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relemon: V10/19 07:22
→ ChenDao: 去外面暗v10/19 08:07
※ 編輯: ChenDao (58.182.161.89 新加坡), 10/19/2020 08:07:27
推 iamgodisme: 幫V10/19 08:20
→ ChenDao: 去外面按啦 笑死10/19 08:27
※ 編輯: ChenDao (58.182.161.89 新加坡), 10/19/2020 08:27:54
推 chigo520: 建議這邊內文提一下d5 d6條文是什麼 10/19 09:13
推 coca5108000: 建議內文講述一下這兩條 10/19 09:36
推 tkigood: 希望暫時置底 10/19 09:38
→ tkigood: 我個人是覺得拔不拔都行 但是原條文直接罰半年真的太重了 10/19 09:39
→ tkigood: 翻言論歷史比人身攻擊的處罰還要嚴重 我是真的想不透 10/19 09:40
→ szss8765: 有罰過人生攻擊嗎? 10/19 09:52
→ abby2007: 「男女版還是偏向認真討論事情的板」??????版主是 10/19 09:57
→ abby2007: 不是活在不一樣的宇宙啊 10/19 09:57
→ szss8765: 他有說扣掉月經文阿 10/19 09:59
→ yakummi: 板主484以為有高度學識專業的人(例如醫生),寫看起來 10/19 11:34
→ yakummi: 有引經據典(例如附上數據)的內容,就叫做認真討論? 10/19 11:34
推 BenShiuan: 為什麼D5/D6同捆?我認為D5不要,但D6要留著 10/19 11:53
推 BRANFORD: 推樓上 10/19 11:56
推 MimiCatLover: 樓樓上 合理 10/19 14:58
推 rukawa514: 願意聽意見的板主值得推 10/19 16:07
推 CycleEnergy: 翻舊帳比直接罵你XXX有效的版規XDD 10/19 17:23
※ 編輯: ChenDao (58.182.161.89 新加坡), 10/19/2020 18:31:45
推 geniusturtle: 覺得可以分開投 10/19 19:39
推 aarzbrv: 問題來了,無論投票結果如何,只要任何板主公布目前舉辦 10/19 23:42
推 aarzbrv: 的投票結果,依據D5,公布者就「揭露」了「PTT狀態」, 10/19 23:44
推 aarzbrv: 任何設定重罰的規定,更要小心而明確地訂定。就算幾天後 10/19 23:46
推 aarzbrv: 投票結果保留D5,板主也將因為現行未明確界定的D5,導致 10/19 23:49
推 aarzbrv: 板主觸犯自己訂的板規……像:現行的D5當中的各板,是否 10/19 23:50
推 aarzbrv: 包括看板《Boy-Girl》?「PTT狀態」是否泛指任何使用者在 10/19 23:52
推 aarzbrv: 批踢踢的所有公開活動?還有,願意在批踢踢公開領域揭露 10/19 23:54
推 aarzbrv: 其他騙子曾在批踢踢公開板面說謊的吹哨人,竊以為也當然 10/19 23:56
推 aarzbrv: 「認真討論事情」,才會勇於出來揭發,況且本板現行板規 10/19 23:58
推 aarzbrv: 應該沒有明文規範「認真討論事情」的定義與罰則吧? 10/20 00:01
推 aarzbrv: 既然板主希望「大家」「更謹慎更負責的說話」,那就更該 10/20 00:04
推 aarzbrv: 廢掉D5,免得不甩「更謹慎更負責的說話」有機可趁。況且 10/20 00:06
推 aarzbrv: 希望「大家」「更謹慎更負責的說話」的板主,首先所訂定 10/20 00:07
推 aarzbrv: 的板規,希望也是基於「更謹慎更負責」的方式訂立呀! 10/20 00:10
