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vorea: 弱弱一問,分身算當事人嗎? 10/15 23:12
→ ChenDao: 我一個帳號只算一個人 分身的歷史紀錄被翻 請用分身檢舉 10/15 23:13
推 tkigood: 這個刑期感覺特別重 請問一口氣就罰到半年的考量是? 10/15 23:17
→ ChenDao: 其實就是讓男女版的各位有一個安全的討論空間 10/15 23:18
→ ChenDao: 第二個是因為 這是前版主留下的 當初應該是因為吵特別兇 10/15 23:20
→ ChenDao: 大家整天在挖黑歷史 才留下的 10/15 23:20
推 Laurara: 這樣會變成本來雙方都不追究 但一方最後一天才檢舉 他方 10/15 23:21
→ Laurara: 看到已喪失檢舉權 跟車禍私了後六個月前一天才被告一樣 10/15 23:21
推 wingthink: 那種在發文者底下推文直接攻擊原po或原po親友的要檢舉 10/15 23:21
→ wingthink: 什麼啊?這種也只有受害者可以檢舉嗎? 10/15 23:21
→ ChenDao: 阿你親友在別版的推文或文章被挖出來的話 就叫他檢舉阿 10/15 23:23
→ ChenDao: 是這樣的 我其實認為把別版的文章挖出來質疑是一種挑戰一 10/15 23:24
→ ChenDao: 個人的可信度的做法,只有被挑戰的那個人覺得不舒服才有 10/15 23:24
→ ChenDao: 檢舉的權利僅此 10/15 23:24
推 tkigood: 如果是人肉來的他網隱私罰半年我還可以理解 但各版基本上 10/15 23:25
→ tkigood: 都是公開版面 卻罰得比直接攻擊對方還重(1-3個月) 10/15 23:25
推 wingthink: 我是說像刺客大師的文章底下總有人不理睬文章內容,直 10/15 23:25
→ wingthink: 接攻擊他女友的這種,只能等他女友申辦ptt帳號來檢舉囉 10/15 23:25
→ wingthink: ? 10/15 23:25
→ tkigood: 我是不太懂這個逞罰的比例道理在哪? 10/15 23:25
推 revorea: 可信度的問題,不是D6管轄的嗎?D5感覺比較是隱私.... 10/15 23:26
→ ChenDao: 其實是男女版的罰則太輕 相對的大板對於比這個還輕的違規 10/15 23:28
→ ChenDao: 罰的都重 我是覺得 d5就以隱私來說 是可以接受的 10/15 23:28
推 tkigood: 一般來講 罰這麼重的我簡單看了幾個大板都是"個人資料" 10/15 23:35
→ tkigood: 但D5規範的是"個人言論" 而且這個言論還不是私人信件 10/15 23:35
→ tkigood: 有限縮到"言論"而非"個資" 且逞罰持平甚至更重的板 10/15 23:37
→ tkigood: 可以請板主題點一下幾個討論板例子嗎? 10/15 23:37
→ hass231470: 那像醫哥這種自己都認罪的跳跳人呢? 10/15 23:44
推 BenShiuan: 自己公開說過的話應該自己承擔 10/16 00:26
→ rukawa514: 問題是這樣要是有人故意到處鬧,好像也難指正耶 10/16 01:20
→ rukawa514: 各板有包括BG本板嗎?是的話就糟了 10/16 01:21
推 tkigood: 我簡單用"板規"去/了一下,找不到當初修訂這條規定的理由 10/16 01:40
推 bastet729: 各版的發文紀錄包含本版嗎? 10/16 02:16
→ bastet729: 懲罰不合比例+1 10/16 02:16
推 gymfantasy: 同意該遏止翻文章的亂象 但是罰太重了 10/16 09:19
推 a0913: 太重+1 可以舉辦投票修改 10/16 09:25
推 abby2007: 那應該也來新增一條管制衝廢文數的 10/16 09:30
推 firelemon: 已經公開發文了能算隱私嗎...? 10/16 10:17
→ bbbing: 雖然大多是推文發生,但a不應該只限定推文吧 10/16 10:38
推 LuciusMalfoy: 不太懂 把他之前發文放入回文或推文都不行的意思嗎 10/16 11:34
推 chigo520: 話說其他版有著條文麼?不能打臉真的很奇怪 10/16 11:50
推 tkigood: 我能理解板主有那個權力為了營造特定的板風 10/16 11:59
→ tkigood: 或者管板上的便利 因此限縮部分的言論自由 但我不能明白 10/16 12:01
→ tkigood: 我翻你以前的發言 來說"你這個人言行前後不一 無可信度" 10/16 12:02
→ tkigood: 比 "我操你媽的幹你娘智障吃屎去吧" 還要嚴重兩倍的理由 10/16 12:03
推 tkigood: 另外,目前的板規中提到有設置板規討論區所以不能發討論 10/16 12:10
→ tkigood: 板規的文章 但是 1. 沒有置底 2. 該文時間為2012 10/16 12:11
→ tkigood: 實際上若真的有討論板規的需求時 會導致根本毫無討論能量 10/16 12:14
→ tkigood: 來讓板主知道該板規可能有修改的需求 10/16 12:15
推 guepard: 不能打臉好詭異 10/16 15:00
→ revorea: 打臉明明就有D6可以用啊,哪有不能打臉 10/16 16:21
推 guepard: 原來有D6 10/16 16:33
推 rukawa514: 有特別去看D6了!!!感謝 10/16 17:00
