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yabf: 不要再傷口上灑鹽了QQ 11/21 12:45
→ betty200366: 你可以當心理師 11/21 13:08
推 namis77: 我是希望他們繼續下去,至少男性可以分類分層次,明顯點 11/21 13:14
→ namis77: 踩不到雷 11/21 13:14
推 f77928: 可能得先定義仇女,就我看來蘇美早就不能算仇女了 11/21 13:22
推 weliche: 別讓昨天在你傷口狂妄的灑鹽~~ 11/21 13:26
→ yayaputin: 你好殘忍 11/21 13:31
推 psychehealer: 活在他人的評價(尤其女人) 、活在過去、活在虛擬世 11/21 13:39
→ psychehealer: 界,真的是浪費人生 11/21 13:39
推 voncroy: 4.知道自己思想惹人厭還是想要洗廢文求關注,抗壓性也不 11/21 13:40
→ voncroy: 足所以搞快閃 11/21 13:40
噓 ostracize: 11/21 13:42
→ psychehealer: 人貴自知,不招人忌是庸才 11/21 13:45
推 osmanthusjo: 精神科醫師專業解析 11/21 13:52
→ osmanthusjo: 得罪館長那次真的是你的錯,我也是個館粉 11/21 13:53
→ s213092921: 醫哥最近發文很勤快唷!大家都很擔心你生活遇到了什麼 11/21 13:56
→ s213092921: 困難 11/21 13:56
→ osmanthusjo: e哥是同病相憐,走過才懂如何幫助 11/21 13:56
→ osmanthusjo: 非常令人感動 加油繼續幫助蘇美 11/21 13:57
→ safelove: 我未曾有任何精神疾病,也未曾服用過任何精神藥物,你再 11/21 14:00
→ safelove: 散播錯誤資訊,我就走法律途徑。 11/21 14:00
→ osmanthusjo: 某刺我就不是很了,文章太長用詞莫名真的看不完 11/21 14:00
→ osmanthusjo: sorry~~ 我的錯,立刻道歉 11/21 14:00
→ safelove: 我以前學生時代沒差,現在我在工作,這種影響我聲譽的 11/21 14:01
→ safelove: 指控,我一定捍衛到底。 11/21 14:01
→ osmanthusjo: 是說蘇美這算啥病啊? 11/21 14:01
→ osmanthusjo: 本人在此正式為說e哥跟蘇美同病相憐 道歉 (土下座) 11/21 14:02
噓 BRANFORD: 自己都舉館長那次的例子了 11/21 14:04
→ safelove: 到處反串,鬧版,掛VPN洗分身,都需要完整的執行功能, 11/21 14:05
→ safelove: 同時我還要工作和唸書,精神病發作最好做得到,有點常 11/21 14:05
→ safelove: 識都知道是抹黑 11/21 14:05
→ sabrinalll: 沒有人在乎你的精神狀態。會花時間反串鬧版且自得其 11/21 14:19
→ sabrinalll: 樂的醫生,個人即便瘋到極致走投無路也不會去掛你的診 11/21 14:19
→ sabrinalll: 。 11/21 14:19
→ safelove: 你在不在乎與我無關,但我已經講過我未曾有任何精神病, 11/21 14:26
→ safelove: 任何人再明示暗示抹黑我,我就一起告。 11/21 14:26
→ sabrinalll: 沒人在乎你的有關無關,你有權利上來玩耍紓壓,大眾也 11/21 14:32
→ sabrinalll: 有權力選擇最妥適的醫療院所與醫師。 11/21 14:32
→ sabrinalll: 你可以繼續玩耍了,自有公評。 11/21 14:34
噓 yueayase: 白癡喔? 不是仇女仔的還不是一堆被噓爆刪文XD 11/21 14:45
噓 CYmphony: 真的! 11/21 14:47
推 sunmoonzhang: 言論可分為事實陳述及意見表達,二者未盡相同,前者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有真實與否之問題,具可證明性,行為人應先為合理查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證,且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具體標準,並依事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件之特性分別加以考量,因行為人之職業、危害之嚴重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性、被害法益之輕重、防範避免危害之代價、與公共利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益之關係、資料來源之可信度、查證之難易等,而有所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不同;後者乃行為人表示自己之見解或立場,屬主觀價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值判斷之範疇,無真實與否可言,在民主多元社會,各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種價值判斷皆應容許,不應有何者正確或何者錯誤而運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用公權力加以鼓勵或禁制之現象,僅能經由言論之自由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市場機制,使真理愈辯愈明而達去蕪存菁之效果。行為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人如未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而為意見表達,可認係善意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發表適當評論者,不具違法性,亦應認受憲法之保障,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非屬侵害他人之名譽權,即不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任(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129號、99年度台上字第 11/21 14:56
