:05
推 tiffanybale: 沒人要的魯蛇QQ喔08/12 16:06
推 call032ss: 整篇文從因為倒數第六句從精彩的經驗分享文淪為嘴炮討 08/12 16:06
→ call032ss: 戰文,這年頭立場對了放大絕也是可以的嗎08/12 16:06
我明明就他(她)並列沒針對男女了,這樣也被說放大絕...
→ damm: 那只是反映了112律師邏輯..照道理講律師應該邏輯很好的08/12 16:07
想法不同罷了,男女感情這種事哪有什麼共通的邏輯可言....
一般人覺得被滴蠟燭是家暴,對抖M來說是種愉悅,大家也只是分享個人意見跟看法而已
推 dogbydog: 錯的才需要地圖砲啊 08/12 16:07
→ damm: 不過沒關係,反正有人會高潮 08/12 16:08
→ dogbydog: 我國司法體系並不講求律師邏輯啊..... 08/12 16:09
推 call032ss: 沒經歷過就沒資格評論這種說法根本公認的沒邏輯08/12 16:09
我沒說沒資格評論啊,我只說這些評論沒什麼參考價值所以有點好笑而已
不要搞錯了好嗎?
→ dogbydog: 所以法官才會這麼辛苦08/12 16:09
→ damm: 律師爬梳脈絡適用法條,邏輯是基本的天賦點數08/12 16:10
推 Laurara: 所以在這邊炮律師的是資深法官嗎XD08/12 16:10
推 blackmaninEE: 推一個河馬 可愛08/12 16:11
→ damm: 說法官工作辛苦08/12 16:11
→ damm: 臭了嗎?08/12 16:11
推 dogbydog: 不是砲 陳述事實而已 08/12 16:11
你們根本沒看清楚吧
我說你的評論很搞笑不代表我否認你有評論的自由
陳述三小事實?
→ dogbydog: 誘使不會贏的當事人努力告用力告 賺一筆在拍拍肩膀說08/12 16:12
推 meesight: 推08/12 16:12
→ dogbydog: 司法不公啦 那個法官ooxx自己怎樣怎樣 08/12 16:12
我不幹這種事的,就算我每次喊要告鄉民也只是說說而已,我從來沒真的告過鄉民呢....
甚至跟對方當了半個朋友
你真以為律師很難賺要靠這種手段才能生存啊?有門路的律師跟我一樣每天只上半天班瘋
狂上ptt發文一樣可以養活自己
推 wegblon: 推律師 真的是身歷其境才知道種種困難08/12 16:13
推 iop982002: 推08/12 16:14
→ ayabf: 推08/12 16:14
推 TOEY: 本來這邊的推噓文就是一堆沒實際經驗的人發的啊!(可能)08/12 16:16
→ TOEY: 有經驗的才有辦法回文,所以推噓文的參考價值本來就低 08/12 16:16
推 fujizaki: 推 08/12 16:16
推 wei4936677: 推 結婚跟談戀愛完全不一樣...08/12 16:16
推 wawaeses: 但大家直觀還是不敢碰離過婚的,why? 08/12 16:16
→ damm: 因為直關就是離婚的有問題,不管男女 08/12 16:17
→ damm: 對於頭腦簡單的人,這種見解跟看到112就高潮一樣好處理08/12 16:18
噓 kevinapo: 幫單親爸媽平反ok 但不需要扯到歧視未婚08/12 16:18
我沒歧視吧...我只說如果離婚單親可以被簡化為是當事人自己有問題所以不要碰
那被分手單身未婚的人也可以簡化為他們自己有問題所以不要碰
反過來我不就是不要過度簡化這類問題的意思嗎?每個族群都有好人跟壞人,不用一概而
論啊
→ damm: 112律師跟高潮followers的水準...何必計較08/12 16:19
何必這樣呢?我也沒跟你計較啊
大家自己過得爽就好
推 ArayaHellCat: 推 08/12 16:19
推 tiffanybale: 如同常炮台女智商的 大概機率也是錯認ID的智障仔 簡08/12 16:20
→ tiffanybale: 單的道理08/12 16:20
推 yaokut: 講到後來,都覺得那些單親的好像只能被選擇,什麼阿里不搭08/12 16:20
→ yaokut: 的人,都得接受。問題是:人家也沒想要跟這些人在一起啊! 08/12 16:20
→ kevinapo: 但以你的能力 你應該也能寫出一篇未婚沒問題 是單親有08/12 16:20
推 everfree: 河馬好可愛 08/12 16:20
→ kevinapo: 問題的文章吧 08/12 16:20
當然可以...一切都是角度問題
→ bbbing: 因為這篇說了,大概有40%是沒問題的,是你你要抽嗎 08/12 16:21
單身男女有問題的也不少啊...知人知面不知心,其實交往就是有賭運氣的成分在啦
推 dogbydog: 很好寫 但會變成這個篇一樣偏激08/12 16:22
我哪裡偏激啊XD
→ damm: 反正他站定立場跟那群女權智障站在一起,即使只提不相關的最 08/12 16:22
→ damm: 後六句,一樣高潮了08/12 16:22
推 abby9160: 推08/12 16:22
→ VoV: 覺得長期單身和離過婚的 都是半斤八兩欸= =(公正伯來了XD)08/12 16:23
→ damm: 也許結婚的才是腦袋有問題? 08/12 16:24
→ dogbydog: 但是人只要人一定可以挑出毛病啊 XD 連結婚沒離也可以08/12 16:25
→ damm: 變成女權鬥士因為"已有婚配"就高高在上,隱含連同是女性那些08/12 16:25
→ dogbydog: 就一句你各位父母親人沒離婚都絕對幸福美滿? 地圖砲無聊08/12 16:25
→ damm: "自稱實力單身"或是"寧缺勿濫"的都比她們還低下08/12 16:25
→ damm: 只有台女,會為難台女,甚至全台男女 08/12 16:26
推 tiffanybale: 好了啦 又要開始喊標語了 08/12 16:27
噓 damm: 智障08/12 16:28
→ damm: 會不嫌多 08/12 16:29
所以我說不要簡化為單親等於自己有問題啊...因為很多狀況不是當事人自己的問題
其實喜歡上單親父母的問題重點還是在錢會被排擠跟你怎麼跟對方的小孩相處,而我不推
薦大家挑戰的理由也是在此,至於這個單親者他(她)個人是否有什麼問題,我認為還是
像一般男女一樣要個案觀察
但如果照某些人單親是你自己有問題的說法來說,一直單身的人也可以套用這個簡化變成
你自己有問題所以單身
到最後就是龜笑鱉無尾,而且一直單身或感情無疾而終的人甚至會在這套標準下更顯得淒
慘
所以如果要拿「你單親是因為你爛或你眼光爛」這套標準來評論單親的人,那勢必會牽連
到其他因為各種理由單身的人
我可沒說單身或情路不順一定是你自己的問題,就像我不認為單親必然是這個人自己有問
題一樣
我的意思是這樣,如果你們看不懂誤解我的意思,我可以跟你們道歉嗚嗚
推 abin1024: 畫的不錯08/12 16:29
推 dream1124: 推 原系列文的想法真的太偏執08/12 16:32
推 ATND: 推08/12 16:33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7:16:02
推 tttt0204: 推律師08/12 16:36
推 mamajustgo: 大致上推。世上畢竟不會有兩個完全一樣的人,一個未婚 08/12 16:37
→ mamajustgo: 、一個離婚,我們比較的往往都是有著不同個性、特質、 08/12 16:37
→ mamajustgo: 經歷的個體,單次失婚成為單親父或母,只是一枚較明08/12 16:37
→ mamajustgo: 顯可揭的標籤,實質上與人的本質好壞沒有絕對關聯08/12 16:37
推 WilliamEX: 不過這一系列文看下去 發覺結論還是有錢一切都能搞定.. 08/12 16:42
推 oreosea: 推有邏輯08/12 16:42
推 Arietta: 沒錢交往本來就問題一堆,到後面互相埋怨而已08/12 16:43
推 anlick: 推 歧視單親很莫名其妙 08/12 16:46
推 CircusWorld: 交往是兩個人的事 結婚是兩家人的事08/12 16:48
→ abbag: 結果變歧視單身未婚QQ08/12 16:48
→ CircusWorld: 也是有因為跟對方家人不愉快而離婚的 08/12 16:49
推 LWEN: 推 ,最大坎應該還是有沒有小孩08/12 16:50
→ CircusWorld: 單身跟單親都有好人跟壞人 不要以偏概全08/12 16:50
推 yuzulee: 不要互相為難 08/12 16:51
→ zikehung: 笑死 這結論根本不需要這麼長的文解釋好嗎 又是一篇讓特08/12 16:53
→ zikehung: 定族群高潮的文08/12 16:53
推 tiffanybale: 如同仇台女文會讓仇女宅高潮一樣08/12 16:54
推 dogbydog: 製造對立就是律師的本業 08/12 16:56
推 yang1265: 推 08/12 16:57
推 mamajustgo: 其實對特定族群心懷偏見所在多有,但理所當然地發散出 08/12 16:58
→ mamajustgo: 來,那個惡意真的很驚人。支持者遭受反擊或被戳中其他08/12 16:58
→ mamajustgo: 點時的反應看得出情緒也是高漲不悅的,明明自己也會08/12 16:58
→ mamajustgo: 不舒服,卻還是堅持著,這樣的特質習性比起什麼母單 08/12 16:58
→ mamajustgo: 還是單親,才是擇偶時真正該注意的問題吧 08/12 16:58
推 yaokut: 推 mamajustgo,這才是擇偶該注意的問題!08/12 17:02
推 jerrylin: XD08/12 17:04
推 jaimejaime: 推 08/12 17:06
推 imtorn: 推08/12 17:09
推 Kelsier27: 推 那篇會爆真的很瞎08/12 17:10
推 Arietta: 所以這篇文章重點只有最後一句,沒眼光才跟爛人交往,所 08/12 17:10
→ Arietta: 以不值得交往,而且你(妳)連讓人想婚的資格都不具備,08/12 17:10
→ Arietta: 怎麼想都更差勁啊,前面都是多的08/12 17:10
推 norikko: 大推媽媽剛走大 08/12 17:16
推 sweetonion: 推 08/12 17:18
→ zikehung: 前面先多講幾個有邏輯的包裝一下後面偏激理論 讓偏激仔 08/12 17:19
→ zikehung: 們看起來覺得自己的思維有邏輯就ok了XD 08/12 17:19
推 loveyanzi03: 我每次看版想到一堆單身未婚的在那評論就覺得諷刺 08/12 17:20
推 InMontauk: 結婚對象是室友情人朋友合夥人的綜合體,還牽涉到兩方 08/12 17:20
→ InMontauk: 家庭的資源和關係,多年朋友一起出去旅行或合作投資, 08/12 17:20
→ InMontauk: 鬧翻的例子都一堆,這麼複雜的利益關係要在婚前設想到 08/12 17:20
→ InMontauk: 所有婚後發生的事本來就是妄想 08/12 17:20
推 rogergon: 這一局本篇原po勝 XD 08/12 17:22
噓 kevinapo: 不對喔 你說了「更」差勁 08/12 17:26
→ kevinapo: 我不反對你的文章也不反對你想要幫單親平反洗白 這都ok 08/12 17:26
→ kevinapo: 我反對的是捧A順便貶B 08/12 17:26
→ kevinapo: 討論單親就單親 不需要額外扯單身男女進來打 08/12 17:26
不不,我的前提是單身男女如果單純因為認為「單親是你自己有問題」而歧視單親男女的
話,那他們相較之下更慘
沒有「單親是你自己有問題」這個前提的話,根本沒有什麼捧A貶B的問題
推 sofine89: 推 08/12 17:26
噓 a8866442: 那沒當過魔法師的人批評魔法師的話也聽聽就好we 08/12 17:26
你說的沒錯啊...聽聽就好,要以身為魔法師為榮好嗎?你都不知道我多想抬手放火球,
可惜我很早就被魔法師公會淘汰了
推 fatfree: 推你...上一篇歧視根本莫名其妙 還會爆 08/12 17:27
補充
我想有些人可能腦袋進水看不懂我的意思,補充說明好了
我說
「把單親這個結果等於對方不是好人不是值得交往的對象,那真的是想太多了,尤其是沒
結婚、交男女朋友不順的人講這種話,我是覺得有點打自己巴掌啦」
所以我的前提是,如果適婚年齡沒結婚、交男女朋友不順的人,還講出單親等於這個人不
是好咖不值得交往這種話的話
那我認為是自打嘴巴
因為你把單親簡化為「這個人不好(無論是眼光爛還是自己爛)才會單親」而忽略單親ˋ
其實很多時候不是人好不好的問題
那你自己適婚年齡還一直單身或一直被甩
不是也適用上述的簡化變成「這個人不好(無論是眼光爛還是自己爛)才會單身」嗎?