推 aarzbrv: 抱歉:00:04:不甩「更謹慎更負責的說話」的說謊者,在下 10/20 00:11
推 aarzbrv: 四個字『的說謊者』,所以追加兩列推文勘誤。 10/20 00:13
→ ChenDao: 你講這一長串 我看不董 也懶得裡解 請白話不燃我就跳過 10/20 01:09
推 aarzbrv: 不好意思已經是白話了,甚至「」內是引用您在本文所用過 10/20 01:54
推 aarzbrv: 的詞彙,敢問您要自認「看不董」(或是懂)自己的詞彙嗎? 10/20 01:55
推 aarzbrv: 在板主希望使用者「認真討論事情」之前,板主應該自己先 10/20 01:58
推 aarzbrv: 以身作則吧?敢問您在本文當中有哪些詞彙或句子看不懂呢 10/20 02:00
推 aarzbrv: ?敦請您不吝賜教或指正,若僅是概括一句「我看不董」, 10/20 02:02
推 aarzbrv: 「不燃我就跳過」(或是不然),請問除了彰顯板主的威權外 10/20 02:04
推 aarzbrv: ,請問對應威權該有的負責任「認真討論事情」的作為呢? 10/20 02:08
推 aarzbrv: 再次強調:在下從10/19 23:42,到10/20 02:04,於「」內 10/20 02:09
推 aarzbrv: 所引用詞彙,都是ChenDao在本篇與「[公告] 男女板板規」 10/20 02:11
推 aarzbrv: 所用過者,如果「」內所引用文字也算是「PTT狀態」,歡迎 10/20 02:13
推 aarzbrv: 板主以這篇為證據執行板規D5。 10/20 02:14
推 aarzbrv: 當初制定現行板規D5對「揭露、張貼」「PTT狀態」重懲者, 10/20 04:08
推 aarzbrv: 是否有認真想過,概括所有「揭露、張貼」「PTT狀態」, 10/20 04:10
推 aarzbrv: 會不會大量製造檢舉,甚至使板主自己都觸犯D5呢? 10/20 04:12
推 aarzbrv: 舉例1:王大毛在Boy-Girl板「※ 引述《雷大頭》之銘言:」 10/20 04:16
推 aarzbrv: 如果雷大頭一直對王大毛有負面偏見,而且王大毛的行為 10/20 04:18
推 aarzbrv: 的確以引用原文「揭露」雷大頭原文的「PTT狀態」,那D5 10/20 04:20
推 aarzbrv: 就可以當成雷大頭陷害王大毛的工具囉?甚至Boy-Girl板 10/20 04:21
推 aarzbrv: 最近七天內所有被引用文章回文者,都可依據D5檢舉囉? 10/20 04:23
推 aarzbrv: 舉例2:Boy-Girl板板主在最近七天內張貼的[公告]違規文章 10/20 04:26
推 aarzbrv: 依據板規D5,板主「張貼」違規者在「各板」「PTT狀態」 10/20 04:27
推 aarzbrv: ,那違規者是不是可以檢舉板主,甚至在L_SecretGard板 10/20 04:29
推 aarzbrv: 檢舉呢? 10/20 04:31
推 aarzbrv: 板規D5概括地對於網路使用者引用他人公示資料言論的行為 10/20 04:35
推 aarzbrv: 施以重罰,恐怕早嚴重逾越了板主自己在這篇公告所揭示的 10/20 04:37
推 aarzbrv: 板規D5訂定目的與心證吧? 10/20 04:40
→ ChenDao: 你舉的這兩個例子一個是回文一個是公告 狀況一樣嗎? 10/20 08:05
→ ChenDao: 詭辯 ?_? 10/20 08:05
→ ChenDao: 我不該回你的 我是白癡 10/20 08:05
推 aarzbrv: 在下的舉例1與舉例2,都是依照您所制定的板規D5文義解釋 10/20 09:07
推 abcd11111: 推板主 我快笑死 10/20 09:07
→ abcd11111: 但d5跟d6感覺有衝突 怎麼會同進退? 10/20 09:09
推 aarzbrv: ,因為現行板規D5內容當中的「揭露、張貼」、「各板」、 10/20 09:09
推 abcd11111: a大你用字遣詞看得滿累人的 推文也很難回 建議你發信 10/20 09:11
