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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板上某篇綠帽文章 裡面有版友講婚前契約,我就意思意思去查了一下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family-relationship/116 裡面的婚前契約判定無效的案例讓我笑歪了嘴 過去判決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案子例如: 預立離婚契約[7] 本案當事人預先約定「如果日後有毆打侮辱的情況發生就應該立即離婚,並將所有財產的一半與子女監護權交給對方。」,法院認為「契約即屬跡近兒戲與善良風俗有背」,所以無效。 過度嚴苛的財務負擔[8] 本案約定「婚後子女扶養費及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保險等所生之費用,由丈夫全數負擔。」、「丈夫每月給妻子的自由處分金,每月不得低於3萬元。」、「婚後丈夫的所有薪水,扣除妻子分配的家庭費用,其餘交由妻為自由處分金。」 綜合一、二、三審的意見,法院認為這樣的協議無效,除非有搭配調整的條款,例如「婚後經濟狀況如果有改變,可另行協議或按比例調整」。 到底要多卑微才可以跟對象簽這種喪權辱國的「婚前契約」啊 我還以為是對岸的奴工契約 大家覺得? -- Sent from PTTopi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214.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09815233.A.AAB.html
Hydra2563: 說個笑話台灣男女平等 01/05 11:02
aliceryugu: 哇有這個法律哦那之前2002年交往2020分手然後賺到1300 01/05 11:07
aliceryugu: 萬那個女生怎辦到的好神0.0 01/05 11:07
VoV: 貝塔男老公,難得法官不恐龍了 01/05 11:17
namis77: 簽這個也要法院認證才是有效,有眼睛還要硬簽,不知道誰 01/05 11:30
namis77: 才有問題 01/05 11:30
fly10847: ?? 婚前契約就是婚前契約,那有什麼法院認定才有效, 01/05 11:44
fly10847: 這是事後判定而已,請問你看不懂中文嗎 01/05 11:44
namis77: 這個不就無效 簽心酸的喔 01/05 12:30
jenny02026: 婚前契約跟法院認定沒關係 01/05 12:47
jenny02026: 那是打訴訟時才會跟法院認定有關 01/05 12:47
jenny02026: 沒說不能簽但能不能有效 01/05 12:47
jenny02026: 可以看是不是要去公證 01/05 12:47
jenny02026: 但像上述的案例是簽了也無效 01/05 12:47
s952013: 為什麼設立家暴條件會說違反善良風俗? 01/05 13:10
weliche: 先請個律師看一下契約內容很難嗎 01/05 14:01
NingK: 台灣的法律不允許已離婚為前提的契約 01/05 15:35
weliche: 應該是契約內容跟法律抵觸 被判無效吧 ? 01/05 15:46
sabrinalll: 重點是不能約定“xxxxx就離婚” 01/05 15:50
NingK: 但你可以約定打老婆賠100萬,然後你再另外離婚 這樣就合法 01/05 16:35
skytowerlll: 跟法院認證無關, 找個律師幫忙確認契約的合法性就好 01/05 17:53
ddmarine: 前面是指不可將離婚列為契約內容嗎?不然案例一應是以 01/05 19:17
ddmarine: 家暴為前提,而非離婚為前提 01/05 19:17
traman: 簽這個不如單身 01/05 21:21
revorea: 哈哈,父權社會,女性被壓迫 01/05 23:46
fly10847: 這種契約女方哪敢找律師來看ww沒臉啦 01/06 12:14