而單親的人至少還通過交往婚姻生子的門檻
相較而言連交往、婚姻門檻都過不了不就更糟糕了?
所以我背後的意思就是,單身的人沒必要因為單親就認為都是人家的問題,因為這樣的話
單身的你也沒有好到那裡去
有些人只抓著後面幾句話就高潮我實在不知道該說他們可愛還是可憐哪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7:28:39
推 hypeng: 推08/12 17:29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7:29:59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7:34:29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7:36:50
推 qwemnb: 推08/12 17:35
推 ITME: 有理有推08/12 17:38
推 advancehand: 推你 08/12 17:38
推 Ferrum: 中肯08/12 17:39
推 ctrt100: 我覺得這文很好,高潮的人是發生什麼事了08/12 17:39
推 MoWilliams: 你還真有耐心==08/12 17:39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7:51:19
推 jasmineH97: 推推 08/12 17:52
推 almondchoco: 不行啦,只能罵單親不能罵單身,駐版單身仇女的會噓08/12 17:52
推 lgates: 律師這篇一反常態 還語重心長 給個推08/12 17:53
推 rondo21: 推08/12 17:53
→ almondchoco: 就是沒交往經驗才會覺得一開始就徹底看清對方很簡單08/12 17:53
推 lomenade: 這篇真的很忠實給予建議,即使不建議也不需要把人貶低到08/12 17:53
→ lomenade: 谷底 08/12 17:53
推 Mrchungken: 畫出來的真實河馬可愛08/12 17:54
推 hawaiigecko: 推08/12 17:59
噓 Peak: 為什麼把推文刪掉了08/12 17:59
→ Peak: 不可否認的河馬依然是非常危險的動物 現實中看就可以知道絕08/12 18:01
→ Peak: 非善類 不是插畫那樣子的可愛 08/12 18:01
編輯的過程中系統吃掉了吧?
我沒事刪這種無傷大雅的推文幹麻?
推 guepard: 河馬酷08/12 18:01
推 mark0204:08/12 18:03
推 wheatear7: 推這篇08/12 18:04
→ machiner: 你會告人妨礙名譽嗎因為你的文問題好多 08/12 18:07
就算我說不會然後偷偷提告,被告也拿我沒轍啊
要賭嗎?
或者你可以選擇理性討論,你理性點出問題跟質疑,我就會理性回覆,這點我還是可以做
到的
→ abby2007: 推這篇,比你上一篇好 08/12 18:09
推 thbetray: 推 08/12 18:09
推 wn7158: 好文,推 08/12 18:09
推 openwen: 推 08/12 18:10
推 giexzcvb: 這讓我想到美劇"你" 破碎的人吸引破碎的人... 08/12 18:10
推 biebie880: 推08/12 18:11
推 laiex22: 同意啊 前面有幾篇的推文真的是看到會笑出來 08/12 18:19
→ sinomin: 你的結論字還是太多,某些人理解不能08/12 18:19
推 annlee0430: 更爛 笑死 別再打臉了 牡丹都被你打爛了08/12 18:20
推 ktirene: 推,笑翻XDDDD 哎唷,這巴掌好用力啊XDD08/12 18:20
→ laiex22: 讓人想到之前在八卦有篇講智商的 底下很多鄉民因為他人不08/12 18:21
→ laiex22: 能理解自己說的話或無法融入那個環境就覺得是自己高人一08/12 18:21
→ laiex22: 等 嘻嘻 08/12 18:21
嘻嘻,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很正常吧
你看噓我的哪一個不是這樣?
大家彼此彼此囉,我尊重大家的言論自由
推 jitaomef: 推這篇08/12 18:23
推 eachboy: 推~酸民的話請不用特別在意08/12 18:23
推 spring53287: 人家單親可是人家在感情的關卡上過的關比你還多呢,08/12 18:25
→ spring53287: 你484更爛08/12 18:25
推 dong08111: 推 08/12 18:25
推 VHHH: 怎麼大家都沒想到 家人會不會反對啊 這個因素不重要嗎?08/12 18:25
→ VHHH: 有時候可能是兩個人愛得要死 卻被家人反對而失敗的08/12 18:26
推 sinomin: 被家人反對的很少走入婚姻就結束了08/12 18:28
推 kl0809449: 推 08/12 18:28
推 pinkygirl: 律師好有耐心寫好長 而且很盡力你妳都用了 XD 08/12 18:32
→ pinkygirl: 在本版太中肯會被狗咬 XDDD 08/12 18:33
推 yihsuanwoo: 推道長的邏輯文筆 08/12 18:37
推 feedback: 推 08/12 18:38
推 glion: 推 雖然不喜歡律師 但你講的在理 08/12 18:39
推 isu0911: QQ08/12 18:41
推 karen50630: 基本上你把事情分享到網際網路上供人評論,很多回覆 08/12 18:43
→ karen50630: 基本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這也沒辦法08/12 18:43
推 black82465: 缺不缺錢 律師形容的太好笑哈哈08/12 18:44
推 kevinapo: 了解你的意思了08/12 18:48
推 energy4924: 推!08/12 18:48
推 szss8765: 魔法師火球08/12 18:49
推 lionadon: 推08/12 18:49
→ szss8765: 我忘了,我沒這招08/12 18:49
噓 Peak: 河馬可不可愛是主觀意識08/12 18:50
→ Peak: 但我相信大部份的人都知道河馬不是善類 知道河馬不是善類08/12 18:50
→ Peak: 又說他可愛 忘記其危險性而喪生的 那麼是不是就符合原原po 08/12 18:50
→ Peak: 所說的? 而原Po正好就用河馬給自己打臉 一張插畫完全曝露08/12 18:50
→ Peak: 了原po與那些被形象欺騙的人有一樣的問題08/12 18:50
你腦補太多了吧,我一開始是說考古學家看到恐龍骨頭
所以我本來是想拿迅猛龍有沒有長羽毛當例子(以前都認為沒有,現在越來越多證據認為
迅猛龍有長羽毛),只是我覺得河馬會比較貼近大家現實生活,畢竟是現存動物,跟可愛
不可愛無關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河馬可愛?
我只說依照骨頭去畫可能跟實際上的河馬長得不一樣,所以沒結過婚、沒深入接觸過單親
者的人去評論單親者,也極可能會有這樣的問題
你去腦補什麼河馬可愛實際上很危險然後blabla一大堆,不啻是郢書燕說
噓 damm: 結果改結論,本來不是說單身的人更糟糕嗎??歧視單身的人 08/12 18:50
推 kerryting: 推這篇,講得很好,前面那篇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可以這麼08/12 18:50
→ kerryting: 自我中心 08/12 18:50
→ damm: 跟歧視單親的人,是有甚麼高下之分? 08/12 18:51
推 fish551959: 推河馬 小河馬超可愛欸 08/12 18:51
推 mumuw: 推 08/12 18:51
推 pinkygirl: 歧視單親的 不准人歧視單身的 XDDD 08/12 18:52
→ pinkygirl: 沒人要歧視單身的啊 要不是單身的先狂仇女 誰管單身的 08/12 18:52
推 NSRC: ◢▆▅▄▃ 崩╰(〒皿〒)╯潰 ▃▄▅▆◣ 08/12 18:52
推 yaokut: 原來真的有人可以完全忽略不看文章裡面本來就有寫的前提 X08/12 18:53
→ yaokut: D08/12 18:53
噓 damm: 前面說,單身的人沒有任何經驗,所以有可能比單親的人更好嗎08/12 18:53
推 luckysmallsu: 我覺得離婚過沒什麼但有小孩真的要三思 08/12 18:54
→ damm: 全改啦...哈哈哈112律師嘛...08/12 18:54
推 pinkygirl: 人家要改 是因為很多不識字的跳針仔好不好 XDD08/12 18:55
→ damm: 可是上面很多人看到阿..心裡自知就好啦...112律師嘛...08/12 18:55
→ damm: 看來被稱112的兩個不過就是這樣08/12 18:55
→ damm: 本來不想說,這個議題理念沒有太大差異,不過就是管管你的狗08/12 18:57
推 pinkygirl: 跳針學店仔跳跳跳 跳來了08/12 18:57
推 bmwde: 推08/12 18:57
→ pinkygirl: 我覺得你這篇很努力了拉 算是用心了 有讀過書的都知道08/12 18:58
推 rainingkid: 沒想到這個版也會有優文08/12 18:58
→ pinkygirl: 你的意思 不懂的也不用太在意了 08/12 18:58
推 yaokut: 「把單親這個結果等於對方不是好人不是值得交往的對象,那08/12 18:58
→ yaokut: 真的是想太多了。尤其是沒結婚、交男女朋友不順的人講這種 08/12 18:58
→ yaokut: 話,我是覺得有點打自己巴掌啦!」這段是不是有人自動遮蔽 08/12 18:58
→ rainingkid: 文字流暢,邏輯清晰 推推 08/12 18:58
→ yaokut: 了?從文章一開始寫就存在了,不曾改過啊!XD 08/12 18:58
噓 damm: 下面六句呢 08/12 18:59
推 sinomin: 結論的東西也沒改啊,重新整理而已欸… 08/12 18:59
推 rickey1270: 推實例 08/12 19:00
→ damm: 膨脹了一大段,文意全改,不就很會嘲諷?08/12 19:00
→ sinomin: 文意完全沒改吧…08/12 19:00
→ yaokut: 一篇文章,去頭去尾,不用看前後邏輯?@@a08/12 19:01
推 pinkygirl: 完全不覺得被嘲諷到耶 就很中肯持平的經驗談啊08/12 19:02
噓 damm: 112律師對自己寫的最後不相關嘲諷六段不敢認...很好 XD08/12 19:02
我是覺得你可以不要一直紮稻草人啦
不然我本來覺得你好像真的言之有物的樣子,結果你自己一步步把自己的高度破壞殆盡
以下我原文
把單親這個結果等於對方不是好人不是值得交往的對象,那真的是想太多了
尤其是沒結婚、交男女朋友不順的人講這種話,我是覺得有點打自己巴掌啦
因為
人家好歹是通過交往、婚姻、生子的門檻才被淘汰,你(妳)是連交往的門檻都沒過...