→ sunmoonzhang: 792號裁判意旨參照)。 11/21 14:56
推 ADEMAIN: 不要再追打了 應該鼓勵他多去現實世界交朋友 而且他家人 11/21 14:56
→ ADEMAIN: 也有義務要關懷他 11/21 14:56
推 knight326: 怕以後被身邊的人發現吧 11/21 15:00
→ n1030103: 果然醫師也不懂法律 11/21 15:04
噓 iou861007: 我試試看 11/21 15:07
→ safelove: 本人已經嚴正否認,後面還繼續暗示我有精神病,那就走法 11/21 15:08
→ safelove: 律途徑解決,過程自然會還我清白 11/21 15:08
→ safelove: 本人已嚴正聲明,沒有任何精神科就醫紀錄,沒服用過任 11/21 15:11
→ safelove: 何精神科藥物,現實生活與人實際接觸時,未有任何精神病 11/21 15:11
→ safelove: 行為,你還暗示我有精神病,這樣還覺得可以100%沒事喔? 11/21 15:11
→ safelove: 其他也很毀損名譽的指控,我不反駁,是因為我知道站不 11/21 15:13
→ safelove: 住腳,但這個我清清白白,你還要亂講,那就用法律途徑 11/21 15:13
→ safelove: 來解決。 11/21 15:13
→ yueayase: 我吃瓜看著嘿~~ 11/21 15:14
噓 jameshuangg: 要去快去,都打哈欠了= = 11/21 15:23
推 yvonne13: 真的只能推你ww顯示遇到這種人拜託離我遠點 11/21 15:36
推 sunmoonzhang: 樓上psy大訴字339那種那麼誇張都白忙一場 11/21 15:37
噓 jenny02026: 樓上這是(?好奇 11/21 15:41
推 LiHowBen: 來唷,爆米花一包$50,要買要快 11/21 16:00
推 snow0112: 某刺發現漫畫裡的姐姐不是男的,大驚刪文 11/21 16:07
噓 machiner: 你被噓爆也會刪 嘻嘻 11/21 16:20
噓 s94516: ? 11/21 16:25
噓 Holmes7: 母豬教主表示 11/21 16:33
噓 picklecak: 你是瞎了找不到他文章嗎 11/21 16:45
→ namis77: 講不過人家不就用精神疾病扣你最簡單啊 幹嘛7噗噗 11/21 16:46
噓 begintust: 你這種人是不是很喜歡隔岸觀火啊? 11/21 16:47
→ wingthink: 就跟雙標仔說不過人就先指對方是魯蛇一樣,挖原來都是 11/21 16:50
→ wingthink: 同路人 11/21 16:50
噓 s213092921: 那個民事陳報狀原告大概是……嘻嘻,大家心照不宣 11/21 16:57
→ sabrinalll: 2019考大學,應該不是啦,都執業了。 11/21 17:02
→ WTF1111: 這地方常常有人po傷心事,自刪也無可厚非喇 11/21 17:10
噓 can18: 被戳到點就拿上法院當威脅 11/21 17:29
噓 smalltalker: 喔 刪文再推回來 11/21 17:42
推 ScoTB: nice 11/21 17:48
推 lomenade: 純推第2行哈哈哈 11/21 17:48
噓 can18: 查了一下事蹟: 嗆館長妻「八大味」險被告他秒變俗仔 (蘋果 11/21 17:54
→ can18: 日報) 11/21 17:54
→ can18: 還真好意思笑別人刪文 11/21 17:54
噓 tig4605246: 朝聖 11/21 17:59
噓 can18: shorturl.at/isyKY 11/21 18:02
噓 can18: [道歉] 道歉文 11/21 18:07
→ can18: l 11/21 18:07
噓 class1st: 不支持仇女 但你po這種文無聊透頂 11/21 18:19
推 toshism: XDDDD 11/21 19:55
噓 mark0204: 你的自介喔? 11/21 20:49
推 lunanightcat: 好好笑的內容 11/21 21:38
噓 p25488148: 可撥 11/21 22:03
→ traman: 是不是仇女得不到快樂與成就感 你就投誠了 11/21 22:36
噓 revorea: 先不論有沒有刪,就算刪個文也可以腦補那麼多XD 11/21 23:30
噓 shadow2002: 腦補廢文比你說的某蘇還廢 11/22 09:31
噓 elmo0155: 標題是在說自己嗎 嗆館長老婆知道要被告就 哭哭刪文? 11/22 11:38
噓 AssinsCreed: 笑死 11/22 18:15
推 calucu24: 可悲的仇女豬 11/24 02:06
推 huhu0830: 可悲仇女魯蛇哭哭 11/24 13:43
※ wingthink: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11/25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