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viviya: 那萬一這對夫妻不幸意外死了,爺奶外公婆都可以拒絕養孫子 10/27 00:05
→ viviya: 吧?畢竟沒有教養責任跟義務。 10/27 00:05
推 Xiang2You4: 樓上不用擔心,法律會幫你算扶養優先順位是誰 10/27 00:09
推 hinghtlimit: 哈 10/27 00:12
→ au1231: 男的要娶老婆,還是會乖乖繳聘.... 10/27 00:12
推 Maplelatte: 禁止禮俗的部分有點太過 應該說如果當事人拒絕不可強 10/27 00:17
→ Maplelatte: 勢要求 不過其實也沒差啊 法律本來就只看登記 10/27 00:17
推 xdctjh: 摸頭平台 10/27 00:19
推 friends29: 反正實際真的要立還會再修 10/27 00:26
→ yueayase: 這起喔,過了就會出很多問題,會發生在未來 = = 10/27 00:32
噓 toshism: laaaag 10/27 00:46
噓 kugyumayu: 姻親有啥好怕的 我爸媽都不敢對我給笑了 10/27 01:08
推 becca945: 法律說你是下個順位就是得養XD 10/27 01:55
→ Colitas: 定義「干涉」、「份內」? 10/27 02:27
→ TryToBe: 脫褲子放屁,就業服務法規定不能限制年齡性別婚姻容貌 實 10/27 02:38
→ TryToBe: 際上呢?一樣刷啊,差別在於用別的原因而已 10/27 02:39
→ cool10528: 婆婆:你們晚餐要吃什麼-> 觸法 10/27 02:39
→ cool10528: 婆婆看到遙控器掉地上撿起來->觸法 10/27 02:40
推 RaiGend0519: 反過來說娘家也完全不能介入了 10/27 03:32
推 RaiGend0519: 就算因為男方的鍋讓婚姻出現裂痕娘家也不能說話 10/27 03:34
噓 Misscat16868: 霸凌人欺負人沒在手軟,居然在婆婆那卡關,家庭之 10/27 04:33
→ Misscat16868: 間關係不是靠溝通、彼此理解而是靠法律限定之,到 10/27 04:33
→ Misscat16868: 底是哪個男人把這樣的大佛迎回家供著 10/27 04:33
推 Narok: 這是……絕對神!! 10/27 05:00
推 m0630821: 這麼莫名其妙沒概念的東西... 10/27 07:04
→ m0630821: 居然也過了 翻白眼 10/27 07:05
推 hjkkk123: 摸頭平台只有對立委或執政黨有利的提案才會理 10/27 07:21
→ xuane: 蠻搞笑的。丈人如果講一句:要好好照顧我女兒。不就算姻親 10/27 07:26
→ xuane: 以言語干涉婚姻事務 10/27 07:26
→ traman: 巨嬰專法 10/27 08:04
噓 sweety655633: 這個法案超法盲= = 10/27 08:17
推 egg87: 之前已經在婚姻版戰過一輪了沒想到還真的通過 10/27 08:18
噓 NomeL: ???? 10/27 08:40
推 MADAO945: 下一個:AA專法 10/27 08:49
推 bbignose: 法律訂出來,執行率=0 10/27 09:00
→ bbbing: 這個白癡提案過了?! 10/27 09:16
→ bbbing: "天氣冷了,多穿點衣服" -> 犯罪 10/27 09:20
噓 will331: 無用的法律 10/27 09:24
推 kuan50118: 笑死 10/27 09:26
噓 HayaSan: 哇靠這各種邏輯打架的法案居然達成連署了 10/27 09:42
推 esthereal: ...不知道該說什麼... 10/27 09:48
推 twmarstw7758: 過了回娘家算什麼? 10/27 09:55
噓 eubrooke: 這些要寫出來也是可憐 但是台灣這種老人愛管閒事的社會 10/27 09:55
→ eubrooke: 寫了也不會有人follow 10/27 09:56
→ twmarstw7758: 妳告婆婆結果離婚了要幹嘛? 10/27 09:56