而且要說因為沒眼光才跟爛人結婚生子或自己條件爛才結婚生子後被拋棄,所以不值得交
往
你(妳)跟他(她)們有差嗎?
沒眼光才跟爛人交往、追求爛人,或自己條件爛才追不到、交往後被拋棄,所以不值得交
往,而且你(妳)連讓人想婚的資格都不具備,怎麼想都更差勁啊....
有點自打巴掌啦這句結束後,下面我有寫
「因為」
所以是承續前面「沒結婚、交男女朋友不順的人,指摘單親等於單親者自己有問題」這個
前提
如果你認為單親都是當事人自己有問題(眼光爛、自己爛),因而過不了維持婚姻關係這
個門檻
那麼「沒交過男女朋友、交了又被甩、找不到結婚對象」的人,一樣也能被旁人認為是「
眼光爛、自己爛」才會過不了交往、結婚的門檻
相較之下單親的人至少過了交往、結婚、生子的門檻,只是最後一關沒過,連交往結婚門
檻都過不了的豈非更差勁?
所以若自己身為單身者卻拿這種一概而論的觀點看待單親者,本身就是自打嘴巴,因為同
樣一概而論的狀況下,沒辦法進入婚姻的你只會看起來更慘
單身者如果認為自己單身是因為寧缺勿濫、或交往後情勢變更,別人不應該說單身是因為
你就爛的話,那為什麼你會覺得單親是因為他就爛,而不是因為有其他不可歸責於單親者
的理由?
結論我就是認為不能一概而論,否則很像龜笑鱉無尾
哪有什麼不敢承認的?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9:23:55
推 yaokut: 「而且要說因為沒眼光才跟爛人結婚生子或自己條件爛才結婚08/12 19:03
→ yaokut: 生子後被拋棄,所以不值得交 08/12 19:03
→ yaokut: 往,你(妳)跟他(她)們有差嗎?」這段也被隱蔽了 XD08/12 19:04
→ damm: 112的就這樣吧...08/12 19:04
推 sinomin: 文章敘述邏輯真的有改不會只有你一個發現……… 08/12 19:04
推 pinkygirl: 說者無心 聽者有意 玻璃心破惹破惹破破惹 XDD08/12 19:05
噓 XAZA: 前面寫的還不錯,可惜後面偏頗有失水準08/12 19:06
噓 damm: 樓上你可以繼續腦補,也可以學某十去哺乳, 08/12 19:06
→ damm: 公道自在人心...08/12 19:06
→ Ninboke: 我只知道這篇文的作者被某些人歸類為女拳 就瘋狂攻擊08/12 19:06
→ damm: 我樓上指pigirl 08/12 19:06
推 rickey1270: 人家哪有說單身的人更糟糕啊……某D某些人只會抓著一08/12 19:07
→ rickey1270: 點東西不放是要幹嘛,不爽發一篇啊,丟臉。明明前提都08/12 19:07
→ rickey1270: 是說單身的人如果歧視單親云云,那豈不是單身的人更糟 08/12 19:07
→ rickey1270: 糕,你們這些人的語文是怎麼學的啊?還是單純想戰律師 08/12 19:08
→ rickey1270: 戰112?前因後果都搞不懂那有什麼討論的必要,回去自08/12 19:08
→ rickey1270: 嗨啊08/12 19:08
推 tiffanybale: 只要是不跟著地圖炮台女的 都是女權辣 ID取女生的名08/12 19:08
→ tiffanybale: 字鐵定也是台女辣08/12 19:08
噓 damm: 律師自己清楚,真要噓他的,是在他改了之後,前面噓的是高潮08/12 19:08
推 sinomin: 反正講不過就先邏輯有問題、雙標、智障…等言語攻擊,只08/12 19:08
→ sinomin: 會刷同樣的推噓文但完全提不出自己的見解跟人討論08/12 19:08
推 pinkygirl: 論點很清楚啊 就是單身沒必要歧視單親 這麼簡單08/12 19:08
→ rickey1270: DAMM腦補一堆還連噓,我看才這樣吧……唉,可憐 08/12 19:08
→ damm: 我說112的就這樣吧...08/12 19:08
→ rickey1270: 單身的人如果沒有任何經驗,那哪有資格歧視有過經驗的08/12 19:10
→ rickey1270: 單親爸媽,原PO這樣寫有沒有更符合你的心意啊。整篇就 08/12 19:10
→ rickey1270: 看你在跳針跳針,你是多想為單身的人抱不平08/12 19:10
推 yaokut: 他說的前提,在補充之前就存在了,不知道為何總有人無視?08/12 19:10
→ pinkygirl: 只有單身可以狂歧視別人喔 大家都不准砲單身!!! 08/12 19:10
→ pinkygirl: 單身不可憐 單身還自以為清高歧視單親 就很可悲08/12 19:11
推 sinomin: 改文也只是換句換說,但就有人看不懂……08/12 19:12
→ pinkygirl: 單身學店仔不可憐 單身學店仔歧視112 真是莫名其妙 08/12 19:12
推 rickey1270: PEAK要戰原PO舉例河馬失敗,要不要看看每年死於河馬的08/12 19:13
→ rickey1270: 人有多少啊?就是因為一堆人把河馬當成可愛動物接近啊08/12 19:13
→ rickey1270: 。還什麼大部分的人都知道,不知道的都死了啊 08/12 19:13
推 HenryBen: 清晰 推 08/12 19:13
推 shaka1217: 大推這篇文!08/12 19:15
推 jack0216: 律師真的屌 打這麼長一串08/12 19:16
推 lolicat: 有小孩就差很多了 如果沒小孩是可以當作沒差 光想要討好08/12 19:17
→ lolicat: 一個不是自己的小孩 對方還不一定會領情的情況就頭皮發麻08/12 19:17
→ lolicat: 吵起來還會大聲說你又不是我的誰 根本比八點檔還精彩08/12 19:17
推 clover28: 推 任何太偏激的想法都不是好事08/12 19:17
→ ppc: 推08/12 19:20
推 weiwei22: 推08/12 19:20
→ Peak: 我既然敢說河馬這個舉例是錯的 我會不知道死在河馬手上的人 08/12 19:25
→ Peak: 有多少嗎==08/12 19:25
推 gary82gary: 就是一個爛東西騙到人買,買到的人後悔退貨啊,爛東西08/12 19:26
→ gary82gary: 包裝的好跟賣不出去可不一樣。知道自己爛不騙人買,或 08/12 19:26
→ gary82gary: 是知道眼光爛不買,比那種爛貨騙人買或眼光差不會挑硬08/12 19:26
→ gary82gary: 要亂買的好太多了08/12 19:26
推 saygogo: 檳榔交出來 08/12 19:27
→ gary82gary: 以你論點,亂買的人後悔退貨比思考很久不買的人好??08/12 19:27
你有沒有考慮到買的人是奧客,壽司上面生魚片吃掉退白飯的情況?壽司有錯嗎?
或是思考很久發現自己買不起卻嫌東西太貴的狀況?東西有錯嗎?
我就說沒辦法一概而論,如果你對別人一概而論覺得人家爛,那別人對你一概而論覺得你
更爛也只是剛好而已,我說的是這樣哦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9:31:57
→ Peak: 所以不是大部分的人都知道嗎 那是我太高估大部分的人了 我 08/12 19:28
→ Peak: 的錯 我還以為河馬柵欄邊寫危險勿近 多少就能知道河馬是危 08/12 19:28
→ Peak: 險動物了欸 08/12 19:28
我就說我拿那個圖不是要說
你看到頭骨畫出來的河馬是怪物很危險,實際上河馬很可愛不危險,所以你是錯的
我是要說
你看到頭骨畫出來的河馬是肌肉猛獸,實際上河馬是阿肥猛獸,所以你「對河馬外型的想
像」是錯的
沒有實際經驗的人評論單親者就像是對河馬的外型想像錯誤一樣
誰跟你討論河馬是不是猛獸啊...不要自己亂腦補好嗎?
推 jyekid: 離婚的原因本來就很多很複雜 直接把失婚人士貼上負面標籤 08/12 19:28
推 DreamerSun: 閣下古美門研介? 08/12 19:28
→ jyekid: 本來就不科學 08/12 19:28
推 nova27: 推 你好認真08/12 19:30
→ elyse0811: 思考很久不買很可能是沒錢 08/12 19:32
→ Peak: gary說的好08/12 19:33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9:38:47
推 jinxoxalis: 推邏輯優秀 08/12 19:37
推 zzzmmp13: 推 過度簡化問題根本就是在製造對立跟歧視而已 08/12 19:38
→ Peak: 生魚片能選客人嗎? 08/12 19:39
唉,我只能說我的意思是
你一概而論別人就不要怪人家拿相同的態度一概而論你,一樣一概而論的狀況下你不見得
比人家好,甚至更慘
就這樣
你們現在的假設前提就已經不是一概而論的狀況了,跟我原本講的都不一樣了,當然會有
對不起來的狀況
這應該很好懂吧?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9:45:24
推 skywalker329: 推 08/12 19:42
推 minato0115: 推 說得很好 08/12 19:43
→ sa12e3: 若是對象是單親的小孩,這題請問您會怎麼解? 會建議不要 08/12 19:47
→ sa12e3: 嗎? 08/12 19:47
孩子是獨立的個體,當然還是看相處看個性,我不會建議不要
我認為單親父母最明顯也最常見的扣分項就是在於「他(她)要花錢養前婚的小孩」、「
你(妳)要怎麼跟前婚小孩相處」
其他部分跟一般男女沒什麼兩樣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9:50:02
推 gary82gary: 可以拒賣啊,不知道他是奧客還賣不就是眼光差。何況交08/12 19:47
→ gary82gary: 往到結婚到生小孩,也有一堆時間點可以退貨,怎選擇小 08/12 19:47
→ gary82gary: 孩生了才退?除了生了小孩後性格大變才離婚我覺得合理08/12 19:47
→ gary82gary: ,其他有哪個原因生完小孩才離覺得正常?08/12 19:47
有很多生完小孩因為教養、經濟問題,導致摩擦變多感情生變的啊....
也有生完小孩結果配偶莫名其妙搞外遇的,如果你要覺得這是眼光爛的話,那你可以告訴
我下一期樂透頭獎的號碼嗎?因為你一定有預知能力
何況好老公、老婆不一定是好爸爸、媽媽
人怎麼可能完全保證不變?