→ abcd11111: 跟板主討論 如果結論不合你再來推 10/20 09:11
推 aarzbrv: 「PTT狀態」……等與使用者在批踢踢公開行為相關的動作, 10/20 09:11
→ abcd11111: 我其實也看不太懂他要表達什麼 10/20 09:12
推 aarzbrv: 板主是否有如同「發文種類」般,先行明確定義呢?更何況 10/20 09:13
推 aarzbrv: 被列為「嚴重違規:水桶半年起跳」的條文,為何條文內容 10/20 09:14
推 aarzbrv: 可以草率地便宜行事呢?造成連「回文」、「公告」,都在 10/20 09:16
推 aarzbrv: D5所指:「揭露、張貼」作者在「各板」「PTT狀態」 10/20 09:20
推 aarzbrv: 既然《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都會明確定義用詞,還有 10/20 09:23
推 aarzbrv: 板規也早明確規範「發文種類」,但是令板主覺得需要重罰 10/20 09:24
推 aarzbrv: 的D5,內容是否顯得太草率了(卻還要重罰)?至於以上反映 10/20 09:26
推 aarzbrv: 「看不董」或「用字遣詞看得滿累人」者,如果不方便使用 10/20 09:28
推 aarzbrv: 郵寄實體辭典贈送,敦請告知,在下願為此破費,謝謝。 10/20 09:31
推 aarzbrv: (補充:《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全文可以在 10/20 09:47
→ ChenDao: 我幫你簡單解釋他的論點 板主水桶引用違規者的節錄也應該 10/20 10:14
→ ChenDao: 算在D5的範圍內 所以板主也要被水桶 10/20 10:14
→ ChenDao: 反正我不打算回你 你如果要站內跟我討論可以 但請白話 10/20 10:15
→ ChenDao: 不白話我就直接黑單你 10/20 10:15
推 aarzbrv: 所以樓上自己的解釋,不就自證板規D5生效後的荒謬性嗎? 10/20 10:17
推 aarzbrv: 還有,請問您要依據哪條板規黑單呢?請問這篇是板主可以 10/20 10:18
推 aarzbrv: 恣意鬧情緒的地方嗎?現行板規有規範白化的定義嗎?還有 10/20 10:20
推 aarzbrv: 您個人對是否白話的界定範圍又在哪裡?拜託,自己訂出了 10/20 10:22
推 aarzbrv: 連自己解釋都有荒謬處,而且還有重罰的板規,卻還在這裡 10/20 10:25
推 aarzbrv: 推文怪罪指出的使用者,這是您身為板主應有的高度與氣度 10/20 10:26
推 aarzbrv: 嗎?況且,在下在網路上的公開言論與討論,是對著全世界 10/20 10:29
推 aarzbrv: 所有使用者,不是為了討好批踢踢某些板的高權板主,除非 10/20 10:31
推 aarzbrv: 有板主自認自己可以代表該板的所有使用者,是嗎? 10/20 10:32
推 aarzbrv: 在下相信:任何認真負責的板主,如果發覺板規D5的荒謬處 10/20 10:48
推 aarzbrv: 時,早就可以自行先停止適用D5,等待修訂或廢除後, 10/20 10:50
推 aarzbrv: 再公告(辦投票是為了把板主的權責甩給投票人嗎)? 10/20 10:52
推 aarzbrv: (勘誤:10/20 10:20的「白化」改為「白話」。對不起, 10/20 10:53
推 aarzbrv: 在下雖不是板主,但還是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補正。) 10/20 10:55
→ ChenDao: 好的 謝謝你 你很偉大 掰餔 10/20 10:55
推 szss8765: 哈哈哈~~邏輯死去 10/20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