推 LuciusMalfoy: 之前在婚姻版被大家嗆到爆 10/27 10:02
噓 kakotun: 太智障了吧 10/27 10:09
推 smile6615: 媽寶男沒肩膀沒卵蛋娶老婆幹嘛 10/27 10:15
→ traman: 有女人想嫁媽寶男啊 10/27 10:16
推 mosquiton: 邏輯死去嗎? 10/27 10:18
→ Almon: 在媳婦板被嗆爆的媳婦法案XDD 10/27 10:19
噓 cityhunter04: 所以現在最受歡迎的台男,就是雙親皆亡的 10/27 10:24
→ yakummi: 重點是罰則呢? 違反了要怎麼罰? 民事還是刑事XD 10/27 10:36
推 toastegg: 所以違法會怎樣嗎 抓去關30天? 10/27 10:41
推 lecognac: 贊成到爆 10/27 10:50
推 amyku1010: 邏輯去哪了? 10/27 10:54
推 lmc66: 我覺得啦 身為一個成年人 還要靠這專法才能保護另一半 10/27 10:59
→ lmc66: 那這個人也真的有夠可悲 誰跟他在一起誰倒楣 10/27 10:59
噓 sepril0417: 這個蠢到爆的法案居然這麼多人連署== 10/27 11:03
→ Almon: 這提案顯示出法律真的是門專業,立法更如是,就是有這種認 10/27 11:18
→ Almon: 為法律條文不就是一串中文,你會中文我也會,然後寫了一大 10/27 11:18
→ Almon: 串莫名其妙的條文 10/27 11:18
→ Almon: 光上面幾條中的字詞定義、構成要件都不清不楚,更別說法律 10/27 11:18
→ Almon: 效果呢?直接不見了,連比例原則都不用談 10/27 11:18
→ Almon: 也沒考慮到其中是否早有規範,疊床架屋式的立法只會造成法 10/27 11:18
→ Almon: 律適用上的錯亂 10/27 11:18
→ Almon: 如果要說自己非專業,那就請專業人士來做;如果要說並不是 10/27 11:18
→ Almon: 所有人都熟知現有法律的保護,那你解決的方法不是去普及法 10/27 11:18
→ Almon: 律知識,而是再另創新法?邏輯打架? 10/27 11:19
→ bbbing: 這不是法律專業的問題,這裏面的邏輯錯亂還不用講到法律 10/27 11:34
噓 hyy81099: 管不了自己,才需要法律幫忙管 10/27 11:35
噓 maipien5487: 白癡平台 就是會有這種白癡提案 10/27 12:10
推 CALLING: 要判刑還是損害賠償?目前的法律也有強制罪等可以處理啊 10/27 12:15
噓 chysh: 原來媽寶還得靠法律約束,世界奇觀哦? 10/27 12:24
噓 ff20: 愛上媽寶也是搞笑 10/27 13:03
噓 caumu: 都不要結婚不就得了,神經病 10/27 13:07
推 C8C8DHC: 真的蠻瘋癲的法案 10/27 14:52
噓 deeeplove: 法律說不行 她們就不會殺人? 沒用的 10/27 14:58
噓 skytowerlll: 浪費社會資源 10/27 15:05
噓 gn01993343: 以後娶老婆,就要跟父母斷絕關係了,大家都別娶了 10/27 16:16
噓 rdu20159: 愛媽寶(的財產)又愛喊燙 10/27 17:02
推 SBLsosweet: 這不是當初在婚姻版被嗆爆的蠢提案嗎..... 10/27 17:38
噓 osmanthusjo: 有條文沒罰則有什麼用 10/27 20:11
噓 catteamiren: .....真的管太寬 有法律就真不會管了??白癡法律人 10/27 22:19
推 nectared: 自己硬起來就好了啊,這種怎麼訂法律 10/28 00:30
→ nectared: 有時間想條文,不如想想如何在長輩圈帶風向 10/28 00:30
→ nectared: 讓不干涉子女成為超熟男女的新風潮 10/28 00:31
→ kidkey00: 婚姻路都走上法院裁定了,不如歸去(離婚) 10/28 08:24
→ Gamelop: 這和民法沒牴觸嗎?要用法律來規定不如找個神隊友 10/28 09:18
噓 damm: 兩光法案 10/28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