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omgod17: 邏輯死去,當你能強制對另一方做選擇,本身就是不平等 12/10 02:48
→ tomgod17: 平權,這是基礎事實,你不能否定,通篇只能顧左右言他 12/10 02:48
→ tomgod17: 來說而已 12/10 02:48
推 rosa0027: 推 事前講好事後反悔的真的很要不得 偏偏小孩都有了 12/10 02:49
→ tomgod17: 甚至揣測自動加內容於原Po身上,本身就是無法對「此法侵 12/10 02:50
→ tomgod17: 犯另一半的權力」這事實做反駁。 12/10 02:50
→ tomgod17: 同時只建立一種情況,卻不探討意外生產而男無生育計畫、 12/10 02:50
→ tomgod17: 女執意生產的情況 12/10 02:50
→ tomgod17: 只能討論渣男這種事情。 12/10 02:51
推 tomgod17: 今天這個原文探討的是,支持,但此法有缺陷,有一方權益 12/10 02:52
→ tomgod17: 嚴重受損,無法顧全情境,會導致一堆案例與是非的衍伸 12/10 02:52
→ tomgod17: 如同你說的如果男生可以決定不生,那會導致男生各種無套 12/10 02:53
→ tomgod17: 。 12/10 02:53
→ tomgod17: 也就是說,此法本身尚有許多漏洞,不能單方面去看 12/10 02:54
→ tomgod17: 至於到底該怎麼修怎麼立,才是原Po想探討的,原Po也說這 12/10 02:55
→ tomgod17: 才是值得討論探討的部分 12/10 02:55
噓 Eligor41: 不要偷換概念啦 人家在討論孕後權益你硬要扯孕前 而且 12/10 02:55
→ Eligor41: 戴套不見得就是不會懷孕 中出也不見得會懷孕 12/10 02:55
→ tomgod17: 結果看到一堆人跳針看不懂的在嘴,無言 12/10 02:55
推 rosa0027: 如果能有一種法解決各種情況最好 就覺得最開始原po的想 12/10 02:55
→ rosa0027: 法少考慮很多事 提出他假設之下的可能 為何一直否認要 12/10 02:55
→ rosa0027: 別人去討論你的可能啊 你也沒提出解法耶 12/10 02:55
→ rosa0027: 原來平權這麼被重視 真是第一次見 12/10 02:56
噓 tomgod17: 原Po說的是拿出來討論,他方法不嚴謹但只是提出一個方向 12/10 02:57
→ tomgod17: ,卻不想一堆人看不懂重點 12/10 02:57
→ tomgod17: 要講不嚴謹,此法本身就一堆缺陷卻意外的一堆人護航 12/10 02:57
→ cicadascry: 喔?那你要不要說說看遇到渣男該怎麼辦 12/10 03:07
→ cicadascry: 湯神大不是邏輯滿分嗎? 12/10 03:09
→ cicadascry: 今天墮胎無需配偶同意,只是給女方多一個選擇權,不 12/10 03:33
→ cicadascry: 然渣男老公不同意墮胎,很抱歉女方就是只能生。我真 12/10 03:33
→ cicadascry: 心不懂一堆男的這時跳出來主張自己的「選擇權」是衝 12/10 03:33
→ cicadascry: 三小?意外懷孕女方想生但男方不想這種狀況幾千年來 12/10 03:33
→ cicadascry: 一直都有,為什麼你們之前都悶不吭聲咧?依我看都是 12/10 03:33
→ cicadascry: 假議題啦,台男只是看不慣女生爭取女權而已 12/10 03:33
噓 tomgod17: 所以你還是無法正面回答「此法是否侵犯另一方權益」? 12/10 03:38
→ tomgod17: 我的邏輯很簡單,你無法探討就只能拿其他單一情境來說, 12/10 03:39
→ tomgod17: 那麼我能一句話就堵死你 12/10 03:39
→ tomgod17: 你也無法否認 12/10 03:39
→ tomgod17: 原Po支持,但認為此法有問題,你卻完全不看 12/10 03:40
→ tomgod17: 只能跳針攻擊了嗎? 12/10 03:40
→ cicadascry: 笑死,你才是根本無法回答渣男情境 12/10 03:43
推 tomgod17: 大家都支持修法,我也支持修法,原原Po也支持修法,但 12/10 03:43
→ tomgod17: 本就應該是修為兩者互有權益與平等的法條,此法法律之下 12/10 03:43
→ tomgod17: 人人平等何來? 12/10 03:43
→ cicadascry: 女方想不想生不需要你同意,是侵犯了你什麼權益?你 12/10 03:53
→ cicadascry: 真不想養可以去打離婚官司啊,請律師幫你主張免除扶 12/10 03:53
→ cicadascry: 養義務啊,我就是看不慣女方早就已經吞了父權條文n 12/10 03:53
→ cicadascry: 年了,而一堆台男卻視為理所當然,現在女方爭取女權 12/10 03:54
→ cicadascry: 又滿地碎玻璃的嘴臉 12/10 03:54
推 marktak: 哈哈哈女生最大最平等阿 這也要問? 12/10 04:32
推 osmanthusjo: 推保證金,覺得不錯 12/10 08:25
噓 tomgod17: 你還是無法回答,法定上老公是孩子的父親,卻可以由母 12/10 11:27
→ tomgod17: 親單方面決定是否能活。血緣上,老公是孩子的父親,卻只 12/10 11:27
→ tomgod17: 能由女方決定是否能活。身體上,說女方身體自己決定, 12/10 11:27
→ tomgod17: 但結扎要女方同意。沒看到男方有選擇權,不是不支持修法 12/10 11:27
→ tomgod17: ,而是此法太過了 12/10 11:27
→ cat999: 同意tom 我個朋友跟原po想法一樣 溝通數次後放棄這朋友了 12/10 12:15
→ cat999: 到底知不知道我支持,但是修法得需要更完善 12/10 12:17
噓 calucu24: 台男真的很好笑,這樣不會去推動結紮不用女生同意的法 12/11 01:31
→ calucu24: 案?男權自助餐吃好吃滿,女生爭取了自己的權益就森七 12/11 01:31
→ calucu24: 七,台男是天生腦殘? 12/11 01:31
→ bbbing: 怎麼你講的好像女生都是白癡,都知道法律改了還給人騙 12/11 09:34
噓 tomgod17: 可憐吶 沒說不給爭取啊 你覺得男性侵犯女性權益 女性喊 12/12 02:28
→ tomgod17: 改可以 為什麼現在女性條文侵犯男性權益 男性不能喊要 12/12 02:28
→ tomgod17: 平衡? 自助餐喔? 12/12 02:28
→ tomgod17: 看不慣到底是什麼看不慣啦!自助餐喔? 12/12 02:28
→ tomgod17: 莫名其妙 12/12 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