推 riosyang: 你好強喔!邏輯論述滿分08/12 19:48
推 lozupomelo: 推你 有夠讚08/12 19:48
推 chocolatesc: 講得真好,我有信心了,推一個 08/12 19:48
推 digodi: 欸,某些網友能不能先看完全文,然後寫出一百字的大意啊。08/12 19:49
→ digodi: 一直單指某段某行,不就是斷章取義。08/12 19:49
一概而論的人會斷章取義我也不會太意外啦
→ sa12e3: 單身跟這比 覺得有點離題了?08/12 19:53
→ sa12e3: 單身的人可能有其高標準或其他因素而沒有找對象,所以這08/12 19:53
→ sa12e3: 樣的武斷前提只會造成負面影響。08/12 19:53
→ sa12e3: 單身的被無故比較黑掉,08/12 19:53
→ sa12e3: 覺得這樣的做法合宜? 08/12 19:53
單親的人也有可能是因為預料外的狀況而離婚啊,所以我的意思是不要對單親者一概而論
如果單身者可以考慮到自己單身是因為高標準或其他因素而單身,對於被一概而論覺得太
武斷
那為什麼不能拿同樣的思考模式去看待單親者?
我的前提從頭到尾都建立在身為單身者還對單親者一概而論的狀況下
並沒有要去討論在不一概而論的狀況下,單身者跟單親者熟優熟劣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19:58:54
推 riosyang: 這個議題是複雜到可以寫論文了,不該太過簡化單親就是 08/12 19:57
→ riosyang: 不好,單親也有分很多階段,孩子還小、孩子長大了,外加 08/12 19:57
→ riosyang: 各種層面,重點還是要各方面能承擔的起,才挑戰單親的 08/12 19:57
→ riosyang: 對象,畢竟複雜度是高過單身的。 08/12 19:57
推 sunnymeow: 推爆! 08/12 19:57
推 mu1007: 不愧是律師XDDDDD08/12 19:57
推 gary82gary: 我只是想說,生小孩前有一堆時間點能決定能思考,為什 08/12 19:58
→ gary82gary: 麼要生完後才思考決定,生之前不就該考慮所有狀況,生 08/12 19:58
推 sinomin: 生小孩之後的問題是沒生過無法理解的,錢反而是小事,光 08/12 19:58
→ sinomin: 是時間分配、家事分配,吵到離婚的不在少數 08/12 19:58
→ gary82gary: 不生之前可以選擇,生不生的時候可以選擇,為什麼就要 08/12 19:58
→ gary82gary: 生之後做選擇? 08/12 19:58
因為很多狀況生完小孩才發生啊
所以我說沒結婚沒生過小孩的不會懂
生小孩就是會有很多事情發生,而且不是你預料到就可以完全避免
難道你跟女生交往前思考過一切狀況就可以完全避免對方突然不愛你了嗎?生小孩也是一
樣的狀況
→ sa12e3: 但是我看過的單親小孩會排斥婚姻的且喜好尋求心靈依附的08/12 19:58
→ sa12e3: 、愛好花錢享受的人(花錢部分意味著不太顧慮單親家長的08/12 19:58
→ sa12e3: 辛苦),請問這「不會建議不要」的部分是否有不妥之處?08/12 19:58
這不就是你跟對方相處的時候要自己評估的點嗎?
哪有什麼不妥,你自己跟對方相處覺得不行就撤啊....哪有單親小孩一定怎樣怎樣
推 yaokut: 比較想知道,有辦法完全預知到生小孩後的所有狀況嗎?08/12 19:58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20:06:40
→ yaokut: 認為生之後,就沒有選擇權,其實更可怕~ 08/12 19:59
→ evadodoya: 很多時間先預想過跟實際遇到有落差(? 08/12 20:00
→ gary82gary: 你無法預知,換句話說你預知到你以後可能會接受不了的 08/12 20:00
→ gary82gary: 事情,那為什麼還選擇生? 08/12 20:00
無法預知怎麼預知以後可能會接受不了?
就是沒辦法預知啊
推 sinomin: 小孩剛出生到睡過夜之前,哪個主要照顧者有睡飽過?這不08/12 20:02
→ sinomin: 是一天兩天,至少6個月起跳,這對體力跟精神都是很大的負08/12 20:02
→ sinomin: 擔,如果不能彼此分擔跟協調,小孩兩歲前離婚真的很多08/12 20:02
推 mermermer: 根據樓上所言,我會建議全世界的人都不要生小孩。08/12 20:02
→ yaokut: 不用換句話說阿~ 預知接受不了的,就不會生。會生的,並不08/12 20:02
→ yaokut: 會預知接受不了阿 @@a08/12 20:03
推 sinomin: 事實上根本沒人能預知自己能不能撐過去啊!伴侶能不能攜08/12 20:04
→ sinomin: 手做伴,也只有累到極致的此刻才會原形畢露。08/12 20:04
推 gary82gary: 所以知道會有接受不了的事,那還生不就是有問題?生了 08/12 20:05
→ gary82gary: 之後遇到也不克服包容,選擇離婚那不也是問題?08/12 20:05
有時候是被離婚不是你去選擇離婚
假設,婚前很恩愛,婚後對方也很棒,但生了之後配偶突然哪根筋不對了搞外遇還不願意
回來
你要怎麼預知婚前婚後都很正常很棒的對象,會在生小孩以後突然外遇而且不願意回來?
那這時候除了忍難道不能離婚嗎?
假設你無法接受女朋友劈腿,就因為不知道女友會不會劈腿但因為凡是人都有可能劈腿所
以不談戀愛?
如果你是抱持這種態度那我只能說你選了一條一般人不太會選的道路並且祝福你
→ sa12e3: 建議在文中強調「沒有要去討論在不一概而論的狀況下,單08/12 20:05
→ sa12e3: 身者跟單親者熟優熟劣」這觀點,因為 您的內文有明顯讓人08/12 20:05
→ sa12e3: 感受到兩者間的比較感而有對立氣氛。08/12 20:05
說真的我覺得這是他們自己要改善的問題
推 yaokut: 預知接受不了,又要生,也不是佔多數阿~ 真的有長時間帶過08/12 20:06
→ sinomin: 伴侶是彼此支持奉獻還是自私的想保有自己的休息時間,這08/12 20:06
→ sinomin: 根本不是用想的就能知道的事。 08/12 20:06
推 RaiGend0519: 到最後還是雞生蛋,蛋生雞的老問題KerKer 08/12 20:06
→ yaokut: 孩子嗎?遇到問題,又不是第一時間就直接離婚,哪來的不克08/12 20:06
→ yaokut: 服跟包容?又哪來的簡化到離婚的人不曾努力過?? 08/12 20:06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20:17:33
→ sinomin: 還有是一開始都說會幫忙 事實上也幫忙一陣子,幾個月後就 08/12 20:08
→ sinomin: 把育兒跟家事全丟下的。這種情況能預期?08/12 20:08
→ sinomin: 總歸一句,沒生過的就不要輕易批評猜想孩子出生後會遇到 08/12 20:09
→ sinomin: 的問題,那真的是另一個世界,無法想像的世界08/12 20:09
推 Daisyyy: 推 08/12 20:10
推 gary82gary: 我沒說不曾努力啊,是努力夠還不行那不就是回到原本可08/12 20:10
→ gary82gary: 以選擇生不生又選擇生的問題?08/12 20:10
→ sinomin: 育兒是非常耗費體力跟精神的,沒遇過你不會懂 08/12 20:11
推 yaokut: 所以這就奧妙啦~你的回頭得要有預知能力阿 XD08/12 20:11
推 ts311005: 推08/12 20:12
推 active8: 推 08/12 20:12
→ yaokut: 既然也有人夠努力,又哪來的:遇到也不克服包容?08/12 20:13
→ yaokut: 既然努力過了,還是無法,又要去探究當初為何要生,這?? 08/12 20:14
推 gary82gary: 沒預知能力也要思考下後果啊,生了後反悔就是三個人的08/12 20:16
→ gary82gary: 人生問題啊,生之前咬牙苦撐就不該賭生了之後會變好08/12 20:16
推 GGDAININN: 其實這篇文最後想表達的意思是 如果你本身因為個性或環 08/12 20:17
→ Peak: 你說肌肉阿肥這個形象問題 就算想像錯誤 就能改變牠是猛獸 08/12 20:17
→ Peak: 的事實嗎? 08/12 20:17
→ Peak: 骨子裡就告訴你 我是猛獸了 外型就是來薛你們這些會被形象 08/12 20:17
→ Peak: 所欺騙的人 08/12 20:17
→ Peak: 你的舉例確實就不對 剛好就是包裝形象的問題 你還告訴我只 08/12 20:17
→ Peak: 有討論形象 現在討論的問題不就是形象會影響看待本質的因素08/12 20:17
→ Peak: 嗎? 08/12 20:17
我就說我不是要討論本質是不是猛獸了啊
我只說你對這種生物的外型想像是錯的,就像你對單親者到底是為麼麼單親的想像有所偏
差一樣
根本不涉及河馬的本質
你要把河馬換成大象也可以,我看完大象的頭骨以後以為大象沒有長長的鼻子,但這個想
法跟實際上的情形天差地遠
單純就只是拿對外型的想像來借喻對單親者人格特質的想像而已
跟大象兇不兇可不可愛有甚麼關係?
不要一直紮稻草人啦,跟某D一樣真的完全不ok
推 redrick8899: 推這篇 果然是律師08/12 20:17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20:24:51
→ GGDAININN: 境因素沒有交往對象/經驗的話沒問題 但要是你去看不起 08/12 20:18
→ GGDAININN: 單親爸/媽 甚至仇視的話那問題就大了的意思 08/12 20:18
推 sinomin: 我放棄跟不去思考別人講什麼的人溝通了 08/12 20:18
推 june0804: 寫的蠻好的ㄚ 推 08/12 20:19
→ gary82gary: 生過後是另一個世界,你賭了另一個世界更美好,賭錯了08/12 20:19
→ gary82gary: 呢?要多拖一個人回到原本的世界?育兒辛苦無法想像,08/12 20:19
→ gary82gary: 但總能避免吧? 08/12 20:19
你的邏輯跟假設有點問題,但因為其他人都看得出來問題在哪裡也點出來了,所以就不跟
你爭這個了
→ yaokut: 那個...又不是每個生小孩都是賭會變好,也可能是原本很好08/12 20:19
→ yaokut: ,後來不好啊~ 到底在講什麼啦 XDDD08/12 20:20
→ yaokut: 感情產生變化,是只會有一種模式跟路線嗎?08/12 20:20
→ yaokut: 你的假設前提,可以不要那麼多,又單一嗎?08/12 20:22
噓 sweety655633: 所以根據你的經驗60%結過婚又離婚的是自己有問題08/12 20:23
也有可能雙方都有問題,只是誰大誰小而已
為了噓而噓真辛苦哦
→ yaokut: 單一的負面假設~08/12 20:23
→ gary82gary: 原本很好你還賭?而這個賭還是連小孩一起賭?建議要賭08/12 20:27
→ gary82gary: 前多考慮,賭贏恭喜三人贏,賭輸就服輸,沒那個本又輸08/12 20:27
→ gary82gary: 不起就變給原Po賺錢08/12 20:27
你的假設太多漏洞了,但我是不排斥給我錢賺啦,還有同婚哦,今年是五倍(美江RIP)
推 vsyju231: 推 08/12 20:27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20:30:21
→ evadodoya: .... 我覺得真的原PO乾脆放著好了 08/12 20:30
→ sa12e3: 反正就是類似科學驗證的方法,先假設再試驗求證。 08/12 20:30
→ sa12e3: 這種文章不管怎麼回一定有偏頗之處,所以才會說造成對立 08/12 20:30
→ sa12e3: 氣氛,真的不太好,單身的人其實蠻多的,應鼓勵促成而非 08/12 20:30
→ sa12e3: 鼓勵對立離婚。 08/12 20:30
→ sa12e3: 說比較直接的,不要為了賺錢而造成世代的罪人,這句沒惡 08/12 20:30
→ sa12e3: 意,請不要介意,謝謝,當然,若是真的不適合(經過諮商08/12 20:30
→ sa12e3: 等方式努力過仍確定不適合),那麼 您促成分開,那麼這才 08/12 20:30
→ sa12e3: 是真正的好事。 08/12 20:30
→ sa12e3: 此時此刻會有疑問,如何確定是沒機會再努力? 答案應該是 08/12 20:30
→ sa12e3: 雙方復合意願極低、對立極高時,可能就是沒機會了。 08/12 20:30
啊其實我做為律師沒有那麼愛訴訟啦
我也都盡量勸雙方多協商,你們不會真的以為我們以拆散人家為樂吧...