推 BenShiuan: 置底 [公告] 關於新制板規說明(必讀) 有提到D-5、D-6 10/16 17:10
推 BenShiuan: 不過就算是D-6似乎也只能檢舉,不能直接貼出來 10/16 17:13
→ szss8765: 所以只要不貼出來就不違規? 10/16 17:55
推 Ripper: 也想問各板有包括本板嗎? 10/16 20:49
推 aarzbrv: 這條是鼓勵在這板專說與他板相反的謊話嗎?在批踢踢每個 10/16 22:09
推 aarzbrv: 公開板發文,跟批踢踢站內私信,隱私保障差很多吧?還是 10/16 22:12
推 aarzbrv: 男女感情大於求真,為了追求男女感情,所以要保護在這板 10/16 22:13
推 aarzbrv: 的說謊者(說不定還是愛情騙子)可受板規保護而擋掉說謊者 10/16 22:15
推 aarzbrv: 自行在批踢踢他板主動揭露的證據(但批踢踢外就OK囉?)? 10/16 22:17
推 aarzbrv: 而且D5與D6光解釋情境那預計被懲處的對象有無明確定義? 10/16 22:25
推 aarzbrv: 對於「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可沒 10/16 23:40
推 aarzbrv: 禁止蒐集或處理,包括在下在內的許多人批踢踢公開言論, 10/16 23:42
推 aarzbrv: 請問有多少是被脅迫的非自願言論呢(扣除部分道歉啟事)? 10/16 23:43
推 aarzbrv: 而且「嚴重違規」定義在「未違規」的前提,那「已違規」 10/17 00:11
推 aarzbrv: 的前提成立該怎麼辦?選輕的還是選重的還是相加? 10/17 00:14
→ c80352: 我覺得打臉不是不行,而是一旦開放我可以想像有多少人會翻 10/17 08:43
→ c80352: 他人的身家背景酸言酸語。如果一個人在跟你爭論的過程裡已 10/17 08:43
→ c80352: 經無法溝通,他會無謂揭人隱私的機率多半也不低 10/17 08:43
→ c80352: 要指出他前後文不一致,通常在該篇文章內就事論事就可以了 10/17 08:44
→ c80352: 又或者,即使不到身家攻擊的程度,拿你在別版的發言亂跳針 10/17 08:45
→ c80352: 或借題發揮,導致偏離原本的討論也是很常見的事 10/17 08:45
推 aarzbrv: 回樓上:D5針對發文內容、發文記錄、PTT狀態,不見得就是 10/17 12:02
推 aarzbrv: 自行公開的身家資料;有趣的是,敢在公開網路上說謊欺騙 10/17 12:04
推 aarzbrv: 者,透過D5就能第一時間讓自己在本站各板(包括這個板)的 10/17 12:06
推 aarzbrv: 謊騙歷史難以被揭發,而且最早向網友揭發者的懲罰頗重呢 10/17 12:09
推 aarzbrv: ,看來我國個資法實在該效法本板D5修法保障公然說謊者呢! 10/17 12:11
推 c80352: 誰管他揭不揭發,扯什麼D5保障了說謊者,搞得像鄉民跟道德 10/17 15:09
→ c80352: 警察一樣有義務闡奸除惡。大家因文章討論而有交集,通常都 10/17 15:09
→ c80352: 是意見不同才開始辯駁,哪裡開始就哪裡結束(或不結束),不 10/17 15:09
→ c80352: 管最後有沒有共識仍舊從此陌生人。又不像現實生活裡個人言 10/17 15:09
→ c80352: 行會和信任資本互相影響,還是ptt也設計個良民證好了? 10/17 15:09
→ c80352: 哇歷史紀錄有可能得到對方的出身、學歷、居住區域、工作等 10/17 15:12
→ c80352: 等;即使不涉及個資,說過的話很容易被斷章取義乃至惡意攻 10/17 15:12
→ c80352: 擊,但無論如何就是有使討論失焦的高風險,實在沒必要放寬 10/17 15:12
推 aarzbrv: 被斷章取義惡意攻擊不是有D1--D3嗎?還有,請問樓上是否 10/18 10:06
推 aarzbrv: 認為這個板必須要排除鄉民跟道德警察?還是在公開領域的 10/18 10:08
推 aarzbrv: 誠信,必須要為美好的男女感情犧牲呢?還有請教c80352: 10/18 10:10
推 aarzbrv: 您要如何在他人不自行公開出身、學歷、居住區域、工作的 10/18 10:11
推 aarzbrv: 前提下,謹從他人的歷史紀錄,得知前述的未公示資訊呢? 10/18 10:13
推 aarzbrv: 敦請賢達c80352不吝賜教開釋,銘感五內! 10/18 10:15
推 aarzbrv: (為了美可以犧牲真與善的論壇理念,小的該說受教嗎?) 10/18 10:18
推 aarzbrv: 所以贊成沒必要放寬的賢達c80352,也支持依據D5被桶半年 10/18 10:46
推 aarzbrv: 的使用者應嚴懲,同時說謊者受D5保護沒事囉?沒錯吧? 10/18 10:48
推 aarzbrv: 對了,若依據D5,如果任何人在包括本板的「各板」,引用 10/18 10:51
推 aarzbrv: 板主在這板自行公示的暱稱或本名,那板主若要照D5追究, 10/18 10:52
推 aarzbrv: 這樣會不會需要大規模水桶處份呀? 10/18 10:54
推 aarzbrv: (現行D5條文,也會有讓板主擁有如穆罕默德般殊榮效果) 10/18 10:56
推 aarzbrv: 抱歉勘誤:10/18 10:06的D1--D3,改為A--C 10/20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