律師計時收費的好處就是就算最後勸和成功也是有錢賺,還不用為勝敗負責沒壓力
推 tiffanybale: 買台彩也99.99%不會中獎 所有台灣人買什麼彩券 台彩 08/12 20:32
→ tiffanybale: 收起來好了08/12 20:32
推 yaokut: 原本很好的人,就不覺得自己在賭啊!你先設定用賭這種詞彙08/12 20:35
→ yaokut: ,再限定只能有一種路線,你確定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08/12 20:35
推 lonelysam: 看完真的覺得好多人邏輯很差 112律師是沒沒特別屌啦 08/12 20:35
→ lonelysam: 但來戰的有些根本廢到笑08/12 20:35
推 louiscat: 推 你真有耐心 還不厭其煩的回那些看不懂字的跳針推文08/12 20:36
推 wang460313: 40%本身沒問題的話 不就是代表 60%本身有問題 比例其 08/12 20:38
→ wang460313: 實也不算低 不過 婚姻跟戀愛確實不一樣 現實會壓垮感 08/12 20:38
→ wang460313: 情 08/12 20:38
推 imjeffreylee: 河馬好可愛08/12 20:38
推 IiiiIiIIiiM: 點開想說怎麼有半篇黑單 原來是同一個人在宇宙大崩潰 08/12 20:43
→ IiiiIiIIiiM: 朝聖推一下 08/12 20:43
推 PeterSu1983: 別跟沒經驗的人談做愛 ㄎㄎ 08/12 20:46
推 llooppoo: 這推文讓我大開了眼界,原本一些人真的是欠缺邏輯跟思 08/12 20:47
→ llooppoo: 考 08/12 20:47
→ llooppoo: 原來 08/12 20:48
推 chichi84: 推08/12 20:52
推 ul6na: 某些推文看得很痛苦 你卻超有耐心在回覆 佩服08/12 20:52
推 tomap41017: 邏輯清楚08/12 20:54
推 jokebbs: 這篇就是在說 你要用偏激的邏輯思考別人 那同樣這個邏輯08/12 20:54
→ jokebbs: 自己只會變得更不堪而已 08/12 20:54
推 businesschou: 到底哪來那麼多鍵盤交往鍵盤結婚甚至鍵盤生小孩的人 08/12 20:54
→ businesschou: 啊,誰結婚生子不是希望可以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可08/12 20:54
→ businesschou: 是現實就是有很多無法預測的狀況,雙方家庭、小孩的08/12 20:54
→ businesschou: 情況什麼的,有時變化根本不是自己想像得到的。誰敢08/12 20:54
→ businesschou: 說自己的人生完全都是照著自己想過的情況在走? 08/12 20:54
推 tiffanybale: 律師的工作內容有部分是將艱澀的法律條文用小學生都08/12 20:57
→ tiffanybale: 懂的中文解釋給委託人聽 所有這位才能對這些人這麼08/12 20:57
→ tiffanybale: 有耐心ㄅ 08/12 20:57
推 tiffanybale: 一直把 所以打成 所有 哎== 08/12 20:58
沒事,比這些人更魯小更沒邏輯的人我都常常碰到
這些人相較之下根本小菜一碟
我發現有些自稱理組的,常常說自己有邏輯但從根本上就看不懂別人在講什麼然後一直猛
紮稻草人,不知道是理組的自傲使然還是真的有閱讀障礙
看久了也滿紓壓的
最好笑的是說律師跟狗一樣滿街跑
結果號稱有總額控管的醫師人數是律師人數快三倍,更別講工程師了
等於變相承認自己的職業比狗還更滿街跑
我都快笑死....
推 dnkofe: 說的雖然不錯,但罵到太多單身的人了,其實你自己的文章也 08/12 21:34
→ dnkofe: 自相矛盾了,人家探討的是對象找單親結過婚的好,還是單身 08/12 21:34
→ dnkofe: 的人好,你自己都說很多單親的其實跟一般沒什麼差別了,那 08/12 21:34
→ dnkofe: 以機率而言,找到單身的好對象一定比單親的好對象高,因為 08/12 21:34
→ dnkofe: 假設都是100人然後一半好一半壞,那找單身的好的機率有50% 08/12 21:34
→ dnkofe: ,但是找結過婚的機率絕對低於50%,因為其中兩個都好的就08/12 21:34
→ dnkofe: 不會離婚08/12 21:34
我自己也說不會推薦挑戰單親父母了
因為確實有些問題不是靠感情就能克服
我只說如果一概而論都推到單親者有問題的話,那同樣的邏輯也能推到單身者有問題上
而這是沒有意義的事
我並沒有說單親者比單身者優或單親者比較適合交往啊
推 wateryoo: 推推08/12 21:36
推 lebo469: 推文有些人是連中文都看不懂嗎XD08/12 21:36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61.66 臺灣), 08/12/2020 21:41:27
推 valasco: 推08/12 21:39
推 abcyting: 推 律師08/12 21:42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59.246 臺灣), 08/12/2020 21:45:50
推 jm2020j: 這篇講的真好 先前那篇眼界狹隘的令人覺得可憐 08/12 21:56
推 tracy0620: 寫的真好。可惜這世上太多「因為怎樣所以怎樣」來簡化 08/12 22:04
→ tracy0620: 檢討別人的人,更可惜的是看了文章也變成簡化別人的人 08/12 22:04
→ tracy0620: 。 08/12 22:04
人都有盲點,我也會啊XD
捍衛自己的觀點人之常情,無法說服別人我也習以為常
但鬼扯是不行的
拿一個之前看到的刑事案件為例
A烙一群人打B,打完還把B綁起來丟進土坑逼他同意去提款機領錢,但B去領錢的時候沒有
被捆綁是自由活動的狀態,中途也有遇到人可以求救但他沒有求救反而領了錢拿回去給A
法官要論這件到底是恐嚇取財還是強盜
被告的辯護人可以說「因為被害人領錢的時候是自由之身也可以求救但他自己選擇不求救
而是領錢拿回去,沒有被強迫到不能抗拒才交付錢財,所以被告頂多是恐嚇取財」
這叫捍衛不同觀點,法官不採依然判強盜罪,就是捍衛失敗
但如果辯護人說「被害人是因為怕又跟被告起衝突會打傷被告所以自願被捆綁,得被害人
同意的剝奪自由不算剝奪自由,所以不是強盜,頂多只有恐嚇取財」
那就叫鬼扯了
實際上我看到辯護人真的是採後者來當辯護理由
結果毫不意外被告被重判XD
→ s5205306: 的確很律師,用溫和假中立偽公平來包裝自己的偏見。被人 08/12 22:14
→ s5205306: 指出歧視單身的言論就說是他們的問題,被指出製造對立08/12 22:14
→ s5205306: 言論就顧左右而言他不直接回答。的確是律師的說話技巧。08/12 22:14
→ s5205306: 你跟原原po沒有差別,只是更有說話技巧罷了,本行嘛08/12 22:14
你484常常覺得有人要下毒害你R?
還4你覺得只有你有寫輪眼捏?
推 fuqi: 超有條理 08/12 22:15
※ 編輯: ArrancarnNo4 (114.24.17.110 臺灣), 08/12/2020 22:21:49
推 gracetso: A大總是很有耐心,看你的文跟補充也很紓壓XD08/12 22:18
推 peter105096: 推08/12 22:20
推 Safrian: 母單:啊可是我總要找個族群墊底吧08/12 22:21
推 Asahikari: 推08/12 22:27
噓 slygun: 勢必會牽連的邏輯在哪裡,法律人不滑坡就不會推理了嗎 08/12 22:33
我覺得會嘛,你如果覺得滑坡那我道歉嘛,對不起嘛
雞蛋再密也有縫,謝謝你的指正唷
啾咪^o<*y
推 Laurara: 其實就是找墊背的啦...贏不了高富帥跟年輕正妹 所以就把08/12 22:33
→ Laurara: 反對仇女集團言論的叫騎士團老阿姨 這樣就比自己爛了08/12 22:33
推 amyg812: 推08/12 22:34
推 nchueric: 律師推一個,祝福你趕快戰勝海嘯浪潮。08/12 22:34
我可能要跟他相愛相殺一輩子了
→ sa12e3: 避重就輕的做法看多了,不方便多說什麼,反正個人的看法 08/12 22:36
→ sa12e3: 沒有標準答案,不給予過多的評論了,該點出的問題點已陳 08/12 22:36
→ sa12e3: 述事實,要怎麼做還是要看個人。08/12 22:36
→ sa12e3: 包裝的藝術期盼可以真誠的用在正向且不要為了隱瞞真相。08/12 22:36
→ sa12e3:08/12 22:37
→ sa12e3: 不需要比較,人比人比不完,贏過過去的自己比較實在。08/12 22:37
我真的覺得你們想太多了,我只是懶得把已經補充過的部分再貼一遍而已,什麼包裝的藝
術....我到底是為什麼要對你們包裝啊?我又不求你們什麼....
但既然你們覺得林北避重就輕那我就補貼回原文吧
說實在從我前後文就看得出來我一直都在說「以一概而論為前提」,沒有提到「非一概而
論的狀況」
為什麼我還要為了被害妄想症的人症頭發作再補充其他人明明都看得出來的東西啊...
啊我不是說你被害妄想症,不要想太多了
我這樣解釋是不是有點畫蛇添足?但沒辦法,我怕我不講你又誤會啊
※ 編輯: ArrancarnNo4 (114.24.17.110 臺灣), 08/12/2020 22:51:08
推 ChinkFilmsZZ: 高EQ推喔 08/12 22:43
推 shampoopoo: 哈哈哈原po我挺你啦 就說了單身肥宅別碰單親了 說真的08/12 22:45
→ shampoopoo: 去一趟教會之類的場所就可以聽說不少故事了 尤其是有 08/12 22:45
→ shampoopoo: 些傳統家庭可以因為親戚或公婆的原因要求離婚的 在臺 08/12 22:46
→ shampoopoo: 灣結婚通常不只是兩個人的事 08/12 22:46
推 greensdream: 真的,我家人要奔四沒談過戀愛還自豪自己眼光好(高 08/12 22:51
→ greensdream: ),實際上她自己也不符合條件好對象的擇偶標準,沒08/12 22:51
→ greensdream: 談過戀愛的人講這個話題完全沒有參考價值。 不過你忽 08/12 22:51
→ greensdream: 略一件事情,離婚受害那方即使本來再好,也會因為離 08/12 22:51
→ greensdream: 婚的創傷人格扭曲,我看過太多這種女性的,尤其自己08/12 22:51
→ greensdream: 媽媽也是這樣,真的覺得很可怕。08/12 22:51
欸欸不要這樣講,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而扭曲,你這樣講等一下有人會噓你滑波謬誤還怎
樣,我怕
推 lobabun: 辛苦了 還要來這裡被人噓08/12 22:57
沒事,您這不就推了嗎?噓的人也很有趣啊
※ 編輯: ArrancarnNo4 (114.24.17.110 臺灣), 08/12/2020 22:59:06
推 snow0112: 這個版上一堆噁男,顯然沒認識幾個活人,才能大放厥詞 08/12 23:07
→ snow0112: 扣帽子把他不懂的族群批評得繪聲繪影。08/12 23:07
推 grass30630: 推08/12 23:09
推 lomenade: 真的覺得即使不建議不喜歡,也不必那麼惡意地謾罵吧...08/12 23:12
→ lomenade: 男女版看久了真的很害怕= =08/12 23:12
推 greensdream: 這個經驗我也不想要齁,身邊不管職場還是親戚一堆離08/12 23:14
→ greensdream: 婚的,真的就這樣啊,我井蛙單就看到的提出來講而已 08/12 23:14
→ greensdream: ,嚴格來說是受害者經驗談。 08/12 23:14
推 Pharmarette: 推這篇,滿分 08/12 23:29
推 KENDO777: 新詞,井蛙母單 08/12 23:30
→ Pharmarette: 一堆沒結過婚的版友歧視單親 08/12 23:31
→ Pharmarette: 搞不好連女友都沒有 XDD 08/12 23:31
→ Pharmarette: 律師很有同理心,祝福你 08/12 23:31
推 Pharmarette: 鄉民這麼厲害 08/12 23:35
→ Pharmarette: 真的能預測交往對象婚後不會變? 08/12 23:35
→ Pharmarette: 有些事是小孩出生後才發生 08/12 23:36
推 nlriey: 推 08/12 23:37
→ Pharmarette: 歧視單親爸單親媽的 08/12 23:37
→ Pharmarette: 應該原生家庭都不錯08/12 23:37
→ Pharmarette: 但不是人人都這麼幸運 08/12 23:37
→ Pharmarette: 多點同理心,社會會更好08/12 23:38
推 Toris: 邏輯跟論述真楛j08/12 23:40
推 naniu: 推 果然律師邏輯推論很棒 看了好舒爽 08/12 23:40
噓 XAZA: 其實我覺得原po蠻可憐的08/12 23:43
我也覺得你滿可憐的,要幫你募款嗎?
推 rrss: 推律師,有些人為戰而戰的胡言亂語,什麼預想得到之類的話,08/12 23:45
→ rrss: 婚後生活真的沒那麼簡單好嗎...08/12 23:45
推 shiyi1122: 婚姻真的很難,現實太多問題要面對08/12 23:47
噓 sumaihui: 離婚有很多因素,連不孕,婆媳,妯娌,姑嫂問題都是地雷08/12 23:49
→ sumaihui: 區,有些人只有二分法或刻板印象,只能說想法太簡單了, 08/12 23:49
→ sumaihui: 反倒突顯自己人生經歷不足 08/12 23:49
推 crazyL: 我懂你的意思 給推 08/12 23:51
推 flatfish2717: 這篇講出我的心聲XDD 看那篇文的時候就一直覺得原 08/12 23:52
→ flatfish2717: po想的太簡單了 太過簡化中間很多可能的原因 08/12 23:52
→ flatfish2717: 又不知道怎麼講 謝謝你清晰的論述 08/12 23:52
推 ckw1010: 推 08/12 23:54
推 livepower: 推,現在有些酸民真的不知該說是可愛哪還是可憐哪 08/12 23:58
噓 abc12812: 鄉民看到律師頭銜就高潮 好可憐 08/13 00:01
→ abc12812: 看到馬英九哈佛法律+總統 不就要大爆射 08/13 00:01
身寸惹~
推 cb1210630: 推推 08/13 00:02
推 lense: 推 08/13 00:06
推 aaaa8247: 推08/13 00:10
→ abbag: 鄉民連選舉從政門檻都過不了竟然還評論政客 真不可取(?) 08/13 00:11
政治是眾人之事,不管誰都可以評論,但感情不是,感情就是兩個人或幾個人的私事
而且我沒說不能評論,我只說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
推 cuteneo: 笑死,釣出一些邏輯爛的人,我是建議原po不用跟那些人解08/13 00:16
→ cuteneo: 釋那麼多,浪費時間又沒用,那些人到最後還是不懂自己為08/13 00:16
→ cuteneo: 什麼會搞錯重點,因為他們邏輯就是沒救到轉不過來 08/13 00:16
推 shangxin9: 真的很多都 女友是寶 媳婦是狗08/13 00:18
推 mimihello: 推!有同理心的律師08/13 00:25
推 ApriLW: 推08/13 00:29
推 gentleman317: 優文釣出一堆暴徒 然後河馬可愛08/13 00:30
河馬是猛獸!再說河馬可愛有人要跳起來了
推 dinayogi11: 推好文08/13 00:34
推 kunling: 推 08/13 00:35
→ loveseawind: 問一下 離婚 要談共同撫養 有第三方公證人可找嗎 08/13 00:35
→ loveseawind: 我的意思是 共同撫養 雙方談不攏 該怎麼辦 08/13 00:40
只能給法院判囉
推 aizawafff: 推 這篇很好懂啊 08/13 00:46
推 aogogo: 推 08/13 00:49
推 coykm: 明明就寫得清楚好懂08/13 00:50
推 ychmas: 推 上一篇被推爆我滿頭問號 08/13 00:52
推 michael5567: 推個用心回文 底下留言一堆邏輯爆炸 08/13 00:57
推 Aztec1100: 好崩潰哦…為什麼酸民的閱讀能力都那麼障礙 08/13 01:46
→ Aztec1100: 理解一下對方的論點再開火到底多難QAQ 08/13 01:46
→ Aztec1100: 看到一堆自己扎稻草人自己打 然後沾沾自喜的人 傻眼 08/13 01:46
→ Aztec1100: 補一句 河馬好可愛08/13 01:47
河馬是猛獸!
推 sepril0417: 中肯推08/13 02:03
推 transiency: 寫得真好 08/13 02:10
推 Mozar: 離過婚大叔推08/13 02:18
※ 編輯: ArrancarnNo4 (114.24.17.110 臺灣), 08/13/2020 02:35:27
推 greensdream: KENDO大,「我井蛙,單就看到」,是我短句沒斷好,不 08/13 02:35
→ greensdream: 要誤會那麼大好嗎? 08/13 02:35
我們不要起爭議,不管怎樣都先拆坐墊好嗎?
※ 編輯: ArrancarnNo4 (114.24.17.110 臺灣), 08/13/2020 02:38:39
推 moonight0124: 爸媽前年離婚(剛好我成年時)看這篇好感慨,其實 08/13 03:07
推 oneeee: 推,文筆真的超好,EQ又高 08/13 03:07
推 pewsggl: QQ 08/13 03:45
推 fkmt: 推 被法律系耽誤的畫家08/13 03:49
推 dolfia: 行文清晰,說得很好很喜歡。更喜歡看你回文不卑不亢,真是 08/13 04:30
→ dolfia: 舒心 08/13 04:30
推 chunpei: 邏輯清楚的人很少呢,您中肯 08/13 05:09
噓 Mikudance0: 道德制高點。自己沒體驗過=罵不得。不過會這樣嘴回去 08/13 05:16
→ Mikudance0: 的原因也是其來有自,先亂嗆人的那方太無腦才會被這樣 08/13 05:16
→ Mikudance0: 嗆,無解。 08/13 05:16
推 chunpei: 這個社會太喜歡貼標籤,單親,單身,離過婚,大齡女子... 08/13 05:16
→ chunpei: 等等等,用貶低他人獲得一定自尊也開心 08/13 05:16
推 chunpei: 或是習慣用好,不好,對,錯,來看待事情,非黑即白的思 08/13 05:24
→ chunpei: 考模式08/13 05:24
推 yaokut: 還自己沒體驗過=罵不得咧!請問單親的人,做了什麼事,還 08/13 06:03
→ yaokut: 是妨礙了什麼人,得承受這樣的謾罵跟歧視啊? 08/13 06:03
推 BGK: 這篇文最讓我驚訝的是,竟然可以釣出這麼多閱讀障礙者 08/13 06:21
推 BGK: 覺得作者已經講得很清楚但還是不斷有人跳針;好比「今天的天08/13 06:24
→ BGK: 氣很好」很多人看到的重點是「的」 08/13 06:24
推 aoilan: 推推 08/13 06:35
推 a382: 律師講的小朋友不會懂的啦08/13 06:47
推 amoncc: 推推 很多事情不會只有一個答案08/13 06:55
噓 eternal5566: 不愧是律師有自己的篩選機制 08/13 07:13
噓 eternal5566: 恭喜結婚仔拿到批評入場券 08/13 07:15
噓 eternal5566: 還有感情問題討論沒意義的話 這個版可以廢了 08/13 07:23
啊對了,結婚或感情順遂的人也一樣啦反正就是不用過度簡化為誰的問題就是了
另外,非單身者也不要一概而論單身者,這樣比較好
恭喜你媽,她生了個眼睛很大的孩子,只是不知道腦有沒有一樣大就是了
我覺得某些人對某些議題的發言沒意義很好笑不代表不讓他們發言,兩個差很多
我覺得你開口就是廢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講廢話的權利,大概是這樣
推 digodi: 樓上打稻草人唷。不是「沒交往過的沒資格討論單親」,而是08/13 07:34
→ digodi: 「如果沒交往過的人說單親別碰,那未免太武斷」 08/13 07:34
噓 bearkitten: 沒錯,男女版根本亂源,全部都不要上來問,也不要回答 08/13 07:35
→ bearkitten: ,因為一個鍋一個蓋,關你們其他人屁事,結案 08/13 07:35
→ digodi: 所以不是沒結婚就不能講,再看一次文章吧。 08/13 07:36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07:45:08
推 oao88: 推一個 08/13 08:14
→ oao88: 上次看到那幾篇都想說什麼鬼 08/13 08:14
推 call032ss: "感情就是兩個人或幾個人的私事,我只說這種評論沒什麼 08/13 08:18
推 amoncc: 幫推 每件事都有很多面向,不要一概而論 08/13 08:18
→ call032ss: 意義" 自婊嗎哈哈 08/13 08:18
感情就是兩個人或幾個人的私事
而且我沒說不能評論,我只說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
所以我覺得沒經驗過的人的評論大多參考價值不高沒什麼意義,但還是可以評論啊
有沒有意義是每個人自己判斷的,也有人覺得很有意義啊
你節錄也節完整一點好嗎?哈哈
推 call032ss: 不是啊律師,你自己包含這篇也沒少評論過別人的感情啊08/13 08:25
→ call032ss: 而且你這段話幾乎等於否定BG版存在的意義,那...你為何08/13 08:27
→ call032ss: 又如此熱衷於在BG版回文、推文呢?08/13 08:28
所以你們也可以覺得我講的沒意義啊,我又沒說我說的才對....
有沒有意義是我自己或某部分人的價值判斷
但被某些人判斷為沒意義的言論對其他人而言可能是有意義的
更別說言論自由的框架下,就算被某些人或多數人評價為無意義的內容,但不同言論的存
在本身就是一種意義
所以我怎麼想跟這些言論有沒有存在的必要,乃至於bg板有沒有存在的意義,並沒有衝突
啊
bg板就像言論市場一樣,我評論這個市場大多人都在賣廢物,不代表我賣的東西一定不是
廢物因為是不是廢物是看每個人的主觀認知,也不代表這個市場賣的東西對其他人而言也
是廢物,更不代表這個市場沒有存在的必要
所以我覺得這些言論是沒意義的,甚至bg板大多數言論都是沒意義的,那也是我覺得不代
表就是真理,而我很喜歡這樣的bg板,因為不管有沒有意義都是言論自由的展現
→ eternal5566: 所以真是看不懂幹嘛把文章po在一個(自己覺得討論沒意08/13 08:31
→ eternal5566: 義)的地方 08/13 08:31
你沒搞懂言論自由的真諦吧?
推 call032ss: 我不是很喜歡一有意見相歧就去A人家ID,但看你這樣講我08/13 08:31
推 yaokut: 一再的簡化內容,得到自己想要的結論,都不覺得怪異嗎?08/13 08:32
→ call032ss: 不得不去A了一下,看完覺得...呃...挺衝突的08/13 08:32
沒錯啊所以我說我也有盲點,而且我喜歡反串喜歡東搞西搞,以前的想法跟現在的想法也
不一定相同
但我沒A你吧?有嗎?
→ eternal5566: 說要檢討討論的人嘛...又在那左閃右閃 一回兒沒意義 08/13 08:32
→ eternal5566: 一回兒我沒說不行08/13 08:32
→ eternal5566: 說要幫單親媽媽平反 舉的例子又只有生不出男生被離婚08/13 08:33
→ eternal5566: 我是覺得薄弱了些 08/13 08:33
→ eternal5566: 文章論理通順 想當訴狀可以 想當公道伯可能還不行08/13 08:34
我哪有說要檢討討論的人啊?我就單純說我覺得沒必要一概而論罷了
我覺得某些人講的話沒意義,有些人認同我的想法有些人不認同,但他們都還是可以表達
意見,我從一開始就說了這是言論自由我也尊重
哪有左閃右閃?
而且我明明也有說生了小孩以後配偶莫名其妙突然外遇的例子不是嗎?我特別都打上男女
的你、妳就表示我不是特別針對單親媽媽
我也沒說我要幫單親者平反,我只是點出把單親一概推成是單親者自己有問題過於武斷罷
了
我自己也不否認有些單親者本身是有問題的啊....
唉,隨便扯幾個理由來反對很簡單,但也不要紮稻草人紮成這樣
推 call032ss: 弔詭的是這一串文不論站哪邊的,根本沒半個幫單親媽媽08/13 08:35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08:56:48
→ call032ss: 平反的,我看到的只是每個人都在比賽誰比較會K單親媽媽08/13 08:35
→ call032ss: 爭執的點是你K的沒道理,我K的才有理XDD08/13 08:36
→ eternal5566: 真的是要打 就要舉實例把那篇文章打趴啊 08/13 08:38
→ eternal5566: 跑到拳擊場上來說打拳擊沒意義 還有你沒資格談拳擊?08/13 08:38
那篇文也沒舉什麼實例吧?所以就只是雙方對於一件事看法不同而已,我有實例他也會有
,誰實例比較多誰就贏嗎?那我贏定了啊,我弄這麼多離婚案件捏
你別再紮稻草人了
如果打拳擊=討論單親這個主題
我從來就沒說打拳擊沒意義或誰沒資格談打拳擊,我只說你說的一口好拳但實際上你根本
沒上場打過也沒深入接觸過拳擊手,就是個趙括或閃電五連鞭,所以你用想像的方式去打
拳擊是沒什麼意義的事
推 caiti0329: 此文必須推!08/13 08:38
推 magpies: 推推08/13 08:43
推 hollowable: 推08/13 08:47
推 taikouhncheu: 推這篇,紅藥丸愈來愈有邪教的雛形了08/13 08:50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09:04:41
→ fcz973: 就是要收錢才能讓他們閉嘴啊,除非你自己也很愛聽這些盤古08/13 09:04
→ fcz973: 開天時的故事 08/13 09:04
推 sheldonlord: 當律師邏輯要很好,一直回上面那種跳針又沒邏輯的留08/13 09:10
→ sheldonlord: 言應該狂翻白眼(只能內心偷偷翻) 08/13 09:10
推 call032ss: 不是啦律師,你說感情就是兩個人或幾個人的私事,又說 08/13 09:10
→ call032ss: 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那請問您對於您之前對他人感情的 08/13 09:11
→ call032ss: 評論怎麼看呢? 08/13 09:11
不要您來您去的,又不是什麼研討會,過多的禮貌可省我說真的
首先
→ abbag: 鄉民連選舉從政門檻都過不了竟然還評論政客 真不可取(?)08/13 00:11
政治是眾人之事,不管誰都可以評論,但感情不是,感情就是兩個人或幾個人的私事
而且我沒說不能評論,我只說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
要先看脈絡,脈絡是我先說了母單或類似的人沒結過婚對單親者的評論流於想像化,沒什
麼意義
鄉民回應人民沒有從政怎麼可以評論政治人物
我回說政治是眾人之事,沒有經歷過一樣可以評論
感情不是眾人之事,所以沒有經歷過的人評論起來就會流於想像化
但我認為就算是想像化也還是可以評論,只是想像化的評論沒什麼意義
而所謂經歷過也不一定要談過一模一樣的愛情,但談過戀愛的人來談愛情我覺得是比較實
際且容易言之有物的
不過講的內容有沒有意義那是每個人評價的問題
綜上,我全部的意思是這樣,如果我說的不夠明確讓你誤會那我很抱歉捏
推 gouenji10: 推推 08/13 09:11
→ call032ss: 另外我想拳擊場應該是意指BG版,不是這串單親話題 吧08/13 09:12
推 call032ss: 當然也歡迎sheldonlord提供除了單純批評以外有邏輯又不08/13 09:15
→ call032ss: 跳針的見解,大家一起良性互動交流嘛08/13 09:16
→ eternal5566: 男女版就是拿來互嘴互討論的嘛 你這篇很清晰 但也只08/13 09:29
→ eternal5566: 是很清晰的打高空而已08/13 09:29
我尊重你的評論,嘻嘻,還有話要說嗎?
→ eternal5566: 誰跟我女朋友交往過 憑什麼叫我跟她分手?08/13 09:30
是啊,有談過戀愛的人講的就是經驗分享僅供參考,沒談過戀愛的人講的叫空想愛情,參
考價值更低,所以其實是沒什麼意義的
→ eternal5566: 不是扎稻草人反駁你 而是誤解你的文章有論點可以討08/13 09:31
→ eternal5566: 論08/13 09:31
有時候只是理解不同,或理解力太差的問題,不過既然你覺得是美麗的誤會,那就不用討
論啦,皆大歡喜
推 call032ss: 律師,請問您在那句首先之後還有話要說嗎??08/13 09:31
啊,那個abbag是我節錄推文跟我的回文,下面還有唷
推 judyfang: 推~說的真好!結婚真的跟戀愛不同,就是面對現實面對08/13 09:31
→ judyfang: 生活面對經濟。很容易隨著時間把愛磨光的。沒有愛什麼08/13 09:31
→ judyfang: 都不用談了。08/13 09:31
→ eternal5566: 結論就是:FB文就發在FB吧08/13 09:32
很高興你在自我辯證後得到了美好的結論,掰掰唷
推 call032ss: 另外我認為我用您是正常的禮貌水準,希望也能獲得您的08/13 09:34
→ call032ss: 尊重唷,謝謝您08/13 09:34
我尊重你啊,但我不會用敬稱,因為我覺得有點太客套了,請多海涵
推 moocya: 推,邏輯正確08/13 09:38
推 lustdaemon: 啊靠 你自己也是勸人遠離單親啊 08/13 09:50
推 call032ss: 當然啦,律師可沒說他是來幫單親媽媽講話的 08/13 09:52
單親的問題很明顯啊,一般人養自己的小孩就有點壓力了何況還要負擔前婚的小孩?而且
也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跟不是自己親生的小孩朝夕相處
所以基於以上理由我不推薦隨便挑戰,如果你自認可以克服以上困難,那就自便
但沒必要把單親都說成是單親者的問題,兩個有層次上的差異
→ call032ss: 我先為我沒看懂abbag那個是您節錄的推文造成誤會先致歉 08/13 09:54
別,太多禮我承受不起
→ call032ss: 但我覺得您把論點太過發散了,我只是問"你說感情就是兩08/13 09:54
→ call032ss: 個人或幾個人的私事,又說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那請問 08/13 09:55
→ call032ss: 您對於您之前對他人感情的評論怎麼看呢?"08/13 09:56
→ call032ss: 您的答覆與我的疑問不大對題,請針對我疑問的部分做答 08/13 09:58
→ call032ss: 覆即可喔,謝謝 08/13 09:58
我就是針對你的疑問答覆啊,說具體一點,我說的「這種評論」主要是指「沒結過婚的人
去評論單親者是否有問題」這種評論,當然也可以延伸為「沒談過戀愛的人去評論別人的
戀情」
因為政治是眾人之事所以就算你沒當過總統,還是可以評論總統,畢竟他也是全民投票選
出來的
球評球打得不一定很好但很少有球評自己不打球不懂球
所以我對他人的感情評論也只是基於我自己談戀愛的經驗分享我的看法
有沒有意義看個人
推 ALENDA: 中肯08/13 10:00
推 kiergh: 就一篇經驗分享也能噴 你不喜歡不會左鍵出去哦08/13 10:06
推 kent00216: 有道理,沒有絕對。08/13 10:11
推 KrisNYC: 有足夠社經地位請律師離婚的母體和另篇講的低階層不太一08/13 10:16
→ KrisNYC: 樣 比例上應該真的是另外一個階層的人還是比較多 我想兩08/13 10:16
→ KrisNYC: 篇都沒有錯 統計上有問題的可能還是多數 但相對好的從律 08/13 10:16
→ KrisNYC: 師這邊的角度來看也會特別多 算是一種同溫層偏差 08/13 10:16
沒啦我沒說誰對誰錯,我的想法是不要一概而論
所以我不否認也是有自己問題很大的單親者,但一概說單親者是自己有問題太武斷了
推 aquantum: 推 08/13 10:18
→ KrisNYC: 畢竟你所說的婚姻這個篩選機制 是以我們自身經驗的角度出08/13 10:19
→ KrisNYC: 發所以覺得他還蠻嚴謹的 但是只要觀察自己的國中國小同學08/13 10:19
→ KrisNYC: 就知道了 尤其是外縣市 比較早結婚的比較早生孩子的普遍08/13 10:19
→ KrisNYC: 看起來是沒什麼好好的選過08/13 10:19
我也不否認有城鄉偏差,但一樣不能一概而論,就像我也不敢說單親者一定沒問題都是配
偶的問題一樣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10:21:31
推 call032ss: 啊~OKOK,所以您的意思應該是"有沒有意義看個人",而不08/13 10:20
→ call032ss: 是您說的"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 這樣對吧08/13 10:21
→ KrisNYC: 其實這一類的文章出發角度某個程度就是可以看得出來大家08/13 10:21
→ KrisNYC: 身邊的同溫層組成...比較偏激的文 真的也都有他人生經歷08/13 10:21
→ KrisNYC: 比較坎坷的感覺 08/13 10:21
但我是覺得不能因為自己經歷比較坎坷就要讓世界感受痛楚啊XD
→ call032ss: 您這樣的修正可以啦,我認同 08/13 10:22
不是修正啊....是有沒有意義本來就看個人感受,我沒講清楚導致你們誤會我也補充了,
所以我說這種評論沒意義也是我個人對這些評論的評價
套句鍾明軒的話,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滾開
大概是這樣
推 ARCMOON: 推一個 08/13 10:23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10:25:40
推 call032ss: 不是啦,只是您一開始說的"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太容 08/13 10:26
→ call032ss: 易被推導成您認為"評論他人感情沒什麼意義",但這樣那 08/13 10:27
→ call032ss: 您過往包括這篇評論他人感情的部分要怎麼看呢? 08/13 10:28
→ call032ss: 您的回答變成"啊其實有沒有意義看個人啦",那您這樣我 08/13 10:28
推 KrisNYC: 她講的其實很有道理 統計上哪一邊比較爛不知道 各有道理 08/13 10:29
→ KrisNYC: 但因為沒有絕對 所以你怎麼樣對待你喜歡上的這一個還是只08/13 10:29
→ KrisNYC: 能個案小心面對08/13 10:29
→ call032ss: 就可以理解,我也認同您後來說的"看個人"這個說法啦 08/13 10:29
被稱呼您真的很不習慣QQ不過還是感謝你的理解
→ KrisNYC: 除非你有辦法像另一篇一樣從一開始就完全不正眼看這一個 08/13 10:30
→ KrisNYC: 族群 那其實也不會有這個問題 08/13 10:30
我的結論就是不要預設立場個案判斷,但因為挑戰的門檻較高所以謹慎決定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10:33:03
→ loveapple33: 一個巴掌拍不響 08/13 10:52
推 sinomin: 其實本文從頭到尾立場跟說詞都是一樣的欸……為什麼總有 08/13 10:54
→ sinomin: 人覺得換句話說或簡明扼要後就是修正說法……?08/13 10:54
→ sinomin: 大概是這篇文太長,沒有閱讀能力的人很難讀懂08/13 10:55
推 call032ss: 不好意思,請問從"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到"有沒有意義看08/13 10:59
→ call032ss: 個人"對您來說是一樣的嗎?08/13 10:59
對我來說差不多啊
我說這種評論沒什麼意義,跟我說我覺得你醜或美,都是我個人的想法
自然也可能會有人覺得這種評論有意義或你不醜不美
所以有沒有意義,美或醜從頭到尾不都是看個人感受?唯一的差異只在於有跟我相同感受
的人多或少而已
無所謂修正或怎樣吧,難道你認為有沒有意義是有一個公定的標準嗎?
→ call032ss: 也歡迎有閱讀能力的人把律師全文以及與我的交流內容全08/13 11:01
→ call032ss: 部從頭到尾看一遍融會貫通後提出您的見解大家良性互動08/13 11:01
應該說我本來就認為有沒有意義看個人,所以對「明明自己連婚都沒結過,還去偏頗評論
單親者」的這種評論,我認為沒什麼參考價值跟意義,但針對「結過婚的人來評論單親者
」,我認為至少人家有實際經驗,當成經驗分享也比沒經驗的空想有意義一點
所以我不會認為我對別人的感情提出評論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我談過戀愛
但其他人要不要這樣想,要不要覺得有意義那是他們的主觀想法,我就算不同意但也尊重
基本上前後想法沒有差別啊,我是不太能理解你一直覺得人家修改是什麼原因啦
推 call032ss: 律師,我想您不用再針對"有沒有意義看個人"這段話再多08/13 11:05
→ call032ss: 做解釋,因為我本來就能理解且也認同有沒有意義是看個08/13 11:06
推 sinomin: 因為我看懂本篇在寫什麼,並認同他的說法,所以我不需要08/13 11:07
→ sinomin: 為了吵架去抓語病甚至再長篇大論,這回覆可以嗎?08/13 11:07
→ call032ss: 人啊XDD,我只是針對您最初講說評論他人感情沒什麼意義08/13 11:07
→ call032ss: ,但又看到您過往包含本篇也對他人感情做了許多評論08/13 11:08
→ call032ss: 感到不解向您請教而已,那您後來改口說其實有沒有意義08/13 11:08
→ call032ss: 是看個人,我不也講的很清楚您這樣講我就能理解也認同08/13 11:09
推 sinomin: 你現在的問題他已經回應在你9:58的推文底下了08/13 11:09
→ call032ss: @sinomin 當然可以,我也講了律師原文大多數說的我認同08/13 11:10
不是,我看到修改兩個字就覺得不對勁
不過既然解決那就好了,沒事啦大家可以回家囉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11:13:47
→ call032ss: 我知道他已經回我了啊,你如果有真的看完你會發現我跟 08/13 11:11
→ call032ss: 律師也早就處理好意見分歧點結束話題了,不知道是誰又 08/13 11:12
→ sinomin: 我只發現他沒改過說詞,是你終於看懂而已 08/13 11:12
→ call032ss: 一句"沒有閱讀能力的人很難讀懂",好像滿符合您說的"為08/13 11:12
→ call032ss: 了吵架"08/13 11:13
噓 DreamsInWind: 律師談感情問題 我只服呂秋遠!!08/13 11:23
就跟律師談公司法只服黃國昌一樣嘛,為什麼我一點都不意外呢?
推 yaokut: 已經有既定想法,卻裝成只是要良性討論 XD08/13 11:27
推 licklabium: 我覺得你寫得很好呀 08/13 11:31
噓 lovealgebra: 沒錢不要結婚 08/13 11:32
蛤?怎麼會討論到沒錢不要結婚哩?
噓 Ram5566: 鍾明軒 08/13 11:34
不喜番就滾辣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11:45:52
→ loveseawind: 謝謝回答 要談共同撫養的是我妹 08/13 11:57
→ loveseawind: 有需要可找鄉民律師嗎XD 08/13 11:57
我建議還是請朋友推薦合作過值得信任的律師比較好,我也沒打算在ptt招攬業務XD
推 milktea33: 推 08/13 12:04
推 rexchou1201: 這篇講的才是中肯 08/13 13:12
推 ccnoire: 推一個,不過跳針跟選擇性閱讀的一樣沒救的……08/13 13:15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5.228 臺灣), 08/13/2020 13:20:53
推 nippleking: 推 終於有客觀中肯文08/13 16:36
推 MKLAWxSY: 大推 08/13 16:58
推 achangfree: 推敘述有條理! 08/13 18:00
推 iiiey: 推好文 08/13 19:30
推 PannaCotta: 好文 08/14 01:07
推 stan76610: 你的文總是可以釣出幾個固定的學店仔,拼了命的在推文 08/14 06:00
→ stan76610: 一直罵人智障LOL 好歡樂 每次都覺得智商高低真的是很好 08/14 06:00
→ stan76610: 辨認欸而且我懷疑那些固定的ID根本讀都不想吧哈哈08/14 06:01
噓 bms: 如果有個指標能一開始去除百分之60是不好的人 那也不錯啊 08/14 08:19
我只是懶得講大齡單身或情路不順的人滿多也不是完全沒他(她)的問題而已....
※ 編輯: ArrancarnNo4 (114.24.29.214 臺灣), 08/14/2020 08:39:52
推 alexgame01: 推08/14 09:31
推 wei4936677: 推 08/14 11:55
噓 luxaky: 拿數量來比 一般人一生需要看幾次醫師?找幾次律師?08/14 12:13
前提是有人說律師跟狗一樣多,是數量問題,所以我說醫師跟工程師數量更多,是跟蟑螂
一樣多嗎?
從頭到尾都是討論數量的問題,不拿數量來比要拿什麼來比?
要比我也可以問你醫師看診一次健保給付多少?律師諮詢一次收費多少?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64.182 臺灣), 08/14/2020 13:01:41
推 mewrl: 為什麼會離婚單親",有點像是把一個ENUM寫成boolean的感覺08/14 13:03
→ mewrl: 。也許大數據上單親有較大概率會有問題,但是也要考慮edge 08/14 13:03
→ mewrl: cases 08/14 13:03
→ mewrl: …推文壞掉了… 08/14 13:04
推 aamomi: 推 08/14 16:12
推 tanya0918: 河馬圖好可愛 08/15 00:11
推 unazz: 推客觀,總會有人看特定部分就咬著不放,原po太有耐心XD 08/15 01:40
噓 rvd8164: 有些人一直鬼打牆,邏輯到底是不是被吃了 08/15 09:23
推 xkiller1900: 我就喜歡看推文秀下限,邏輯支離裂滅,可笑XD 08/15 12:07
推 home1188933: 推專業 08/16 01:09
推 veraycc30: 有錯字 指責不是指摘 08/16 10:56
1. 指摘 注音一式 ㄓˇ ㄓㄞ 相似詞 批評、挑剔、攻訐、指斥、指責 相反詞 讚
美 指出錯誤的地方。北史˙卷三十五˙王慧龍傳:「指摘經史謬誤,為讀書記三卷,時
人服 其精博。」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奏啟:「張衡指摘於史職,蔡邕銓列於朝儀
,博雅 明焉。」
沒錯哦
推 ADIE2: 這社會本來就喜歡一概而論呀 不過照你這種凹法08/16 14:06
→ ADIE2: 就是啥都不能一概而論吼 本來就是機率問題 你自己都說08/16 14:07
→ ADIE2: 40%有問題 40%其實很高耶..08/16 14:07
推 ADIE2: 尤其是你的前提的那種人更是最好別碰 根本就是越級打怪 08/16 14:09
→ ADIE2: 普通的都把不到了還要把更高難度的..結果論來說 別碰也是對 08/16 14:10
不能太結果論啊...
而且也不要太污名化
比如說不讓小孩打CS可以說是怕花太多時間玩影響課業,但說玩CS會變暴力份子而不給小
孩玩,結論上都是不給小孩玩,但後者就太武斷了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2.40.196 臺灣), 08/16/2020 22:11:37
噓 amigo0721: 別再凹了很難看 08/16 22:21
推 basi8456: 推 08/17 15:08
推 jubilee: 推 08/18 01:25
推 cplv: 推 08/18 03:18
推 c8xji: 河馬好可愛 08/18 04:08
推 summer1324: 推,不過一堆你(妳)他(她)看了好累...... 08/18 12:44
推 ANGELLEO: 推 11/14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